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群理论是在马歇尔(Marshall,1890)和韦伯(Weber,1909)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尤以克鲁格曼(Krugman,1991)的规模收益递增理论和波特(Proter,1998)的新竞争理论影响最大。这些学者认为,产业集群对提高区域产业竞争力和区域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外学者西奥·罗兰特(Theo J.A.Roelandt)的定义,产业集群是指为了获得新的技术或互补技术,从外部资产和知识应用的结合中获得收益,加快学习过程,降低交易成本,克服市场进入壁垒,取得协同效应,分散创新所带来的风险,一些关联性很强的企业、相关机构、中介组织和客户借助价值链的作用形成彼此相连的区域空间网络集群。
创新集群是以新知识生产、新产品大量出现为本质涵义的创新型组织(创新型企业、各种知识中心和相关机构)在地理空间上集中或在技术经济空间中集聚,并且与外界形成有效互动结构的产业组织形态。它是产业集群向创新领域的渗透,并在客观上为“创新”和“集群”实现有机融合创造了条件,即创新集群可以看成是产业集群发展的高级阶段,而产业集群是创新集群形成的重要基础。1999年,经合组织(OECD)出版了名为《集群——促进创新的动力》的研究报告,提出了“创新集群”(Innovative Clusters)思想。中国学者钟书华(2008)在OECD的创新集群概念的基础上,将其定义为由企业、研究机构、大学、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服务组织等构成,通过产业链、价值链和知识链形成战略联盟或实现广泛合作,具有聚集经济和大量知识溢出特征的技术—经济—社会网络。(www.xing528.com)
创新集群不只是某领域的企业和其他经济机构的空间集聚而形成外部经济,促进专业化技术和金融服务的产生,它还包括促进知识转移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公共和私人地方性机构。这种组织安排使集群内相关行为主体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协作过程来促进集体学习与创新。成功的创新集群既依赖于私人部门也有赖于公共部门(通常是大学和研究机构),它们共同努力创建了有利的区域创新环境,使具有互补能力的组织之间产生了协同效应。创新集群成功发展需要两个必不可少的“区位性因素”:第一个是人力资源的“门槛规模”,包括企业家、科学家、工程师、技术员和有技能的劳动力;第二个是地区的科学与技术设施,即知识资产,包括大学、公共和私人研究实验室、图书馆、技术孵化器、创新中心和科学园,这些机构的主要作用是促进技术转移和知识结网。科学工业园区恰恰具备这两个必不可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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