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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会计要素有效反映经营成果?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30—32条对收入的定义及计量做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三)利润《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 37—40条对利润的定义、构成做了明确的规定,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如何利用会计要素有效反映经营成果?

(一)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30—32条对收入的定义及计量做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收入的定义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产使用权收入。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二)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33—36条对费用的定义、确认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费用的定义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2.费用的基本特征

根据费用的定义,费用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例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等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总流出,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导致的,构成企业的费用。

费用形成于企业日常活动的特征使其与产生于非日常活动的损失相区分。企业从事或发生的某些活动或事项也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但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例如,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因违约支付罚款,对外捐赠等,这些活动或事项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属于企业的损失而不是费用。

(2)费用的发生会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费用的发生可以表现为资产的减少,如存货的耗用;也可表现为负债的增加,如负担利息;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根据“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关系,费用一定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减小。

(3)费用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或股利属于企业利润分配的内容,不构成企业的费用。

3.费用的确认条件

符合费用定义的经济利益总流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应确认为费用。

(1)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2)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

(3)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

费用是为取得收入而付出的代价,费用必须与收入配比才能确定。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三)利润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 37—40条对利润的定义、构成做了明确的规定,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收入的基本特征(www.xing528.com)

根据收入的定义,收入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例如,工业企业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商业银行对外贷款、租赁公司出租资产等,均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生产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由此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构成收入。另外,工业企业对外出售不需要用的原材料、对外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等活动,虽然不属于企业的经常性活动,但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由此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也构成收入。

收入形成于企业日常活动的特征使其与产生于非日常活动的利得相区分。企业所从事或发生的某些活动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不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也不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例如,工业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因其他企业违约收取的罚款等,这些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属于企业的利得而不是收入。利得通常不经过经营过程就能取得,或属于企业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

(2)收入能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收入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的形式多种多样,既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增加,如销售实现时,增加银行存款;也可能表现为负债减少,如销售实现时,减少预收账款;也可能表现为两者的组合,如销售实现时,部分增加银行存款,部分冲减预收账款。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关系,企业取得收入一定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但应注意,这里仅指收入本身能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事实上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差额,既可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也可能减少所有者权益。

(3)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增值税销项税额、代收利息等。因为企业发生代收款项时,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资产,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企业的负债,但不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因此不构成本企业的收入。

(4)收入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所有者投入资本主要是为谋求享有企业资产的剩余权益,由此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不构成收入,而应确认为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3.收入的确认条件

符合收入定义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应确认为收入:

(1)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

(3)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4.收入的分类

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不同,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具体内容如下。

1.利润的定义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2.利润的来源构成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反映的是企业日常活动的业绩,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反映的是企业非 日常活动的业绩。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营业外收支等。这里应注意,利得和损失估计有实现和非实现之分,利润中体现的是实现了的利得和损失;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估计应先计入所有者权益 ,待其实现时再转入利润。

利润有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营业利润是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投资净收益后的金额。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金额。

六大会计要素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是资金运动在某一时点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时的表现,因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称为资金运动的静态表现形式,即静态三要素,亦称为财务状况要素;而收入、费用、利润是资金运动在一定时期处于运动状态时的表现,即资金的运动表现为收入的获得、费用的发生和利润的形成,所以,收入、费用、利润称为资金运动的动态表现形式,即动态三要素,亦称为经营成果要素。会计要素、构成内容如表2-1所示。

表2-1 会计要素、构成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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