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它把权力分成3种类型:一是传统型权力,世袭得来的而不是按能力挑选的权利人;二是超凡魅力型权力,不是根据规章制度而是根据神秘或神圣的启示赋予的权力,属非理性的,带有个人崇拜性质的权力;三是法理型权力,通过职务或职位而不是通过个人或世袭地位来管理,韦伯把这种“合理合法权威”为基础的组织体制称为“官僚组织”,认为这是最有效、最理想的组织形式。韦伯的理想行政组织体系具有以下特点:明确的分工。
马克斯·韦伯,是德国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和古典管理理论的代表人物。韦伯出身贵族家庭,从小深受上流社会的影响,见多识广,学识渊博。其代表作《社会组织与经济组织理论》中,提出了比较完整的行政组织理论,使其成为“组织理论之父”。
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有某种形式的权力做基础,才能实现组织目标。只有权利才能使混乱变秩序。它把权力分成3种类型:一是传统型权力,世袭得来的而不是按能力挑选的权利人;二是超凡魅力型权力,不是根据规章制度而是根据神秘或神圣的启示赋予的权力,属非理性的,带有个人崇拜性质的权力;三是法理型权力,通过职务或职位而不是通过个人或世袭地位来管理,韦伯把这种“合理合法权威”为基础的组织体制称为“官僚组织”,认为这是最有效、最理想的组织形式。
韦伯的理想行政组织体系具有以下特点:
(1)明确的分工。组织内分工清晰明确。每个职位的权利和责任都应有明确的规定。
(2)自上而下的等级系统。组织内各个职位按等级原则进行安排,形成自上而下的等级系统。(www.xing528.com)
(3)职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任用按职务要求,并通过正式考试和教育来实行。
(4)严密的规章制度。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中的规定和纪律。详细规则,完整流程,固定薪金,理性升迁制度。
(5)理性人际关系。组织中完全以理性为原则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避免人情,形成非人格化的理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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