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级高新区的数量很长一段时间内维持在54家的水平,自2007年开始数量又大幅扩张,截止到2015年10月达到1451家。这其中的经营水平、运行质量参差不齐,每个高新区所面临的问题也各有不同,而从高新区整体运行的角度看,有以下几个问题不容回避。
(一)高新区之间的产业转移并不顺畅
中国的高新区因为地理区位、所在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等差异,高新区之间的发展水平是存在阶梯性的,这应该是高新区之间合作的有利基础。但是中国长期的行政体制以及以国内生产总值(GDP)论政绩的发展模式,使得“北上广”等大城市尽管生活成本、土地成本不断上升,仍“不舍得”向中西部转移一些科技含量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而是通过扩区等粗放式的发展方式获取短期内的发展空间,这样未必有利于高新区整体的长远发展。
(二)高新区整体上创新活力不足
除去一些具有标杆意义的代表性高新区之外,中国的高新区整体上还未形成与所在城市的科教资源紧密合作的有效途径,一些高新区所在城市的科教资源本身也相对匮乏或是缺少应用性,导致高新区总体的创新能力较低。许多高新区还处于简单的商品销售、产品组装阶段。随着沿海地区生活成本的上升,一些地区的高新区由于未能实现及时的转型升级,面临衰落或被淘汰的风险。
(三)高新区的两极分化现象日益凸显(www.xing528.com)
“北上广”或东部地区的一些高新区依靠资源禀赋,如所在城市的科技资源或者先发优势,使早期发展的龙头企业实现了或正在实现向创新驱动的转型。但中西部许多高新区尚处于依靠规模扩张、招商引资等手段发展的粗放式发展阶段,伴随着高新区的快速扩容,存在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其他功能区同质化发展的倾向。
(四)国家级高新区的空间分布不甚合理
国家级高新区布局不均衡,即东部密集,中西部分布稀疏,导致东部各高新区同业竞争、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严重,而且科技资源丰富的省会或副省级城市与一般城市的高新区竞争激烈,压缩了一般城市高新区的发展空间。
(五)管理体制的弊端显现
中国高新区的法律地位与体制改革方向尚不明晰,管理体制出现向传统体制回归的现象,机构逐渐膨胀,运行机制丧失活力,各部门分工不合理,权力交叉重叠与空置的现象并存。高新区的市场化组织建设和服务能力相对较弱,尚难以弥补政府与市场间的功能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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