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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税要点详解:纳税主体信息、建设工程、供用电及印花税责任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控税要点2.1:纳税主体信息条款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纳税主体身份及计税方式,并约定乙方纳税主体身份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控税要点3.2:建设工程合同包含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合同。建筑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情形:控税要点3.3: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控税要点4:印花税责任部门:财务部门

控税要点详解:纳税主体信息、建设工程、供用电及印花税责任

控税要点1:合同订立

责任部门:合同签订部门、法务部门

控税要点1.1:订立合同的能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控税要点1.2:订立合同的形式

控税要点1.3:法务部门审核

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通过合同的签订来避免经营风险的产生。

控税要点2:合同内容

责任部门:财务部门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当事人可以参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统一合同文本订立合同。

控税要点2.1:纳税主体信息条款

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纳税主体身份及计税方式,并约定乙方纳税主体身份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具体约定形式:

控税要点2.2:明确合同价格条款

增值税为价外税,应当在合同中就合同价款是否包含税金做出明确约定,避免后期产生争议。合同价款需明确合同含税总价、合同价(不含税部分)及税款金额,如果签订含税价款,一定要附加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税率的限制,否则对项目成本影响很大;如果签订的是不含税价,企业将根据发票类型(税率不同,含税价格也不同),决定付款金额。

如遇国家税法政策调整,应明确价款的计算方式。

控税要点2.3:明确有关税务信息条款

在合同中,应当就纳税主体信息、应税行为种类及范围、适用税率等内容进行详细约定,确保合同主体信息与发票记载信息一致,同时明确不同种类应税行为的范围及适用税率,从而避免履约过程中产生争议,实现甲方的合法合规进项税额抵扣。

控税要点2.4:供应商提供发票的时间要求

购买、销售货物,有不同的结算方式,企业在采购时,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结算方式,并明确供应商提供发票的时间,即约定收到发票后付款还是付款后提供发票。同时,企业可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在开具发票时必须通知企业,企业在验证发票符合规定后付款。

控税要点2.5:明确提供发票类型、税率的要求

企业应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类型和适用税率;同时明确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提供供应商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控税要点2.6:明确发票不符合规定所导致的赔偿责任和义务

为防止发票问题所导致的损失,企业在采购合同中应当明确供应商对发票问题的赔偿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需明确以下内容:

控税要点2.7: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涉税风险防范条款

(1)供应商应按规定及时向采购方开具和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分次收付款过程中的任何结算时点,供应商开具并提交采购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不得低于采购方已经支付的价税合计款项。

(2)供应商开具的票据必须是由供应商从其发票主管税务机关购领或经其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印或监制的发票;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或采购方实际付款金额)开具票据并提供给采购方;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给采购方的发票的票面数据与供应商缴销税务机关和供应商所留存的发票存根联填列数据相符。(www.xing528.com)

控税要点3:合同的基本类型

责任部门:财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十五类有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及居间合同。

控税要点3.1: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买卖合同应采用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具体为:出卖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控税要点3.2:建设工程合同

包含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建筑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情形:

控税要点3.3:供用电合同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应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详见电力交易业务涉税部分。

控税要点3.4: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

水路运输的程租业务、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

企业把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则属于有形动产租赁,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

如果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提供相关服务的,按照“建筑服务” 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

控税要点3.5:其他合同

主要有研发和技术服务(如勘察设计服务、工程监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如审计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如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控税要点4:印花税责任部门: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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