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个人权力和组织权力的关系

个人权力和组织权力的关系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制度权即组织规定的要求下属服从的权力来源的正当性。强制权是指给予惩罚或建议给予惩罚的权力。不过,组织中的权力通常也是结构特征作用的结果。这样,组织中的主要权力过程就反映了更大范围的组织关系,包括横向的关系和纵向的关系。

个人权力和组织权力的关系

管理学家、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理论的提出者——马克斯·韦伯曾经论述过能够被社会所普遍接受的管理者的3种权力来源。后人又进一步将权力来源发展为5种。这5种权力可以归为来自于职位的权力和来自于个人的权力两个类别。

1.职位权力

法定职权指的是组织赋予拥有某一正式管理职位的管理者的职权。它包括3种。

(1)制度权即组织规定的要求下属服从的权力来源的正当性。

(2)奖赏权则是因能够对下属进行奖赏而带来的影响能力,这些奖酬包括提升、加薪以及拍一下后背等。

(3)强制权是指给予惩罚或建议给予惩罚的权力。

这些权力是和管理者的管理职位高度相关的,一旦一个人不再是管理者,他就不再拥有以上权力。(www.xing528.com)

2.个人权力

另一类权力来自于个人原因,如:

(1)专家权来源于个人对所要完成的任务拥有的高超的技能或知识。

(2)参照权源自个人的品格,即人们出于对某位管理者的尊重和仰慕而崇拜这位管理者,愿意效仿他、认同他。

组织中的任何管理者都可以运用这5种权力来源。不过,组织中的权力通常也是结构特征作用的结果。组织是个大型、复杂的系统,容纳着成百上千甚至成千上万的人。这类系统中有一种正规的层级链,表明某些任务比另一些任务更为重要,而不论执行任务的人是谁。另外,某些职位可以获取更多的资源,或者对组织的贡献更为重要。这样,组织中的主要权力过程就反映了更大范围的组织关系,包括横向的关系和纵向的关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