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伦理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是将伦理的概念引申到商业领域后形成的。所谓商业伦理,是指在商业活动中,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利益关系时所应遵循的善恶价值取向,以及在行为和品质上遵循的伦理原则、伦理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或阶级普遍的伦理要求在商业领域中的具体化。
(二)商业伦理的内容
学者基于不同的理论视角,从不同维度出发,对商业伦理内容的界定也不同。其主要划分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1.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商业伦理内容划分
组织具有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既包括与内部管理相关的利益相关者,例如投资者、管理层、董事、监事、员工等;也包括与外部经营相关的利益相关者,例如竞争者、消费者、政府、社会公众等。组织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活动存在不同的商业伦理问题,例如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商业伦理问题、企业与管理层之间的商业伦理问题、企业与董事之间的商业伦理问题、企业与监事之间的商业伦理问题、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商业伦理问题、企业与竞争者之间的商业伦理问题、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商业伦理问题、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商业伦理问题、企业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商业伦理问题等。后续章节对商业伦理实践内容的介绍,主要是基于此研究视角。
2.基于组织职能的商业伦理内容划分
组织具有不同的职能作用,包括生产、采购、销售、研发、售后服务、人力资源、财务、行政管理等。在这些职能活动中存在着不同的商业伦理问题,例如生产中的商业伦理问题、采购中的商业伦理问题、销售中的商业伦理问题、研发中的商业伦理问题、售后服务中的商业伦理问题、人力资源中的商业伦理问题、财务中的商业伦理问题、行政管理中的商业伦理问题等。
3.基于不同研究层面的商业伦理内容划分
学者从个体层面、组织层面和社会层面等不同的研究层面对商业伦理内容展开研究。其中,个体层面主要研究个体在商业活动中承担的角色的伦理问题,例如投资者的商业伦理问题、管理者的商业伦理问题、消费者的商业伦理问题、员工的商业伦理问题等。组织层面主要研究各种经济组织之间的伦理关系问题,例如企业与工会、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竞争对手等之间的商业伦理问题。社会层面主要研究社会、制度层面的伦理问题,例如经济制度中的商业伦理问题、经济政策中的商业伦理问题、经济行为中的商业伦理问题、经济决策中的商业伦理问题等。
(三)商业伦理的原则
在对商业伦理问题进行评判时,需要考虑一些伦理原则。每种伦理原则在使用过程中有自身的优点和局限性,同时,不同的伦理原则之间也可能存在冲突,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
1.西方国家的商业伦理原则
西方国家在商业中的伦理原则主要包括效用主义原则、权利和义务原则、正义和公平原则、关怀伦理原则[2]。
(1)效用主义原则。效用主义是一种不以行为动机而以行为后果作为判断行为善恶标准的伦理学说。杰里米·边沁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被认为是效用主义的创始人。在效用主义下,判断商业决策的伦理正当性的最佳方式是依据效用主义的成本与收益分析,当且仅当商业决策行为产生的总效用大于其他替代行为的总效用时,该行为合乎伦理。效用主义对于解释一些伦理问题具有很好的吸引力,例如,政府政策和公共产品选择时应遵循“为最多的人谋求最大的幸福”(杰里米·边沁的名言);撒谎、杀戮会让人们付出代价,因此是违背伦理的,而诚实、尽责加强了人们之间的信任和合作,提高了人们的福利,因此是合乎伦理的;经济学家基于效用基础认为完全竞争市场系统优于其他任何系统;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时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等。但是效用主义也有其局限性,一是需要衡量难以量化的价值,特别是一些非经济事项(例如健康、乐趣等);二是不能适当处理权利和公正问题,有可能为了追求最大的效用,造成行为本身可能是不公正的或者侵犯了他人的权利。
(2)权利和义务原则。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是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公民的积极权利又称社会权或受益权,指政府有积极义务向权利拥有者提供任何措施,帮助其实现所追求的价值。例如,向有需要的人提供工作、住房、医疗服务等。公民的消极权利又称自由权,指他人有义务不干涉个人有权利进行的某种活动,以确保个人自由决定与自由行动的权利,如保护财产、保证法律和命令执行等。关于道德权利争议的焦点是,政府应优先保护人们的消极权利,还是应拓展保护人们的积极权利。而通常政府只有在提供保护服务时才能保护个人的消极权利。
契约的权利和义务是由个人和他人签订协议时产生的有限权利和义务。没有契约及其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现代商业社会将无法运行。契约权利和义务包括四条道德约束:契约双方必须充分理解所签契约的性质;契约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另一方故意曲解契约情况的事实;契约任何一方都不得在骚扰和强迫下签订契约;契约不得迫使签订方做出违背道德的行为。
(3)正义和公平原则。公平和正义本质上是相对的,它关系到把对待一群人的方式与对待另一群人的方式相比较。涉及正义和公平的问题通常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分配正义问题。当人们的欲望超过了资源总量,为分配有限的资源就涉及分配正义。分配正义的基本原则是平等的人必须得到公平对待,不平等的人必须得到差异对待。分配正义的基本原则有多种,例如基于公平的正义,其核心观点是人们之间不存在可以导致差别对待的相关差异;基于贡献的正义,其核心观点是应根据个人对社会、任务、群体或交换做出的贡献价值来分配效益;基于需求和能力的正义,其核心观点是工作负担应该根据人的能力分配,收益应该根据人的需求分配;基于自由的正义,其核心观点是个人自由做出选择,按照自我贡献、他人自愿为我做的贡献、他人自愿赠予我尚未耗尽或转让的所有物(在此原则下获得的所有物)来分配。
第二种是应报正义问题。应报正义指有关责骂或惩罚过失者的正义。核心问题是什么样的情况下惩罚一个过失者是正义。正义惩罚通常有三个条件:由于无知和无能导致了过失;确信被惩罚的人真的犯了过失;同样的过失受到的惩罚是一致的,且惩罚与过失相符合。(www.xing528.com)
第三种是补偿正义问题。补偿正义指个人因他人过失而遭受的损失提供补偿的正义。传统的道德学者认为,个人有义务补偿受到自己伤害的人,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造成伤害的行为是错误或者疏忽;个人行为是造成伤害的真正原因;个人故意造成了伤害。
(4)关怀伦理原则。关怀伦理是指人们有义务对与其有宝贵、亲近关系的特定人群施加特殊关怀。在关怀伦理观点下,道德任务不是遵循普遍和公正的道德原则,而是照顾、回应与我们有宝贵、密切关系的特定人群的美德。关怀伦理强调两个道德要求:一是我们生活在关系网中,应该维持和培养我们与特定个人拥有的那些具体和宝贵的关系。二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对那些和我们有特殊关系的人施加特殊关怀,从他们的角度出发,照顾他们的特殊需求、价值观、欲望和具体幸福,并积极回应,尤其是当他们属于那些依赖我们关怀的人。
在使用关怀伦理时,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不是所有的关系都有价值,所以并非所有的关系都会产生关怀的需求;二是必须认识到关怀需要有时会与正义要求产生冲突。
批评关怀理论的人,主要基于两种原因,一是关怀伦理可能退化为不公正的偏袒,二是关怀伦理的要求可能导致个人“精疲力尽”。
2.中国的商业伦理原则
中国学者结合社会主义商业伦理建设实践,对商业伦理的基本原则进行了总结,主要包括集体主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义利统一原则、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3]。
(1)集体主义原则。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集体主义主张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团、民族和国家利益,最高标准是一切言论和行动符合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集体主义从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强调无产阶级的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集体主义原则反对并谴责把个人利益凌驾在国家、集体利益之上,更不允许用个人利益否定国家和集体利益。企业在商业活动中推行集体主义原则,有利于培养团队精神,打造优秀的企业团队,发挥团队合作的力量。
(2)诚实守信原则。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实要求人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不隐瞒欺骗,不自欺欺人;守信要求人讲信用,守诺言,言而有信,诚实不欺。诚实守信是企业立业的根本,是企业经营的灵魂。诚实守信要求企业在商业活动中恪守商业信誉,公平、公正地竞争,将追求经济利益与维护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有效结合起来。诚实守信要求企业员工要忠诚于企业,热爱本职工作,诚信待人,在工作中精益求精,在工作中真说实干,言行一致,树立企业信誉,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和认可。
(3)义利统一原则。社会主义义利观是指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的同时,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伦理价值观,反映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义利统一的原则,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在道德规范与物质利益的关系上,社会主义义利观不仅肯定利益是道德的基础,而且强调道德对社会物质利益关系的调节作用,在鼓励和保护公民追求正当合法利益的同时,强调人们要讲道德、讲理想,要有高尚的精神追求,实现追求理想道德和追求物质利益的统一。其次,在公利与私利的关系上,社会主义义利观强调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的同时,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实现追求国家大义与追求个人合法权益的统一。最后,社会主义义利观强调义利的统一,还体现在以义导利、以义取利、见利思义等要求上。
义利统一原则要求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实现遵循商业伦理与追求经济利益的最佳结合,既不空谈道德,也不利字不出口,既不重利轻义,也不重义轻利,既追求经济效益,又讲究社会责任,反对见利忘义、唯利是图以及各种形式的不道德的和非法的牟利行为,构建起以义利统一为基础的企业道德文化。
(4)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与公平具有一致性。一方面,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另一方面,公平是提高效率的保证。效率与公平分别强调不同的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要求企业在商业活动中,既反对“平均主义”,反对以不道德的方式去追求绝对公平,也反对“效率至上”,反对以不道德的方式追求绝对效率,要公平与效率兼顾,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商业伦理的作用
1.商业伦理促进市场经济有序运行
在市场经济下,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济活动都是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下追求自身的利益。但一些个人或企业由于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过分追求而产生不正当的行为,比如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因此,在市场经济下,除了要遵守市场规则外,还要受法律和商业伦理的约束。通过商业伦理秩序的建立,让市场经济主体自觉遵守商业伦理规范,约束不道德不合法的逐利行为,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市场经济存在负外部效应等缺陷,比如企业向河流进行排污,造成水源污染,给下游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危害。因此,针对市场经济的负外部效应等缺陷,需要发挥商业伦理的作用,约束市场主体产生负外部效应的行为,鼓励能够带来正外部效应的行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由于市场经济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市场交易主体之间为达成交易,防止商业欺诈,存在较高的交易成本。而商业伦理秩序的建立,能增加交易主体之间的互信,降低双方之间的交易成本,促进市场经济有序运行。
2.商业伦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企业是商业社会运行的主体,是增加社会财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推动力量,这就需要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商业伦理对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首先,商业伦理是实现企业基业长青的长期发展战略。对于企业来讲,只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利益和道德责任,只能给企业带来短期的利益。而遵守商业伦理规范,不仅能够理顺企业内部投资者、管理层、员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还能有效调节与外部竞争者、消费者、社会公众、政府之间的关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一个有序、健康的环境中开展,从而促进企业基业长青,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其次,商业伦理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文化可以把员工紧紧地团结在一起,形成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使员工万众一心,为实现目标而努力奋斗。而良好的商业伦理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产生正向的引导作用,对员工产生导向和激励作用,并约束员工的不道德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最后,商业伦理是企业进行国际化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化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式。而不同国家在商业伦理的遵循与理解上存在偏差,这就需要企业学习和遵循国外优秀的商业伦理规范,为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支持。
3.商业伦理促进商业从业人员的自我完善
在商业社会中,商业领域的从业人员普遍存在与金钱打交道的现象。而部分从业人员在拜金主义、利己主义思想的影响下,经不起金钱的诱惑,产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而商业伦理教育,能够借助商业伦理规范的作用,帮助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完善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实现守法经营、廉洁自律、勤劳致富,从而减少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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