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本抑末”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是有其历史背景和原因的。
轻商思想,在商代商业出现时已有了,到战国时,秦国为富国强兵实行耕战,“重本抑末”才作为政策被提出并实施。这是法家的观点,开始实行于秦孝公时。不过,这种思想在战国时影响不大。总的来说,那时商人很活跃,一些大商人可与诸候分庭抗礼,有的巨商如吕不韦竟能入秦为相,以至权倾天下。
汉兴,战乱之余,生产凋敝,国穷民困,为恢复农业生产,以巩固新兴政权,汉朝特别强调重农而贬他业,奉行“重本抑末”政策,尤其轻商贱商,使之趋向极度,对尔后二千余年影响大而深远。尤其在封建社会末期,其负面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出现于明中期的资本主义萌芽,在清代得不到茁壮成长,与这种思想的影响是具有一定关系的。
“重本抑末”思想的出现,并非偶然产生,而是有它产生的时代原因,我们也不要一概否定。
“重本抑末”思想是战国时期出现的。贱商思想的出现则比之更早。商代时才开始有商人、商业,商业属于统治者部落酋长所有,但他们认为到市场去进行交易是有损其尊贵的地位的,故派“小臣”或信任的人去代劳。可见,从事商业活动的人,一开始便被贱视。这种贱商思想反映了等级观念,从事交换活动是由下等人干的,故经商也就认为是下等人做的事。春秋时,诸侯兼并,争战激烈,很重视军功,商人无功勋,地位依然低下。《国语·晋语八》云:“夫绛之富商,韦藩木楗以过于朝,唯其功庸少也,而能金玉其车,文错其服,能行诸侯之贿,而无寻尺之禄,无大绩于民故也。”意是说,绛都是富商,要用皮做的车帷、木做的车檐遮档,才能经过朝市。这是因商人没有功勋,虽然他们能用金玉装饰车子,用绣花和金缕美饰衣服,以钱财结交诸侯,而没有一点俸禄和对人民无大功,只能如此。总的说,从商到春秋时候,有贱视商的现象,但统治者并不抑商,对商业是重视的。
“重末抑末”思想是战国时的法家学派提出的。“本”是指农业,“末”是指工商业,这种思想由李悝、商鞅倡导,经韩非发展才明确。李悝有这种思想倾向,他任魏文侯相时主持变法,提倡“尽地力之教”,创“平籴法”,重本是有成效的,但未见史书记载有关他“抑末”的具体行动。明确提出“重本抑末”的是韩非,他认为务农是“本务”,非农业活动都应予取缔,将“工商之巨”列为五蠹之一,是社会的害虫,置于被禁之列。秦始皇杀韩非而用其法学主张,但未见史书记载他“抑末”的事,却记载他对国内一些大商人很尊重。倒是在李悝之后,韩非之前的商鞅,却是“重本抑末”的极力贯彻执行者。
卫人商鞅入秦以霸道说秦孝公,被任为左庶长,实行变法,奖励耕战而重农,奉行“重本抑末”的政策,《史记·商君列传》记载:“眀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奴手。”意思是,努力耕织,生产粟帛多者,得免徭役。从事工商业和游手贫民,连同妻没收入官府做奴婢。商鞅之所以“重本抑末”,是因他认为农业是衣食和富家、富国的源泉,又为战争提供物质基础,故主张以农为本,实行农战结合的政策;对奢侈品的生产和流通,认为是妨碍事本而导致田荒国贫的“末事”,必须禁止,以保证农业部门的劳动力,鼓励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秦民专心致力从耕战中求富贵。而没收工商由国君独占,可以增强国家的富力。这就是富国强兵的政策。
但是商鞅“重本抑末”政策,在山东六国影响不大,即使在秦也不能阻止商业发展的趋势。由于在战国时铁器普遍使用,农业、手工业生产发展快,商业也就兴盛,商人获利更厚,而因“从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耕田之利十倍,珠宝(经商)之利百倍”,所以战国时人们不愿务农,也不爱当官,争着去经商。
刘邦打败项忌创建汉朝之初,国家和人民都很穷困,正如《汉书·食货志》所说:“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亡盍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可见当时社会多么凄惨,人民饥死过半以至人相食,连皇帝想选四匹一色的马驾车都找不到,将相也只能乘牛车。国穷民困如此,而商人乘机提高米价以暴利,一石米卖到五千钱,后又暴涨至万钱。由于经商可获厚利,务农的弃农经商。当时土地荒废,经济陷于破产状态,这种情况继续下去,西汉政权则难以巩固,将有垮台的危险。因此,刘邦执行“重农抑商”政策,轻徭薄赋,让民休养生息,集中力量恢复农业生产,严厉打击工商业者和游手好闲之徒。(www.xing528.com)
对于商人打击是严厉的,不只轻商,且贱商。《史记·平准书》记载汉初“抑商”的措施说:“天下已定,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尽管轻商、贱商以打击商人,但不可能禁止商人活动,没有商人促进商品交流,人民生活和生产发展将受到严重影响。禁止商人暴利坑人是必要的,而“抑商”是与当时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要求相违背的。商人是四民之一,是分工不可缺少的,没有商人是不行的。因此,“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定,复驰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官官吏。”
经济发展是有其规律的,是不以统治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刘邦虽轻商贱商,但随着农业、手工业的不断发展,商业也就日益繁荣,商人财富也就多,“大者积贮倍息,乘上之急,所卖必倍。”还偷铸钱,因“?(杂铅铁)之甚微,为利甚厚。”“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梁肉;亡农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并且“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激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这与西汉统治者“抑商”的愿望适得其反:“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汉书·食货志》)
针对商人富贵、农夫贫贱的差异,文帝时贾谊、晁错都上书提出解决之法。贾谊主张“重本抑末”,他强调耕织之重要说:“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认为“今背本而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他提出解决办法是:“今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枝游食之民而缘南田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贾谊重视发展农业生产是对的,但他所说“末技游食之徒”,包括工匠商人,都要强制他们改行去务农,刘邦虽轻商、贱商,还没有贾谊这么决绝,而他要所有的人都去务农,显然是反对分工,回到农业单一生产的时代去,这是倒退。对贾谊这一主张,文帝未见表态,但对重农是赞成的,他亲自开籍田,躬耕为天下示范。晁错提出解决农商差异之法则比贾谊高明,切实可行,且重农而不抑商,对国家也有利,他的主张是:“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这是提高粮食价格来解决问题,因为粮食价格提高了,农民耕田的积极性也提高了。赏罚都用粮食,规定富人买爵、除罪都交粮食,买粮的人多了,粮价也就自然提高。这“贵粟”政策对国家、农民和商人都有利,因买爵除罪都交粮食,国家就可有更多的粮食储备。于是,晁错又建议“勿收农民租,如此,德泽加于万民,民俞劝农。”文帝照准,这使在粮价提高得利的农民,又少交赋税,其务农的劲头更高了。而富人当然包括富商,由于汉初“抑商”,商人虽富地位却低,今可用钱买爵,虽然花了钱,但商人的政治地位一下子提高了,何乐而不为。晁错“贵粟”政策的重要意义还在于:是用经济手段来解决经济问题,他正确运用“价格杠杆”和“租税杠杆”来调整农商之间的差异,使农工商业平衡的发展,这对汉代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从汉初实行的“重本抑末”政策的后果看,对于迅速恢复农业生产是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其抑商对于进一步促进生产发展是起消极作用的。可是,随着农业、手工业生产的恢复,其“抑末”的种种限制都逐步被突破,如文帝允许商人和纳粟买爵,这种爵虽有虚名无实权,但提高了商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又规定的“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而在汉武帝时,商人之子桑弘羊官至大司农负责全国经济工作,盐铁收归国营后,用了不少出身于商贾的人任盐铁官。形势比统治者主观愿望还强,因发展生产的需要,终于迫使汉朝从“抑商”转变到“利商”,“开关梁,驰山泽之禁”,让商人周流天下以加速商品交流,因而促进了农业、手工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这对文景之治出现的国富民裕起了重要的作用。
明确反对轻商贱商政策的,在汉代发难者是司马迁。他在《史记·货殖列传》里认为商与农工各有其对社会的贡献,他说:“周书曰:‘农不出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财匮少而山泽不辟矣。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他不反对商人富,认为“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他将富分为三等,说:“本富为上,末富欲之,奸富最下。”这是说务农而富为上等,从事工商而富次之,以奸恶手段,即包括商人不法行为而致富者是最下等,他从道德的角度,否定了“为富不仁”的奸商。
司马迁与“重本抑末”者的分歧,不在于“重本”,而在对“抑末”有不同的意见。一般说来,古代对“重本”都赞成,农是衣食之源,因农业失收则饥馑,国家必乱,政权则不稳,以至垮台,故善于治国者无不重农。而对商的看法,在封建社会始终存在分歧,但内容有所演变。
“重本抑末”思想对封建社会始终有所影响,这是因封建政权是建筑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分散的小农易于实行愚民政策以统治之。小农经济不稳,其上层建筑封建王朝则动摇,历史事实说明:重农则兴,不重农则衰亡。而商品经济与小农经济之间,既有矛盾的一面,也有一致的一面,即小农经济的发展需要商品经济的促进,可是当商品经济发展到高度时,反对会削弱小农经济,最后必将之瓦解。这两者之间的矛盾统一,往往反映在封建统治者自觉或不自觉地实行“利商”或“抑商”政策,甚至害怕资本主义,在封建社会里这两种政策常常是交替反复出现,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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