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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商业伦理问题探讨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债务拖欠情况严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但因为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关系不平等,使得恶意拖欠货款的情况屡屡发生。

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商业伦理问题探讨

(一)恶意拖欠货款

企业通常以赊销的形式进行采购,赊销是以商业企业信用为基本,由供应商对企业先发货、后收回货款的一种销售方式。赊销可以减轻企业自身的资金成本压力,减少对外融资需求,也意味着企业可以将资金用于其他商业环节的周转。而对供应商而言,赊销意味着资金被占用,并伴随着潜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因此赊销本是供应商为抢占市场而给予商业企业的一种具有优惠条件的销售方式,但在金融体系发展不健全、社会信用机制不完善的背景下,一部分正常的赊销演变为恶意拖欠货款,从而导致供应商利益得不到保障,市场交易成本提高,甚至对国家经济造成影响。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债务拖欠情况严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关系不平等

受行业市场地位、企业规模以及生产效率等因素的影响,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存在不平等的关系。较为常见的情况有:在买方市场下,企业较供应商在市场地位上具有主导权;拥有大量的物资采购需求的大中型企业较企业规模小的供应商在市场地位上具有主导权。

在买方市场下,需要采购物料的企业少,而供应商数量多。在产品质量相当、价格优势不大的情况下,供应商要想在竞争中获得销售机会,不得不依靠赊销的额度与周期,此种交易方式对供应商有着极高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把控要求,一旦商业企业发生严重的经营危机,或者其自身履约意识淡薄、具有主观逃废债务的想法,都会对供应商应收账款的收回产生极大的影响。赊销的额度越大、周期越长,对供应商的压力越大,风险也越高。但因为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关系不平等,使得恶意拖欠货款的情况屡屡发生。

由于金融体系发展不健全,小企业相较大中型企业面临融资难的先天性劣势,而我国市场普遍存在处于强势的大中企业对小企业货款的拖欠和欺压,这也是商业企业同供应商之间不平等关系的一种体现。

2.国有企业过度负债

在企业与供应商的债务拖欠中,国有企业因其政府出资的特殊背景,决定了其在经济市场中较高的信用等级,其履行承诺与契约的可靠性被广泛认可,其背景也给了交易对手兜底的信任。因此,在市场交易中,国有企业往往更能占据主动权,也能获得更多供应商的商业信用和宽松销售政策,这种情况一定程度上造就了国有企业普遍负债过度的情况发生。在另一方面,一部分国有企业因其陈旧的体制,缺乏商业创造性,竞争意识匮乏,人员缺乏创新精神和工作热情。这些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下,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的需求。同时,为了维持社会就业的稳定,国有企业承担着巨大的社会就业压力,经营出现困境的时候,会收到来自政府的部分政策保护,帮助其继续维持经营,这种政策保护也给了社会各方国有企业债务有保障的错误预期。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发现,解决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关键在于打破社会各方对国有企业债务由国家“买单”的错误认知,将国有企业作为经济市场的一分子正常对待,合理预估其债务承受能力。(www.xing528.com)

(二)采购回扣问题

采购回扣是指供应商为达成交易而向采购方或采购方员工支付一定贿赂金的行为,是商业贿赂的一种典型表现形式,是以牺牲采购方的利益作为代价的。

供应商支付回扣给采购人员,通常为达成以下两种欺诈行为交易,一是非法支付回扣给采购人员,使采购方同意在众多供应商中优先选择自身作为供应商,或优于其他供应商获得采购方的采购议案等核心信息,以不正当手段提升自身竞争力,获取产品订单;二是对已达成稳定合作的,为提高自身利润,向采购方人员支付回扣,使采购方同意其不合理、不恰当的价格上涨需求或默许其降低供应产品质量,以次充好。

采购回扣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同时采购回扣对采购方自身利益的损害也是极其明显的,采购回扣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采购方的采购支出成本或降低了采购产品质量,这都是对采购方利益的极大侵蚀。

(三)不合理压价

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应该是主体地位平等的买卖关系,但是在现实情况中,还是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的采购关系,因为在交易活动中采购方具有较强的话语权,在交易过程中占据着一定程度的优势地位,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有时会受到一定侵害,主要体现在企业对供应商的不合理压价。

企业对供应商的不合理压价主要是为了提升自身的利润空间,商业的本质都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企业依靠其在买卖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以竞争对手报价更低等为由不断压低供应商报价底线,以期获得更低的生产成本。在市场价格范围之内的压价是企业的权利与自由,也是保证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无底线的不合理压价不仅会损害供应商的正常利益,同时,长期来看也可能对企业自身的利益造成损失。过低的采购价,供应商并不能确保商品品质的不降低,随之引起的企业自身产品质量问题对企业的口碑造成极大的损害。所以,只有供应商和商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都能取得合理的利润,互利互惠,商业企业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才能维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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