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多数地区都有这类市场。每当棉花下来时,棉花、棉布买卖最为活跃。集市上,“运商群集,肩摩踵错,居积者到市以敛之,懋迁者牵车以赴之,村落趁墟之人,莫不负挈纷如。”(《御制棉花图·收贩》)其交易过程大抵是:清晨,乡民担花或抱布入市求售,各肆开列,悬灯张火收购,主持棉花交易的牙纪(有的地方叫“花主人”),“衡其轻重,别优劣,以定价”,从中收取佣金(上海市郊花市上佣金为1%)。肆中收布之所,名叫花布纱庄,民或花布互易,或花纱互易,或纱布互易,各得其所,交易而退。以绵纺纱,织布出卖,循环不已。市场交易的主体是“负挈纷如”的“村落赶墟之人”。其参与操纵和从中牟利者则是“运商”、“居积者”和牙纪(“花主人”、“布牙”等)。
地方集市上棉花棉布互相交易以及与其他农产品交易,可以南浔镇为例。明清时,湖州府南浔镇东百里沿海产棉,棉农“捆载而易钱于西贾”。镇西百里之内产茶、栗、竹木,那里的农民“捆而易布于东贾”。浔市居中,“村民之市买棉归诸妇”,妇女织成布后,“旋以易棉”。周而复始。“市之贾俟新棉出,以钱贸于东之人,委积肆中,高下若霜雪,即有抱布者踵门,较其中幅以时估之,棉与布交易而退。随有西人赍钱来计布值,合则书剂与之去,而钱存焉。”南津镇上的棉花、棉布、茶栗竹木交易,实质上是以南浔为中心,半径约百里的地区内,农民小生产者之间的产品交换,这种贸易是以“钱”为媒介,以“贾”为中心进行的。(www.xing528.com)
清代棉花的种植和棉纺织业已很普及,江苏、山东、直隶、河南等棉花和棉布生产中心,除省内各县区乡镇间贸易外,还经商人之手运至东北、西北、西南等边远地区销售。其交易方式多种多样:既有常见的集市上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钱交易,也有赊货和物物交换。如陕山布商春天运布帛至中卫县,出售给乡民,“夏收取偿,价必倍之”,乡民“多困于商”。洵阳(今陕西旬阳)县乡民,向远方来的客商赊布,立“券”、“剂”为凭,麦收时以粮偿还,受其剥削:“远贾抱布而来,乡民本不知识,亦无现钱,每布一匹,其值仅钱三百,增价二百,则五百矣。若布二匹,应立千钱之券。贸者责立石麦之剂,盖市斗也。其麦熟无偿,则又照价改券,加息责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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