在脱贫攻坚过程中,要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从严要求,必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确保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使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具体来说应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要端正打准干实的科学态度。一是领导工作要实,做到谋划实、推进实、作风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二是任务责任要实,做到分工实、责任实、追责实,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履责激励,失责追究。三是资金保障要实,做到投入实、资金实、到位实,精打细算,用活用好,用在关键,用出效益。四是督查验收要实,做到制度实、规则实、监督实,加强检查,严格验收,既不拖延,也不虚报。[26]严格警惕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行事作风,弄虚作假、急躁厌战和消极腐败的工作现象。
第二,要实事求是,脱真贫、真脱贫。在脱贫攻坚过程中,要坚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让贫困地区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在确立脱贫摘帽时间表方面,不能只为了完成脱贫任务而空喊口号,防止各级党委和政府层层加码,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27]科学确定脱贫时间表。在考核验收中,运用第三方评估,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社会监督。[28]同时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组织部门对省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领导班子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要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兑现、落地生根。一方面要继续保持对落实财政、土地等政策较大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交通扶贫、水利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方面的扶贫行动。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要保持稳定,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后,相关政策要保持一段时间。驻村帮扶、东西部协作扶贫、定点扶贫等政策要继续执行。同时,要针对特困地区、特困群体和特困村,研究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必要时采取一些超常规的办法推动脱贫。(www.xing528.com)
第四,要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对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进行考核,是倒逼各地抓好落实的重要手段。[29]加强脱贫攻坚督查问责,把导向立起来,让规矩严起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地区,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省区市,要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将考核结果作为组织部门对省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30]省对市地、市地对县、县对乡镇、乡镇对村都要实行这样的督查问责办法,形成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在组织人事方面,不能擅自调动贫困地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脱贫攻坚是一场事关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攻坚战,领导干部必须要坚持从更高的政治站位来看待脱贫攻坚,把相关工作抓好做实,以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扎实严格的工作作风来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使脱贫攻坚的各项成绩能够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双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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