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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鉴证服务:满足客户需求的最佳选择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一般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可能向其审计客户提供与其技能和专长相符的非鉴证服务。向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可能对多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在接受委托向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定提供该服务是否将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非鉴证服务:满足客户需求的最佳选择

(一)一般规定

会计事务所可能向其审计客户提供与其技能和专长相符的非鉴证服务。向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可能对多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在接受委托向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定提供该服务是否将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在评价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时,注册会计师通常需要考虑下列因素。

(1)非鉴证服务的性质、范围和目的。

(2)审计业务对该非鉴证服务结果的依赖程度。

(3)与提供该非鉴证服务相关的法律和监管环境

(4)非鉴证服务的结果是否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将发表意见的财务报表中的相关事项,如果影响,影响的程度以及在确定这些事项的金额或会计处理方法时涉及的主观程度。

(5)客户管理层和员工在该非鉴证服务方面的专长水平。

(6)客户针对重大判断事项的参与程度。

(7)非鉴证服务对与客户会计记录、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系统所产生影响的性质和程度(如有)。

(8)客户是否属于公众利益实体,如果客户属于公众利益实体,通常认为会产生更为严重的不利影响。

(二)承担管理层职责

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审计客户的管理层职责,将因自身利益、自我评价、密切关系、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承担审计客户的管理层职责。

1.管理层职责的内容

审计客户的管理层职责涉及控制和领导该客户的各项工作,包括针对人力资源、财务资源、技术资源、有形或无形资源的取得、配置和控制做出重大决策。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并运用职业判断确定某项活动是否属于管理层职责。下列活动通常视为管理层职责。

(1)制定政策和战略方针。

(2)招聘或解雇员工。

(3)指导员工与工作有关的行动并对其行动负责。

(4)对交易进行授权。

(5)控制或管理银行账户或投资

(6)确定采纳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提出的建议。

(7)代表管理层向治理层报告。

(8)负责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9)负责设计、执行、监督和维护内部控制。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仅向审计客户提供意见和建议以协助其管理层履行职责,通常不视为承担管理层职责。

2.避免承担管理层职责的措施

为避免在向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时承担管理层职责,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保属于管理层职责的所有判断和决策都由客户管理层作出。

(1)委派一名具备适当技能、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始终负责做出客户方面的决策,并对非鉴证服务进行监督。该人员最好是管理层成员,并且应当了解非鉴证服务的目标、性质和结果,以及客户与会计师事务所各自的责任。然而,该人员不一定必须具备执行或重新执行非鉴证服务的专长。

(2)对非鉴证服务进行监督,并评价已提供服务的结果是否充分满足客户的目的。

(3)对依据非鉴证服务的结果采取的行动承担责任(如有)。

(三)会计和记账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客户提供会计和记账服务,可能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会计和记账服务主要包括下列多种类型:编制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如财务报表附注、记录交易、工资服务。

1.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职责

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职责,这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2)评估被审计单位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否适当,并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

(3)确定会计政策并运用该政策确定会计处理方法,做出恰当的会计估计。

(4)编制或更改会计分录,确定或批准交易的账户分类。

(5)编制或更改以电子形式或其他形式存在的、用以证明交易发生的相关凭证或数据。

2.沟通审计相关事项不对独立性产生影响的情形

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可能就下列事项与审计客户管理层进行沟通。

(1)对会计准则或会计政策,以及财务报表披露要求的运用。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资产、负债计量方法的适当性。

(3)审计调整建议。

这些活动通常被视为审计过程的正常组成部分,只要审计客户负责就会计记录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做出决策,通常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提供会计咨询服务不对独立性产生影响的情形

审计客户可能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下列方面提供技术支持或建议等会计咨询服务。

(1)解决账户调节问题。

(2)分析和收集监管机构要求提供的信息。

(3)为会计准则转换(如为了遵守集团会计政策从企业会计准则转换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咨询服务。

(4)协助了解相关会计准则、原则和解释,分享领先的行业最佳实践。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不承担审计客户的管理层职责,通常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4.日常性或机械性的会计和记账服务不对独立性产生影响的情形

日常性或机械性的会计和记账服务通常不需要很多职业判断。这类服务的例子包括如下一些情形。

(1)根据来源于客户的数据编制工资计算表或工资报告,供客户批准并支付。

(2)在客户已确定或批准账户分类的前提下,以原始凭证(如水电费单据)或原始数据为基础,记录易于确定其金额并且重复发生的交易。

(3)根据客户确定的折旧政策、预计使用寿命和净残值计算固定资产折旧

(4)将客户已记录的交易过入总分类账。

(5)将客户批准的分录过入试算平衡表

(6)根据客户批准的试算平衡表中的信息编制财务报表,根据客户批准的记录编制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5.向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会计和记账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会计和记账服务,包括编制会计师事务所将发表意见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附注)或构成财务报表基础的财务信息。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向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的分支机构或关联实体提供会计和记账服务。

(1)该服务是日常性或机械性的。

(2)提供服务的人员不是审计项目团队成员。

(3)接受该服务的分支机构或关联实体从整体上对会计师事务所将发表意见的财务报表不具有重要性,或者该服务所涉及的事项从整体上对该分支机构或关联实体的财务报表不具有重要性。

(四)行政事务性服务

行政事务性服务包括协助客户执行正常经营过程中的日常性或机械性任务。此类服务通常不需要很多职业判断,且属于文书性质的工作。

行政事务性服务的例子包括:文字处理服务;编制行政或法定表格供客户审批;按照客户的指示将该表格提交给各级监管机构;跟踪法定报备日期,并告知审计客户该日期。向审计客户提供上述行政事务性服务通常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评估服务

评估包括对未来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假设,运用适当的方法和技术,以确定资产、负债或企业整体的价值或价值区间。向审计客户提供评估服务可能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1.向审计客户提供评估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客户提供评估服务,可能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

(1)评估报告的用途和目的。

(2)是否对外公布评估报告。

(3)在确定和批准评估方法以及其他重大判断事项时,客户的参与程度。

(4)在运用标准或既定的方法进行评估时,评估事项的固有主观程度。

(5)评估结果是否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与评估有关的财务报表披露的范围和明晰程度。

(7)对可能引起相关金额发生重大波动的未来事项的依赖程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举例来说,防范措施可能包括如下方式。

(1)由审计项目团队以外的专业人员提供评估服务,可能能够应对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产生的不利影响。

(2)由未参与评估服务的适当复核人员复核所执行的审计工作或提供的服务,可能能够应对因自我评价产生的不利影响。

2.允许向审计客户提供评估服务的情形

如果审计客户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评估服务,以帮助其履行纳税申报义务或满足税务筹划目的,并且评估的结果不对财务报表产生直接影响,且间接影响并不重大,或者评估服务经税务机关或类似监管机构外部复核,则通常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不得向审计客户提供评估服务的情形

如果评估结果涉及高度主观性,并且评估服务对会计师事务所将发表意见的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审计客户提供评估服务。某些评估服务的结果不涉及高度的主观性。例如,所依据的基本假设已由法律法规做出规定或已被广泛接受,并且所采用的技术和方法是依据公认的准则或法律法规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两方或多方执行的评估结果通常不存在重大差异。

在审计客户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情况下,如果评估结果单独或累积起来对会计师事务所将发表意见的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则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该审计客户提供这种评估服务。

(六)税务服务

1.税务服务的种类

税务服务通常包括下列种类:编制纳税申报表;为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税额;税务筹划和其他税务咨询服务;与评估有关的税务服务;协助解决税务纠纷。在实务中,上述各类税务服务通常是相互关联的。

2.编制纳税申报表的服务

编制纳税申报表的服务包括如下内容。

(1)编制信息,以协助客户履行纳税申报义务,例如计算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额(通常采用标准化的表格)。

(2)对已发生交易的纳税申报处理方法提供建议。

(3)代表审计客户向税务机关提供所要求的附加信息和分析(例如,对所采用的方法提供解释和技术支持)。

由于编制纳税申报表的服务通常以历史信息为基础,主要按照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或惯例对该历史信息进行分析和列报,并且纳税申报表须经税务机关审查或批准,如果管理层对纳税申报表承担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此类服务通常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计算当期所得税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注册会计师基于进行会计处理的目的,为审计客户计算当期所得税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且该会计处理随后由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将因自我评价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审计客户不属于公众利益实体,举例来说,下列防范措施可能能够应对上述因自我评价产生的不利影响:由审计项目团队以外的专业人员提供此类服务;由未参与提供此类服务的适当复核人员复核所执行的审计工作或提供的此类服务。

在审计客户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不得计算当期所得税或递延所得税,以用于编制对会计师事务所将发表意见的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会计分录。

4.税务筹划或其他税务咨询服务

税务筹划或其他税务咨询服务有多种类型,例如,向审计客户提供如何节税,或如何运用新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建议。提供税务筹划或其他税务咨询服务可能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举例来说,防范措施可能包括如下方式。

(1)由审计项目团队以外的专业人员提供此类服务,可能能够应对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产生的不利影响。

(2)由未参与提供此类服务的适当复核人员复核所执行的审计工作或提供的此类服务,可能能够应对因自我评价产生的不利影响。

(3)获得税务机关的预先批准或建议,可能能够应对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产生的不利影响。

如果税务建议的有效性取决于某项特定会计处理或财务报表列报,并且同时存在下列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审计客户提供税务筹划及其他税务咨询服务。

(1)审计项目团队对于相关会计处理或财务报表列报的适当性存有疑问。

(2)税务建议的结果或执行后果将对会计师事务所将发表意见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5.协助解决税务纠纷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审计客户解决税务纠纷,一旦税务机关通知审计客户已经拒绝接受其对某项具体问题的主张,并且税务机关或审计客户已将该问题纳入正式的法律程序(例如诉讼或仲裁),则可能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举例来说,防范措施可能包括如下方式。

(1)由审计项目团队以外的专业人员提供该税务服务,可能能够应对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产生的不利影响。

(2)由未参与提供该税务服务的适当复核人员复核所执行的审计工作或提供的服务,可能能够应对因自我评价产生的不利影响。

在提供税务服务时,如果该服务涉及在公开审理或仲裁的税务纠纷中担任审计客户的辩护人,并且所涉金额对会计师事务所将发表意见的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审计客户提供涉及协助解决税务纠纷的税务服务。在公开审理或仲裁期间,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继续为审计客户提供有关法庭裁决事项的咨询,例如协助客户对特定信息要求做出回应、就所执行的工作提供背景材料或证词,或者协助客户分析相关的税务问题。

(七)内部审计服务

1.内部审计活动的内容

内部审计的目标和工作范围因被审计单位的规模、组织结构、治理层和管理层需求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异。协助审计客户执行内部审计活动属于内部审计服务。内部审计活动包括如下内容。

(1)监督内部控制,包括对控制进行复核,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并提供改进建议。

(2)通过下列方式检查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复核用以确认、计量、分类和列报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的方法;对个别项目实施专项调查,其中专项调查包括对交易、账户余额和程序实施细节测试。

(3)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包括非财务活动的经济性、效率和效果。

(4)评价对法律法规、其他外部要求,以及管理层政策、指令和其他内部规定的遵守情况。

2.涉及承担管理层职责的内部审计服务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在为审计客户提供内部审计服务时承担管理层职责,将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在向审计客户提供内部审计服务时,不得承担管理层职责。涉及承担管理层职责的内部审计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制定内部审计政策或内部审计活动的战略方针。

(2)指导该客户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并对其负责。

(3)决定应执行来源于内部审计活动的哪些建议。

(4)代表管理层向治理层报告内部审计活动的结果。(www.xing528.com)

(5)执行构成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如复核并批准员工数据访问权限的变更。

(6)负责设计、执行、监督和维护内部控制。

(7)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包括对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的全面评估。

(8)提供内部审计外包服务,包括全部内部审计外包服务和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外包服务,负责确定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并且还可能负责执行上述某项工作。

3.允许提供内部审计服务的情况

为避免承担管理层职责,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会计师事务所才能为审计客户提供内部审计服务。

(1)审计客户委派合适的、具有胜任能力的员工(最好是高级管理人员),始终负责内部审计活动,并承担设计、执行、监督与维护内部控制的责任。

(2)客户治理层或管理层复核、评估并批准内部审计服务的工作范围、风险和频率。

(3)客户管理层评价内部审计服务的适当性,以及执行内部审计发现的事项。

(4)客户管理层评价并确定应当实施内部审计服务提出的哪些建议,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

(5)客户管理层向治理层报告注册会计师在内部审计服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提出的建议。

4.内部审计服务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如果在审计中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相应的程序,以评价内部审计工作的适当性。同样地,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客户提供内部审计服务,并且在审计中利用该服务的结果,可能导致审计项目团队不能恰当评价内部审计工作,或不会运用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人员执行内部审计工作时相同水平的职业怀疑,这可能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

(1)相关财务报表金额的重要性。

(2)与这些财务报表金额相关的认定层次错报风险。

(3)审计客户对内部审计服务的依赖程度,以及审计项目团队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依赖程度。

举例来说,由审计项目团队以外的专业人员提供该内部审计服务,可能能够应对因自我评价产生的不利影响。

5.不得向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内部审计服务

在审计客户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提供与下列方面有关的内部审计服务。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

(2)财务会计系统。

(3)单独或累积起来对会计师事务所将发表意见的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金额或披露。

(八)信息技术系统服务

1.信息技术服务的内容及作用

信息技术系统服务可能包括硬件或软件系统的设计或实施,例如,计算机应用程序,移动端应用程序,基于云技术或网络的软件、模板或文档等多种类型。

信息技术系统可以帮助审计客户积累原始数据;生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组成组分;生成影响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的信息,包括相关披露。信息技术系统服务还可能包括与审计客户的会计记录、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财务报表无关的事项。

2.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技术系统服务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不承担管理层职责,则向审计客户提供下列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不视为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1)设计或实施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关的信息技术系统。

(2)设计或实施信息技术系统,其生成的信息不构成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3)实施由第三方开发的会计或财务信息报告软件(如果无须对软件进行较大改动就能适应客户的需求,例如针对第三方开发的软件仅进行配置而不需要进行定制化开发)。

(4)对由其他服务提供商或审计客户自行设计并实施的系统进行评价和提出建议。

3.向审计客户提供信息技术系统服务

如果向审计客户提供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保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审计客户认可其建立和监督内部控制的责任。

(2)审计客户委派具有胜任能力的员工(最好是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做出有关系统设计和实施的所有管理决策。

(3)审计客户做出与系统设计和实施过程有关的所有管理决策。

(4)审计客户评价系统设计和实施的适当性及结果。

(5)审计客户对系统运行以及系统使用或生成的数据负责。

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客户提供信息技术系统服务,可能因自我评价产生不利影响。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

(1)该服务的性质。

(2)信息技术系统的性质及其对客户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3)审计中对特定信息技术系统的依赖程度。

举例来说,由审计项目团队以外的专业人员提供该服务,可能能够应对因自我评价产生的不利影响。

4.向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有关信息技术系统服务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与设计或实施信息技术系统相关的服务。

(1)信息技术系统构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信息技术系统生成的信息对会计记录或会计师事务所将发表意见的财务报表影响重大。

(九)诉讼支持服务

1.诉讼支持服务的内容

诉讼支持服务可能包括下列活动:协助管理和检索文件;担任证人,包括专家证人;计算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涉及的估计损失或其他应收、应付金额。

2.向审计客户提供诉讼支持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客户提供诉讼支持服务,可能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产生不利影响。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下列事项。

(1)提供服务所处的法律和监管环境,例如,法院是否会选择或委任专家证人。

(2)服务的性质和特征。

(3)服务的结果是否对会计师事务所将发表意见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举例来说,由审计项目团队以外的专业人员提供此类服务,可能能够应对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产生的不利影响。

(十)法律服务

1.法律服务的内容

法律服务主要包括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担任首席法律顾问、担任辩护人等服务。法律服务通常是指必须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提供的服务。

(1)已取得执行法律业务所需要的专业资格。

(2)已通过执行法律业务所要求的培训。

2.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可能包含多种类型,包括为审计客户提供与公司事务或商业有关的法律服务,例如,合同支持服务;为审计客户执行一项交易提供支持;合并与收购;向客户内部法律部门提供帮助;法律尽职调查及重组

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可能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

(1)特定事项对审计客户财务报表的重要程度。

(2)法律事项的复杂程度,以及提供该服务所需判断的程度。

举例来说,防范措施可能包括如下方式。

(1)由审计项目团队以外的专业人员提供该服务,可能能够应对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产生的不利影响。

(2)由未参与提供法律服务的适当复核人员复核所执行的审计工作或提供的服务,可能能够应对因自我评价产生的不利影响。

3.担任审计客户的首席法律顾问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担任审计客户首席法律顾问,将对独立性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不得担任审计客户的首席法律顾问。首席法律顾问通常是一个高级管理职位,对公司法律事务承担广泛责任。

4.担任审计客户的辩护人

在审计客户解决纠纷或应对诉讼时,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担任辩护人,并且纠纷或诉讼所涉金额对会计师事务所将发表意见的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将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审计客户提供此类服务。

在审计客户解决纠纷或应对诉讼时,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担任辩护人,并且纠纷或诉讼所涉金额对会计师事务所将发表意见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采取下列防范措施可能能够应对因自我评价产生的不利影响。

(1)由审计项目团队以外的专业人员提供该服务。

(2)由未参与提供法律服务的适当复核人员复核所执行的审计工作或提供的服务。

(十一)招聘服务

1.招聘服务的内容

招聘服务可能包括下列方面。

(1)确定岗位描述。

(2)确定识别和选择潜在候选人的流程。

(3)寻找或筛选候选人。

(4)通过下列方式筛选潜在的候选人:审核候选人的专业资格或胜任能力并确定其是否适合该职位;对职位候选人实施背景调查;面试、选择合适的候选人,并就候选人的胜任能力提供建议。

(5)确定雇佣条款,并协商如工资、工时及其他报酬等具体条件。

2.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向审计客户提供招聘服务,可能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下列事项。

(1)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所提供协助的性质。

(2)拟招聘人员的职位。

(3)候选人和提供咨询意见或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或关系。

举例来说,由审计项目团队以外的专业人员提供该服务,可能能够消除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产生的不利影响。

3.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当向审计客户提供下列招聘服务时,只要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不承担管理层职责,通常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1)对多名候选人的专业资格进行审核,并就其是否适合该职位提供咨询意见。

(2)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并对候选人在财务会计、行政管理或内部控制等职位上的胜任能力提供咨询意见。

4.允许向审计客户提供招聘服务的情况

当向审计客户提供招聘服务时,为避免承担管理层职责,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保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客户委派具有胜任能力的员工(最好是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做出有关聘用该职位候选人的所有管理决策。

(2)客户就聘用程序做出所有管理决策,包括:确定准候选人是否合适并选择适合该职位的候选人;确定雇佣条款,并协商如工资、工时及其他报酬等具体条件。

5.不得向审计客户提供招聘服务的情形

在向审计客户提供招聘服务时,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代表客户与应聘者进行谈判。

如果审计客户拟招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审计客户提供下列招聘服务。

(1)寻找或筛选候选人。

(2)对候选人实施背景调查。

(十二)公司财务服务

1.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向审计客户提供公司财务服务可能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例如,下列事项可能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1)协助审计客户制定公司战略。

(2)为审计客户的并购识别可能的目标。

(3)对资产处置交易提供建议。

(4)协助实施融资交易。

(5)对合理安排资本结构提供建议。

(6)对直接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将发表意见的财务报表金额的资本结构或融资安排提供建议。

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

(1)在确定如何恰当处理财务建议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时涉及的主观程度。

(2)财务建议的结果对在财务报表中记录金额的直接影响程度,以及记录的金额对财务报表整体影响的重大程度。

(3)财务建议的有效性是否取决于某项特定会计处理或财务报表列报,并且根据相关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该会计处理或列报的适当性是否存有疑问。

举例来说,防范措施可能包括如下方式。

(1)由审计项目团队以外的专业人员提供该服务,可能能够应对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产生的不利影响。

(2)由未参与提供该服务的适当复核人员复核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或提供的服务,可能能够应对因自我评价产生的不利影响。

2.不得向审计客户提供财务服务的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提供涉及推荐、交易或承销审计客户股票的公司财务服务。

如果财务建议的有效性取决于某项特定会计处理或财务报表列报,并且同时存在下列情形,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审计客户提供此类财务建议。

(1)根据相关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审计项目团队对相关会计处理或列报的适当性存有疑问。

(2)公司财务建议的结果将对会计师事务所将发表意见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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