牲畜农具交易遍布全国城乡,主要集中在乡镇市集上。一种是定期市。清代直隶定州城乡十余集,卖镰锸(chā叉)等农具。隆平县,“逢集为市,大半农具”。河间县大小集39处,“所市家具”等。沙河县集场间不外“农工田器之属”。沧州城乡集市上,“农器为多”。河南嵩县32个市集上,只卖农具日用之物,备民购买。仪封县市集12处,卖犁锄等物。永宁县诸集,“通商者,止惟牲畜”和农具而已。山东高苑县“月有数集”卖农具而已。陕西富平县集市上卖农具。四川梓潼县石牛堡集场,附近居民咸愿赶集交易农器耕牛诸物。
一种是庙会货会。据清嘉庆《禹城县志》载,有定定期而非常市,叫会。会期一般三五日。在城有五会,在乡有十六会。除一月和十二月外,各月都有会。“会之日,四方云集。平地张幕,画界成巷,炫采居奇,以相贸易。”货物以日用农器、马牛驴猪之类牲畜居多。在北京等大城市,亦有民间牲畜贸易。如北京东四牌楼西有猪市、羊市、马市;虎坊桥果子巷西有骡马市。“骡马牵连入市沽,债他经纪较锱铢。可怜长尾刀刀剪,指鹿论钱得价无。”原注云:“骡马无用者,剪其尾,其充鹿肉烧卖。”
牲畜交易很有意思。每当开市之日,四方乡民云集到牲畜市场上,牛场驴骡或拴在树桩上,或拴在两树中间拉的绳子上。马嘶牛叫,人声鼎沸。实主上下打量,仔细挑选。膘满肥胖、毛色油光发亮,牙口轻者为好牲口。四个牙的大牝牛最为健壮。买卖双方讨价还价,牙纪从中斡旋、撮合。议价采取袖内拉手方式。拍手成交之后,中间人向买卖双方收取一定的佣金。一旦发现毛病,牙纪往来调解,使双方互相让步,使事情了结。
有些市场上,采取“拳牛”、“比马”的独特方法定价钱。辰州苗民与汉民交易,就是如此。其法是:将竹蔑箍牛的前肋,定宽窄,然后以拳量竹篾。水牛至16拳为大,黄牛至13拳为大,叫作“拳牛”。买马时,用木棍比量,自地至鞍,高13拳者为大,兼看马齿。拳多齿少为好马,价昂;反之,为劣马,价廉,统称“比马”。(www.xing528.com)
有些牲畜是“马贩子”、“牛贩子”从外地运来的。华北市场上的马多数是蒙古马,一种是伦库马,产于内蒙古东部,一种产于内蒙古西部,由马贩子经张家口运来的。清末天津南门外有马市,每逢三、六、九日开市。马的价格不同。高四尺二三寸、六岁口的白马,一般价格为七八十元。每减1寸,大1岁,价格降低一二成。称为走马的竞技用马,价格高两成以上。蒙古产的牛,经张家口集合于北京、再转卖到天津等地。6头牛为一群,由一个牛贩子赶着,每日走六七里路,边走边吃草,从容不迫地前进。山东莱州等地产的牛,一路从烟台由海路运至天津,一路经陆路运至杨柳青等集镇上出卖。蒙古产的牛,每头价格为四五十元,山东牛五六十元。
牲畜交易,尤其边境马匹交易,有一定规则。明代马市上有所谓《市法五款》,其主要内容是:一、禁止走私马匹,管理马市的官员——通官,敢有私自贩卖马者,以通敌论罪。二、确保入口马匹的质量,不许倒死及不堪之骑充数入市。三、节省市场开支。四、严格固定马匹交易数量。五、以马市管理之优劣,规定官员赏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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