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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方式及相关因素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生产的角度来看,GDP是该经济体中各个生产部门所生产的所有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即各部门的GDP贡献值的总和。支出法、收入法和生产法在GDP的核算中各有不同的作用。从理论上讲,无论是采用支出法、收入法或生产法,GDP核算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但在实际核算中往往存在误差而导致结果不一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支出法为基本核算方法,即以支出

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方式及相关因素

由于GDP是一个市场价值的概念,因此,我们可以从交易的不同角度来考虑计算。在交易的过程中,交易一方发生了支出,另一方相应产生了收入。从支出的角度来核算GDP的方法叫作支出法;从收入的角度来核算的方法叫作收入法。

另外,我们还可以直接从生产的角度来核算GDP,也就是由各个部门分别从收入或者支出角度统计自己所生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然后加总获得GDP的值。这种方法叫作生产法或者部门法。

(一)支出法

用支出法来核算GDP,最重要的就是确定谁是最终产品和服务的购买者和使用者。在实际交易中,最终产品和服务一部分主要由居民购买后用于了消费;另外还有一部分被购买后用于了再生产,我们称之为投资;另外还有政府的采购以及外国人的购买,也就是出口。因此用支出法来核算GDP,也就是计算该经济社会(国家或地区)在某一个时期内消费、投资、政府采购以及出口这几方面支出的总和。

消费支出(Consumption)一般用C表示,是指居民私人的消费。它不同于我们平时所说的消费概念,不包括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消费性开支。例如,政府购买一辆汽车通常不被计入此处的消费支出;而被记入政府采购;而企业采购一辆汽车通常被记入投资支出。消费支出通常包括非耐用品支出(如食品和衣服等)、耐用品支出(如汽车和家电等)和服务消费支出(如理发和医疗等)三部分。值得一提的是,家庭的教育支出通常也被统计在服务消费支出之中,虽然有人认为其应该被归于投资支出之中。与此同时,建筑或购买新住房的支出却不被包括在消费支出之中,虽然有人认为其应该被包括其中。这只是统计的习惯所致。

投资支出(Investment)一般用I表示,是指对于用于再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支出。投资支出通常包括对企业的机器设备、存货的购买支出以及对新建房屋的购买支出。新建住房的购买支出同时包含了企业厂房的购买和居民住房的购买,如前所述,这只是习惯所致。机器设备、厂房等资本物品为什么被认为是投资支出中的最终产品?不是和生产原料一样属于中间产品吗?这是由这些资本物品和中间产品的重大区别决定的,中间产品在生产的过程中被全部消耗掉,而资本物品则只是部分的被消耗。资本物品的损耗带来的价值减少叫折旧。折旧不但包括资本物品的物质磨损,还包括其他因素导致的价值减少。例如,一台机器使用年限虽然未到但是过时了,其价值会贬损。GDP的计算不考虑折旧因素,GDP扣除折旧之后为NDP。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urchase)一般用G表示,包括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对物品和服务的购买支出,例如政府开办学校建设国防、修筑道路以及支付政府工作人员工资等。但是政府采购不等于政府的所有支出。例如,政府向一位城市低保户支付最低生活保障金时,该项支付是政府的支出之一,但是却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因为政府并未向该低保户采购任何物品或服务,这种政府支出叫作转移支付。转移支付改变了家庭收入,但是并未反映经济的生产。

净出口(Net Export)才是核算GDP时用的出口的概念,一般用NX表示。本国出口到他国的产品和服务,虽然由他国支出消费,但却是本国生产,自然属于本国GDP的计算范围;但是本国从他国进口的产品和服务虽由本国支出消费,却不属于本国生产,应该从本国的GDP中扣除,因此我们计算时只有用出口额减去进口额求得净出口才能正确核算GDP。净出口有可能为正,也有可能为负。

综上所述,用支出法计算GDP的公式可以写为:

(二)收入法

在市场交易中,产品或服务销售之后所得收入将会被按照生产要素进行分配,成为工资、地租、利息利润等要素收入。收入法核算GDP就是通过对要素收入的统计来核算GDP,所以又被称作要素收入法或者要素支付法。当然,收入法核算GDP还要考虑间接税、未分配利润以及资本折旧等内容,所以一般包括以下项目。(www.xing528.com)

(1)公司企业中的工资、利息和租金等生产要素的报酬。工资应当是税前全部工资,包括对所有工作的酬金、补助以及各项福利支付,还包括工资收入者缴纳的所得税和保险费用等。利息是指人们向企业提供资金借贷时在本期所获得的所有利息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和企业债券利息,但是政府公债利息和消费信贷利息不计算在内,而是被看作转移支付。租金则包括个人出租土地、房屋等给企业用于生产的租赁收入。

(2)非公司企业收入。它指各种类别的非公司型企业的纯收入,如农民、医生、律师以及个体企业主等的收入。他们被自己雇用,使用自有资金和房屋,因此他们的工资、利息、租金以及利润等通常是混在一起作为非公司企业收入的。

(3)公司的税前利润。除了作为股东红利的公司已分配利润外,还包括公司所得税、公司为员工缴纳的保险费用支出以及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等。

(4)企业的转移支付以及企业间接税。前者是指公司对非营利组织的社会慈善捐款以及消费呆账,后者是指企业所缴纳的各种流转税、销售税或货物税。这些虽然不属于生产要素创造的收入,但是要通过产品加价转移给产品购买者,应看作生产成本计入GDP。

(5)资本折旧。它虽不是要素收入,但是由于在支出法中计入了GDP,故而此处也计入。

综上所述,用收入法计算GDP的公式可以写为:

(三)生产法

生产法又叫部门法。从生产的角度来看,GDP是该经济体中各个生产部门所生产的所有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即各部门的GDP贡献值的总和。因此,不论各个部门采用支出法或者收入法,只要计算出他们的GDP贡献值,然后加总就可以计算出GDP。为了避免重复计算,各部门在计算其贡献值时,采用增值法。而对于无法计算增值的部门,例如政府部门,则按照该部门员工的收入来计算,以工资代表他们所提供的服务价值。各国在核算时候采用的部门分类不尽相同,但是大多数都是按照产业进行大类划分,然后再进行具体细分。

支出法、收入法和生产法在GDP的核算中各有不同的作用。支出法可以反映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方向,收入法可以反映社会收入的分配方向,而生产法则可以反映GDP的部门构成。从理论上讲,无论是采用支出法、收入法或生产法,GDP核算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但在实际核算中往往存在误差而导致结果不一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支出法为基本核算方法,即以支出法计算出的结果作为GDP的标准值。如果采用收入法或生产法核算出的结果与此不一致,就要通过误差调整项来调整,以达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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