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税跨境电商概念
2014年7月30日,海关增列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保税模式极大幅度地降低进口电商的物流成本。
保税跨境电商充分结合了综合保税区“区内关外”的便利政策与跨境电商突破时间空间概念进行多方自由贸易,具有跨越时空与无纸便捷性等特征,是国家各部委、相关企业在跨境电商经营活动实践探索中综合各方实际需求创造出的一种全新运营理念与模式,可以帮助相关企业迅速扩大海内外市场销售渠道,增强品牌国际影响力,并强而有力地促使以往常规的国际贸易方式得以转型升级。
保税区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便利、平台完善、销售通畅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进口便利,即应当有大型港口或国际航空港,保证境外商品能顺利抵达;有保税仓库,保证商品顺利接受海关监管并实施检疫和仓储。平台完善包括两个方面:硬件设施上,有保税商品展馆、商品分拣中心等场所,具备进行办公的水、电、网络、场地等条件;软件设施上,有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实现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的“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以及实现电子监管执法的“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销售通畅上,一是无论通过网络电商平台还是保税区展销,应当覆盖足够的消费群体来购买跨境商品;二是有安全的支付平台协助收付款;三是交通便利和有发达的物流企业协助收发货。当前,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实施仍处于发展阶段,在全国范围来看已经试点的地区还是少数,未来这一数量必然会继续扩大,各个跨境电商试点的辐射影响范围还会发生改变。利用保税区的跨境电商机遇谋求发展,充分发掘地方比较优势,竞争合作、谋求共赢,可以成为地区发展的着力点。
(二)保税跨境电商商业模式的类型(www.xing528.com)
通过近两年的快速发展,现阶段国内保税跨境电商不但形成了三种类型的商业模式,还形成了规范化的业务操作方式,整个行业结构越来越合理,行业格局也逐渐清晰。我国目前保税跨境电商商业模式分为平台入驻、买手制与B2C自营三类,具体商业模式特征对比如表2.2所示。
表2.2 保税跨境电商商业模式特征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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