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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管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冲突的发生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管理会计人员在实务工作中有时会遇到截然相反的两种道德标准。这是由于管理会计人员面临的角色冲突所引发的。一方面,按照劳动契约,管理会计人员必须按照上级领导的命令执行工作;另一方面,按照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管理会计人员必须遵循其从事的职业活动。这就导致管理会计人员面临职业道德冲突。美国管理注册会计师协会针对IMA会员在《IMA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中提出如下解决道德冲突的建议。

应对管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冲突的发生

管理会计人员在实务工作中有时会遇到截然相反的两种道德标准。这是由于管理会计人员面临的角色冲突所引发的。一方面,按照劳动契约,管理会计人员必须按照上级领导的命令执行工作;另一方面,按照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管理会计人员必须遵循其从事的职业活动。但是,有时两者会相互冲突,管理会计人员又无法同时满足两者的要求,必须二选一。这就导致管理会计人员面临职业道德冲突。由于职业道德冲突发生的事项不一样,所处环境也各不相同,没有一个统一方法可以解决,因此,应对职业道德冲突对于管理会计人员来讲,是一件极具挑战性的事情。

美国管理注册会计师协会针对IMA会员在《IMA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中提出如下解决道德冲突的建议。

(1)应先同直接上司讨论问题,除非直接上司也牵扯到其中。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直接将问题递交给更高一级上司。如果在递交问题的时候,没有达成满意的决议,要将问题递交给再高一级的上司。如果直接上司是首席执行官或者职务相当人员,可以认可的评估权威是审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托管人委员会或者所有人等组织。假设直接上司没有牵扯到事件中,只有在上司知道的范围之内,同其更高一级的上司联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我们认为将这些问题递交给非雇用的权威机构或者个人是不合适的。

(2)秘密同IMA职业道德顾问或者其他公平的顾问等讨论有关的职业道德问题,更好地理解可能的行为过程。

(3)同本人的律师讨论职业道德有关的法律职责和权利。

此外,由于公司滥用会计准则、追求短期利润目标、不重视非道德性的微小行为,以及经济周期的诱发(特别是在市场衰退阶段),可能会加剧这种职业道德冲突问题。因此,也需要个人和企业从各自的角度去努力应对。

从个人角度来讲,管理会计人员应坚持诚实、客观、正直与责任的职业道德原则,遵循胜任能力、保密、正直和诚信的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在提升专业技术能力的同时,加强职业道德的修炼。此外,要以自身职业道德素养与行为,影响周围的从业人员和管理层,努力营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

从企业层面来讲,企业有责任尽最大努力确保所有员工的行为均符合职业道德的要求。首先,企业要努力营造一种职业道德文化,让这种职业道德文化积极地支持组织想要的行为类型。其次,职业道德责任始于管理层。为了在组织内有效地维护理想的职业道德氛围,管理层主要应关注五个方面:明确界定价值观;管理层以身作则;制定职业道德规范与内部控制;职业道德的实际应用;评估并改进对职业道德的遵循。再次,在公司中推行并实践职业道德规范。实践的过程应始于员工招聘,贯穿员工培训中,将抽象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日常职责的操作范例,形成所有员工均能理解、共享并遵循的价值观体系。最后,评估并改善对职业道德规范的遵循情况。企业应根据一些调查工具及从披露揭发渠道获取的信息来评估企业对职业道德规范的遵循情况,根据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对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的持续改善。

复习思考题

1.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分别是什么?

2.会计职业道德有何功能和作用?

3.财务会计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4.财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5.财务会计人员会面临哪些职业道德困境?

6.如何应对财务会计人员面临的职业道德困境?

7.财务舞弊的内涵是什么?舞弊与错误有何区别?

8.财务舞弊的动因和手段分别有哪些?

9.如何从职业道德视角防范财务舞弊?

10.管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11.管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冲突是如何发生的?

12.如何应对管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冲突?

讨论案例4-1

两上《今日说法》的财务会计人员

一、第一次上《今日说法》

2011年4月詹某贵化名“肖某锐”,伪造某财经大学学历,应聘至甲路桥公司乙高速公路D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出纳岗位面试官曾在“肖某锐”求职简历上留下批注“单纯老实,业务尚可,比较有责任心,工资可议”的评价。在上班期间,“肖某锐”住集体宿舍,月工资为2 500元,同事评价“他很优秀,为人处世可以说面面俱到”“一点恶习没有,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出手阔绰”等。

工作四个多月后,2011年9月5日,甲路桥公司乙高速公路D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出纳“肖某锐”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巴南路建设资金使用审批表》复印件及“四川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印章,采取复制相关领导签名的方式,并利用项目部领导交其保管的项目部经理财务专用章和密码器将甲路桥公司乙高速公路D5合同段项目部工程款7 030 478元分10次转到自己冒用的“王某磊”“巫某柯”等十人在银行开设的私人账户上。然后在同一天以现金方式将钱提走。而该笔项目资金,甲路桥公司乙高速公路D5合同段项目部将用于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资金被出纳转走后,导致项目不得不停工。

后巴中警方在调查“肖某锐”及十个转账账户自然人无果的情况下,通过进一步追踪其女友等人的方式得知,“肖某锐”曾于2011年8月10日通过乘飞机的方式前往过长沙公安机关通过对重庆飞往长沙的旅客的仔细比对,发现一名叫詹某贵的旅客比较可疑。通过甲路桥公司乙高速公路D5合同段项目部的确认,詹某贵确为作案人“肖某锐”。A市警方此后到詹某贵的老家湖北省B县进行调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得知詹某贵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后2006年在上海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五年。但之后A市警方通过各种线索的调查并未发现詹某贵的去向。一年多后,2013年年初湖南省C市通报,在当地补办二代身份证的“罗某武”疑似逃犯詹某贵,并要求将补办好的身份证邮寄至D市。A市警方前往D市,并伪装为快递员为“罗某武”配送身份证,确认“罗某武”为詹某贵本人后,并将其抓获,并在其住处搜查到四五十张身份证及大量银行卡,并从银行卡中追回400余万款项。被捕前,詹某贵化名为“李某中”,并伪造身份证、学历证、会计证、英语六级证应聘到D市的一家路桥公司同样担任出纳。如果詹某贵未被抓获,D市的这家路桥公司,可能遭受与甲路桥公司同样的命运。中央电视台曾于2013年10月18日《今日说法》栏目中播放的《追捕“隐形人”》对该案件的始末进行过报道。

四川省A市某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17日做出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詹某贵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 000元。责令被告人詹某贵退赔甲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乙高速D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程款2 720 445.52元。

在刑罚执行中,因“罪犯詹某贵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遵守监规,积极参加政治法律学习,完成生产任务,多次参加工余劳动,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G省A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2017年6月30日、2018年9月30日裁定对罪犯詹某贵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六个月、四个月的刑罚执行,刑期执行至2018年10月21日。

二、第二次上《今日说法》

詹某贵虽然学历仅为初中毕业,但在监狱服刑期间,爱好看书,尤其是企业管理和会计专业的书籍。出狱后,2019年5月,詹某贵伪造学历证明、国家注册会计师证、北京某公司工作经历等材料,盗用“索某”的身份,应聘担任江苏某民营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正式入职后,同事们对他评价很高,“精通法律、公文写作、电脑研究等”。在工作期间,詹某贵花费工资用于学习注册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课程,不断积累专业知识。詹某贵工作后,为公司处理了两起法律纠纷,主持两个过亿元的投资项目,工作能力让公司领导层刮目相看,三个月后就升职为财务总监,年薪36万元。

2019年8月30日,在詹某贵的建议下,公司决定将账户网银支付方式由原出纳、会计二级审核,增加其作为财务总监进行第三级审核,这为詹某贵完全掌握公司的资金兑付详细流程和窃取支付U盾及密码形成基础。同年8月詹某贵担任财务总监后,在E市找到两个大学生,利用他们的身份证注册了几个皮包公司,为日后转账做准备。2020年1月24日15时许,被告人詹某某乘春节放假之机,用事先准备的钥匙潜入财务室,分别从公司出纳和会计的办公桌抽屉内盗取江苏某民营公司建设银行账户的第一、二级网银U盾逃离现场。随后,詹某贵至广东省F市、G市等地,使用其盗取的前二级U盾分别进行制单、复核,再用其本人保管使用的U盾操作通过,通过网银将该账户内人民币1 900余万元转至其雇用的两名大学生身份证信息注册的皮包公司账户上。后詹某贵分批取出钱款,部分还兑换成大面额的美元和港币。资金被盗后,该公司用于企业复工的300余名工人的工资,部分供应商的货款,以及即将上马项目的资金的钱都没了,该民营企业的经营陷入困境。

E市警方在2月10日接到报案后,经过初步侦查发现,由于报案时间晚,受害公司的视频监控被人为关闭和破坏,监控图像严重缺失;公司财务电脑信息资料全部清空,调查取证难度极大,一时无法确定作案嫌疑人身份。此后,警方围绕内部员工、资金流向等环节进行追踪。很快,民警发现该公司财务总监“索某”在案发后失联,其个人物品已搬空,办公室已打扫干净,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外貌特征比对,发现竟然跟2011年9月曾因职务侵占罪在四川省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的詹某贵相似,且与当时的作案手法极其相似。为找到疫情期间仍在营业的银行网点,将盗窃转入其他账户的钱款取出,并兑换成外币,詹某贵曾频繁往返于F市和G市,并可能离境。专案组民警以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大量现金的超大旅行箱为踪迹,先后赶赴广东、湖南、贵州等地,进行追踪。2020年2月21日詹某贵在贵州省H市被抓获归案,民警当场查获其随身携带的人民币63.162 41万元、美元219.986 3万元、港币322.242万元,以及多张他人身份证件、银行卡等。通过当时的汇率测算,追回的赃款比被盗时的赃款还略有升值,约升值60余万元。

2020年12月21日,江苏省E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詹某贵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80万元。中央电视台曾于2021年3月19日和2021年3月20日在《今日说法》栏目中播放的《再次追捕“隐形人”》对该案件的始末进行过报道。由此,詹某贵成为《今日说法》栏目播放至今,唯一一个两上《今日说法》的犯罪人员。

此外,2019年6月詹某贵多次通过微信向被告人杨某某了解兑换外币情况。2020年1月26日,詹某贵谎称其公司年终结算需要外币,让杨某某为其兑换美元。次日至2月1日,詹某贵将赃款共计人民币1 453万元汇至杨某某账户。杨某某将其收购的美元分次按照1∶7.05至1∶7.07不等的比例,为詹某贵兑换美元现金共计219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4万余元。2020年2月23日,杨某某在甘肃省I市被抓获归案。

请结合案例材料,思考并回答以下问题。

1.詹某贵通过伪造签字或盗用财务印章、U盾等方式,占用或盗窃公司资金的行为,违反了财务会计人员的哪些职业道德规范?

2.詹某贵在甲路桥公司担任出纳过程中的犯罪行为暴露出甲路桥公司在会计工作管理中存在哪些缺陷?

3.詹某贵在江苏某民营企业担任财务总监过程中的犯罪行为暴露出该企业在会计工作管理中存在哪些缺陷?

4.结合案例资料分析,财务会计人员如果有犯罪前科,会如何影响其职业声誉和职业发展?

5.在财务会计人员招聘中,企业应如何防范学历造假、职业资格证书造假、工作经历造假等行为?

6.结合案例资料分析,大学生利用自己的身份证信息注册皮包公司,为犯罪行为提供便利,可能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7.结合案例资料分析,杨某某为詹某贵兑换美元现金提供便利并非法获利4万余元,可能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8.詹某贵在甲路桥公司担任出纳过程中的犯罪行为被判职务侵占罪,但在江苏某民营企业担任财务总监过程中的犯罪行为被判盗窃罪,试分析两种刑罚的区别,以及詹某贵分别在两次判刑中被判处不同刑罚的原因。

9.詹某贵在江苏某民营企业担任财务总监过程中,专业能力出众,受到领导层的一致褒扬,但后又盗窃公司资金。试辨析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之间的关系。

讨论案例4-2

宁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舞弊案例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波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的规定,宁波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甲公司通过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 000万元,虚增净利润750万元

(一)甲公司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事项,虚增收入和利润

甲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时任董事长胡某东预计甲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亦将为负值,为防止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胡某东在甲公司主业亏损的情况下,寻求增加营业外收入,使公司扭亏为盈。胡某东了解到乙影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拥有某影片的版权,就找到乙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请乙公司配合甲公司签订一份影视版权转让协议。

2015年11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影片版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乙公司将某影片全部版权作价3 000万元转让给甲公司,乙公司应于2015年12月10日前取得该影片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否则须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1 000万元。当月,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转让费3 000万元。

2015年12月21日,甲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乙公司未依约定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返还本金并支付违约金。

2015年12月29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调解协议书,约定乙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前向甲公司支付4 000万元,其中包含1 000万元违约金。次日,法院裁定该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

2016年1月29日至2月29日,甲公司分三笔收到乙公司转入的4 000万元。甲公司将乙公司支付的1 000万元违约金确认为2015年的营业外收入。

(二)影视版权转让费及违约后退回的本金及违约金均系通过关联公司循环支付完成

1.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的3 000万元版权转让费最终流向关联公司并被使用。

经查,2015年8月,自然人覃某通过其实际控制的深圳丙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获得甲公司第一大股东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100%股权,成为甲公司实际控制人。覃某同时控制多家相关公司,本案涉及的北京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B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北京C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北京D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等均为相关公司成员,相关公司之间具有关联关系。

前述协议签订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的3 000万元版权转让费最终流向上述相关公司并被使用。具体如下:2015年11月26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500万元,同日,乙公司将500万元转给A公司。2015年11月3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2 500万元,同日,乙公司将2 500万元转给A公司。该3 000万元最终被用于支付上述相关关联公司的装修款。

2.乙公司向甲公司退回的3 000万元版权转让费和赔偿的1 000万元违约金最终流向关联公司。

第一笔1 500万元:2016年1月27日和29日,C公司分两笔向D公司转账1 500万元。1月29日,D公司将1 500万元转给乙公司,乙公司将1 500万元转给甲公司,甲公司向北京甲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甲公司)转账1 600万元。2月1日,北京甲公司向B公司转账1 500万元,B公司将上述1 500万元转给D公司,D公司将其中500万元转给星美汇餐饮

第二笔1 000万元:2016年2月1日,D公司将上述第一笔1 500万元转款中的1 000万元转给乙公司,乙公司将上述1 000万元转给甲公司,甲公司将上述1 000万元转给北京甲公司。2016年2月3日,北京甲公司将上述1 000万元转给B公司,B公司将上述1 000万元转给D公司。

第三笔1 500万元:2016年2月29日,C公司向B公司转账1 500万元,B公司将上述1 500万元转给乙公司,乙公司将上述1 500万元转给甲公司。3月1日,甲公司将上述1 500万元转给北京甲公司,北京甲公司将上述1 500万元转给B公司,B公司将上述1 500万元转回C公司。

(三)影片版权转让协议系倒签,协议转出方实际并未拥有约定的全部权利,电影拍摄进展尚未达到申请许可的条件

经查,影片版权转让协议书的实际签订日期为2015年12月18日,晚于违约条款约定的获得公映许可的最后日期2015年12月10日,而名义签订日先后出现2015年10月10日和2015年11月10日两个版本。

同时,该片相关各方对影视版权权属存在争议。协议签署前,该片编剧、导演黄某、制作方某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对电影都拥有部分权利,乙公司不完全拥有影视版权全部权利,胡某东作为甲公司的代表,知悉权利瑕疵并人为安排整个转让过程。

此外,从电影拍摄、许可申请等实际进度角度看,截至2015年11月10日,即协议的名义签约日,该片尚不具备向广电总局申请公映许可证的条件:至签约日,该片尚未完成境外演员备案,无法通过影片初审;同时该片涉及公安题材,尚未通过公安部有关部门协审,无法申请领取片头。此外,该片开机之后,出品方与导演、编剧就该片摄制工作存在重大争议,导演拟提起司法诉讼,对影片申请公映构成重大影响。

二、甲公司通过虚构财政补助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 000万元,虚增净利润750万元

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称收到宁波市某区戊镇经济发展局和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司获得极速咖啡机研发项目财政综合补助1 000万元,确认为2015年度本期收入。

经查,为防止公司股票被特别处理,胡某东请求该镇人民政府帮助,形成以获得政府补助的形式虚增利润的方案:该镇政府不用实际出资,由宁波金阳光先以税收保证金的名义向该镇政府转账1 000万元,然后再由该镇政府以财政补助的名义将钱打给圣莱达。(www.xing528.com)

2015年12月29日,宁波金阳光转款1 000万元至该镇政府会计核算中心。2015年12月30日,该镇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转给甲公司1 000万元。

上述两项违法事实导致甲公司2015年度年报合计虚增收入和利润2 000万元,虚增净利润1 500万元。甲公司2015年度年报显示公司利润总额367.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1.43万元。扣除虚增金额,甲公司2015年实际利润总额为-1 632.85万元、净利润为-1 068.57万元。虚增行为导致甲公司2015年度扭亏为盈。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甲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于相关责任人员,另行依法处理。

(资料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

请结合案例材料,思考并回答以下问题。

1.案例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动机是什么?

2.案例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手段有哪些?

3.假如你是案例企业的一名财务会计人员,当你得知公司正在实施财务舞弊,你会如何处理?

4.假如你是案例企业的一名财务会计人员,公司管理层告知你,如果你能积极参与并配合公司进行财务造假,将获得一笔额外的报酬,你会如何处理?

5.《宁波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退税的公告》中公告:“由于2018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2015年度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 000万元,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经公司申请,戊镇税务所于近日退还甲公司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250万元。”这一退税金额,远远高于宁波甲公司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的罚款60万元。根据这一现象,谈谈你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违法成本的看法。

6.结合案例企业情况,案例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违反了哪些职业道德规范?

7.结合案例企业情况,为防范财务舞弊,你认为财务会计人员应如何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讨论案例4-3

范某某税案

2018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某某“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

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某某在某电影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 000万元,其中1 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 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某某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对范某某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某某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相关规定,2018年9月26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先向范某某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对此范某某未提出听证申请。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已向范某某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将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收到上述处理处罚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由于范某某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查,2018年6月,在税务机关对范某某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展开进一步侦查。

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原A市地方税务局、原A市地方税务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出现严重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地区税务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

在2018年10月3日公布“阴阳合同”案件调查结果的同天,范某某发布一篇致歉信,在信中,范某某对自己所做的一切感到深深的愧疚,还称自己会完全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所做出的一切处罚决定,并且会尽快筹集资金,补缴罚款,还向社会保证日后一定守法经营。

(资料来源:新华网)

请结合案例材料,思考并回答以下问题。

1.什么是“阴阳合同”?“阴阳合同”为什么在影视、体育等行业存在较为普遍?

2.范某某所受到的是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但并没有构成犯罪,也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请结合《刑法》相关规定说明原因。

3.范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偷逃税款金额巨大,请问其负责纳税申报的会计人员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其违反了哪些财务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4.范某某经纪人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请结合《会计法》《刑法》的相关内容,阐述牟某广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5.当财务会计人员面临上级管理层的压力,被指使去隐匿、故意销毁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时,应如何应对?又应如何保护自己?

讨论案例4-4

T公司职业道德问题分析

T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新任总经理黄某接替前任总经理李某的工作。黄某非常关心公司的经营情况,花费了几周时间了解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发现公司在过去3年的销售增长率远远高于行业水平。

总经理黄某与公司的经营副总许某进行了面谈。许某告诉黄某,公司目前面临激烈的行业竞争,为了取得更多的订单,公司在价格策略上采取低价竞争以排挤竞争对手。同时,为了取得盈利,公司产品的零部件尽可能用低廉的国产元器件代替昂贵的进口元器件。

总经理黄某又与公司研发总监张某进行了面谈。张某告诉黄某,公司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很快,几乎每半年就要推出一款价格更低的新产品。有时产品甚至没有经过小批量试用的验证,就直接出售给客户。但小批量试用是产品正式出售前必经的一个环节。研发总监张某虽然给前任总经理反馈过,前任总经理总是解释说,为了迅速占领市场,即使省去一些研发环节,也是可以容忍的,市场永远放在第一位。

总经理黄某又与质量总监高某进行了面谈。黄某了解到,企业由于大量使用国产元器件,以及产品没有经过小批量验证,目前出售产品在使用1年至2年后会频繁发生质量问题。公司目前产品售后维护的压力越来越大,产品的质量成本也呈现出上升趋势。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越来越难干,无法按照正常的质量管理程序在设计阶段杜绝质量隐患。同时,质量管理人员又经常受到客户和企业内部其他部门人员的责难。很多质量管理人员正在拿着T公司的薪水,同时又在寻找更好的工作。

请结合案例材料,思考并回答以下问题。

1.T公司信奉何种价值观?如何使用这些价值观解释黄华所了解到的事实?

2.领导层的示范作用对T公司价值观的形成有何影响?

3.黄某应该采取哪些行动,以在T公司中创造一种建立在道德和价值观基础上的文化氛围?

4.做出上述转变后,T公司可能获得哪些潜在好处?

【注释】

[1]习近平.之江新语[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2]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mer ican Inst i tuteof Cer t i f iedPubl icAccountants,简称AICPA)成立于1887年,是美国的全国性会计职业组织。

[3]葛家澍,杜兴强.中级财务会计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4]具体可参考财政部于2018年12月6日发布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财会〔2018〕33号)中的相关规定,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5]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现行版本为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版本。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行版本为根据2019年3月14日《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修改的版本,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017年新修订的《会计法》删除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随即取消。但是作为会计从业资格曾经的考试科目之一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内容依然值得借鉴。

[8]张曾莲.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5.

[9]AICPA SASNO.16,Consideration of Fraud in a financial statement audit,1977.

[10]财政部于2019年2月20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18项审计准则,其中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11]孙青霞,韩传模.会计舞弊识别研究经典文献导读[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2.

[12]AlbrechtW S,Romney M B,Cherrington D J,etal.Red-flaggingmanagement fraud:a validation[J].Advances in Accounting,1986,3:323-333.

[13]Bologna G Jack,Lindquist Robert J,Wells Joseph T.The accountant's handbook of fraud and commercial crime[M].John Wiley&Sons Inc,1993.

[14]Bologna G Jack,Lindquist Robert J.Fraud Auditing and Forensic Accounting:New Tools and Techniqu-es[M].John Wiley&Sons Inc.1995.

[1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审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9.

[16]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19年3月29日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应用指南中关于管理层通过凌驾于控制之上实施舞弊的重要手段和侵占资产的手段。

[17]财政部于2018年4月19日发布《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该意见对于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8]财政部和人力资源部于2018年5月19日共同发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财会〔2018〕10号),该规定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13年8月27日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财会〔2013〕18号)同时废止。

[19]美国全国会计师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Accountants,简称NAA)是由美国成本和管理会计师所组成的一个全国性会计组织。其前身为1919年于美国纽约州成立的全国成本会计师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ost Accountants,简称NACA)。

[20]财政部于2014年10月27日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4〕27号)。

[21]罗纳德·W.希尔顿.管理会计学——在动态商业环境中创造价值[M].闫达伍,李勇,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22]财政部于2016年6月22日发布《管理会计基本指引》,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3]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The Institute of Management Accountants,简称IMA)成立于1919年,由美国成本会计师协会(NACA)衍生而来。其倡导最高职业道德标准,改变传统财务领域的思维模式,服务全球财务管理行业,从而推动企业优化绩效,成就IMA成员个人职业发展。

[24]具体可参考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发布的《IMA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25]中国总会计师协会(China Association of Chief Financial Officers,简称CACFO)是经民政部批准,成立于1990年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全国非营利一级社团组织。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于2017年6月1日开展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认证项目。

[26]具体可参考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表》。

[27]管理会计师(初级)系列教材编写委员会.管理会计师(初级)管理会计职业道德[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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