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日渐繁荣,房屋租赁也越来越频繁。俗话说“买的不如卖的精”,虽然租房者在进行房产交易时小心翼翼,但由于房产交易本身程序比较复杂,仍不免会有疏漏,给不法中介或者不良房东钻了空子,轻则吃亏上当,重则房财两失,这样的例子时有发生。以下是房屋租赁中最应注意的一些细节,能帮助租房者辨明真伪,提高警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细节一:房东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房东问题一般都是指假房东,即骗子租来一套房子,随后冒充房东将房子转租,最后携租客缴纳的租金潜逃。
在房东问题上,租房者应在与房东见面后,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如果他是帮助他人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求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真实身份。
细节二:收费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收费问题一般指的是看房费、信息费、咨询费。不法中介往往打着低价房的幌子诱骗租房者缴纳100元至300元不等的看房费、信息费或咨询费,然后声称房屋已出租、房东不在等,一拖再拖,而租房人缴纳的费用则绝不退还。推荐租房人选择大型房屋中介公司进行租赁交易,现在大型房产中介公司均不收取看房费,只收取一个月一半的房租作为佣金。
细节三:物业交验问题
租赁交易中最易忽视的细节是物业交验问题。小中介不会为租房者提供正规的物业交验,随之而来的是不必要花费的水电费、煤气费、电器维修费等。(www.xing528.com)
在租赁双方达成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一定要经过正式的物业交验过程,并且要将屋内所有物品详细列明一个《物业交验清单》,然后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对于屋内电器、门窗设施等仔细检查有无损坏,对水、气、电、电话等相关费用是否结清加以查实,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细节四:押金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押金问题一般是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借口作为条件来苛扣房客的押金,造成房客不必要的损失。
在押金问题上,目前市场上的惯例一般为押一付三、押二付三或押二付四。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当然,最关键的是租房人应当爱护屋内设施,不要最终授人以柄,得以让某些心存不良的刁蛮房东阴谋得逞。
细节五:供暖费问题
在冬季租房时,供暖费用和房屋的各项硬件问题不可避免,租客在同房主签订租赁协议前,一定要确认取暖费等费用由谁承担。很多承租人由于租房初期不是冬季,没有考虑到取暖费用问题,冬季到来后,便出现承租人与出租人关于取暖费用的纠纷。为了避免这些不必要的麻烦,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前,需要同出租人确认取暖费等季节性费用的分担方式,并且考虑到不同季节房屋的居住条件,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予以明确,而不能以口头承诺代替文本协议,以此作为维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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