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大商人、中等商人和小商小贩,经营着不同类型的商业和商品之外,还有一种有着特殊身份的商人,这种商人与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经营着一定的特殊商品,享受着政府给予的特殊待遇,其地位比前述商人的地位要高,其富有的程度也非前述商人可比,他们就是——官商。这部分商人,虽然在商人阶层中不占多数,但是在经济领域,甚至政治领域影响是很大的。从某种角度来看这些人,已经成为统治阶层的一部分。
官商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他们经营的商品是直接由政府控制的。其中有几宗大的商品被历代政府牢牢地掌握在手里,比如盐、铁等就是如此。
从秦汉之后,国家就对盐铁实行专卖。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大农丞孔仅在咸阳提出开铁矿、造铁器、煮盐都收归官营,凡出铁、煮盐的地方都设铁官和盐官来主持专营事业。这种制度一直实行到西汉末年,东汉时期或罢或行。到三国以后,这种制度大体上已经废止,只是在某些地方,官府时常独占盐利。唐朝初年,盐是自由制造贩卖的,到安初山叛乱之后,迫于财政困难,在唐肃宗的乾元年间,先由第五琦建立专卖制度,继而由刘晏加以修正,以后一直实行到唐末。宋代也实行专卖法,办法上大体分为两种:一种叫做官鬻,一种叫做通商。所谓官鬻就是把盐送到州县,由州县官分配给民间;所谓通商就是由官府把盐出售给商人,由商人贩卖。不论哪一种,都是官府从制造业者那里把盐全部收买过来,然后用上述两种办法加以处理。元朝一直到明朝,继续实行专卖法,其情形和宋代大致相似。明代,因边境事端(如常受瓦刺、鞑靼之扰),官府招募商人,输粮北边,给与勘合,带到两淮或两浙的盐场,领到盐之后,由商人发卖。
两千年来,政府极力控制着盐铁的专卖。经营此类商品的商人,就成了为政府出力、为政府经营的官商。这部分商人依赖政府给予的特权,独揽专卖生意。他们为政府增加了财政收入,为自己也赚得了大笔财产。因此,在历朝历代中,经营盐铁生意的商人都是非常富有的。
除了盐铁之外,铜、茶叶、粮食、金银珠宝也曾为政府所垄断过,经营这些商品的商人当然也是属于官商的一部分。一些商人或经销官营商品,或为政府专门管理某一行业,如对外贸易等。他们长期与政府合作,便成了专门为政府服务的商人,最为突出的是在明朝出现的“行商”、清朝出现的“皇商”。
“行商”,指在洋行里为中外商人提供中介服务的商人。其经营的业务范围与牙行的性质差不多。我国古代对于买卖双方的居间经纪商,在汉朝的时候称“驵侩”,唐朝以后称“牙人”,牙人的组织“行会”,就是所谓的“牙行”。明清的时候,政府逐渐地把对外贸易交给了牙行管理,故亦称“洋行”。
对外贸易,政府设有专门的官方机构,宋朝以来有市舶司。明中叶之后,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在国内东南沿海各港口除仍设有市舶主持外贸事务之外,也出现了不少经营外贸的私人所办的牙行。后来,市舶司的权力逐步向私牙转移,不久私牙取代了市舶司掌握了外贸大权,在广东还出现了由私牙组成的三十六行。但三十六行及其行商是由政府控制的,其为政府服务的性质没有变。三十六行每年要向政府缴纳一定的费用,其行商也是由官府“准选有抵业人户充应”,即选择那些有一定财产的人充当。另外,政府还要发给他们印信文簿,作为经营的许可证。这些商人是在政府严格控制下,经营着有垄断特权性质的对外贸易,是官商的一种。
到了清代,前期实行海禁,对外贸易大受限制,到康熙年间一度解除海禁,但到乾隆年间由于外商多次私自闯入内海进行商贸活动,乾隆皇帝下令关闭了在康熙年间开设的几个海关,只开放了粤海关一处。广州成了唯一合法的对外通商口岸。明朝的时候出现的三十六行,到清朝逐步演变,形成了有名的“广东十三行”。(www.xing528.com)
关于这“十三行”的性质,广东人屈大均有一首《广州竹枝词》可以说明:“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两洋,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由此可见开洋行的行商是官商,十三行的经营主要是代理官方承办外商与中国商人之间的交易,同时它的另一项职责就是对外商的管理和监督。既然如此,其经营首先也是要由政府批准后发给执照和代行管理外商的纹章,并向政府交纳费用。政府为十三行规定了明确的任务:一是承销外商进口商品,代外商收购出口货物;二是代表外商缴纳关税;三是代表政府管束外国商人,传达政令,办理一切与外商交涉事宜。这些规定使得外贸大权为十三行所垄断,实际上也是为政府所把持,行商成了政府的代言人和办事员。由于外贸大权的垄断,这些商人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也成了大富商中的佼佼者。
鸦片战争之后,广东十三行垄断外贸大权的情形改变了。特别是五口通商,资本主义国家打开了中国闭关的大门蜂涌而至,大量的中外贸易在各通商口岸进行。由于广东十三行的商人多年经营外贸且长期与外商接触,外国资本主义侵略者为了在中国经商发财,首先就选中了曾在十三行做事的行商们作为他们的代理人,于是十三行的行商们转化成了中国最早的一批买办商人。
“皇商”发源于张家口。在清朝未入关之前,满洲和内地经常发生贸易关系,其主要地点就是张家口。当时满洲的八旗贵族在这里与内地商人做买卖。居住在张家口的内地商人多属于山西籍即山西商人,在山西商人中有所谓的“八大家”。八大家晋商,明末来到张家口的,有王登库、靳良玉、范永斗、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翟堂、黄云龙。满族入关击败明王朝建立清帝国,常年的接触,使清政府对这几家商人非常信任。史料记载说:清王朝定都北京之后,皇帝亲自召见他们并赐予便宴和服饰,责成他们为政府做生意,由内务府广储司管辖,每年向内务府交纳一百两银子。
内务府广储司是专门为皇室采买物品的机构,它下设有6个库:银库、锻库、皮库、茶库、衣库、瓷库。可见它所负责的都是皇室日用所需的物品,其种类非常广泛这八家商人专门为皇室采购这些物品,于是他们便成了非常有特权的皇商。经营一段时间之后,到清乾隆年间,八家皇商中以范家经营的最为出色,经营的规模愈来愈大。在整个清朝,皇商为政府做了大批买卖,其中有两项最为突出,一是采买粮食,供应军需;二是采办洋铜,铸造钱币。
清朝前期,国内战事一直很频繁,康熙、雍正两朝多次用兵西北,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征讨和平叛战事。从这时候起,皇商们就开始了买粮运粮、供应军需的生涯,其中较为突出的是范姓一家。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征讨噶尔丹,康熙皇帝亲自出征,大军兵分数路向噶尔丹叛乱地区进发,其中的西、北、东三路大军的兵饷,皆未如约而至,这三路大军正在追击叛军,不得不屯兵待粮。康熙皇帝在谈到前线情况时说:“粮饷稽迟,兵丁困馁,致有道歹堇(jǐn仅)。”当时运粮任务是由政府官员承担的,由于官吏的无能和舞弊行为,致使粮饷亏空、不能及时运达。后来政府责成皇商范氏承担了采买运粮的任务。范氏组织了一个庞大的运粮队,在采买粮食之后,组织运输队出长城,越过沙滩,穿过荒林,绵亘千里,在严密的组织之下,经过艰难的行程,将粮饷运到军前,当时“三军腾饱”,士气大振,使此次征战取得了胜利。雍正年间继续对西北用兵,范氏又承担了军粮的采买运输任务。每次运输,范氏都有精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例如出发之前,所需人工、牲畜、器具、资装等“率先期集办,临事咄嗟应手”,做到了“幕府所在,储胥充裕,军得宿饱”。为每次出征取胜出了大力,立了大功。所以范氏家族多次受到皇帝本人和政府的嘉奖。
为政府采买洋铜,铸造钱币,是皇商的另一项主要业务。清康熙中期之后,社会较为安定,民间交易频繁,钱的使用日益广泛,因而对铸钱用的原料铜的需求也日益迫切。清朝在北京设有宝泉局、宝源局负责铸钱事宜,各省也设有铸局。由于这些铸钱机构需铜量很大,只靠自己采买困难很多,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的时候,有人就提议采办铜额交给内务府商人承办,内务府商人实际上就是其所管辖的张家口八家商人即皇商。当时采办铜料多是由云南,国外如日本、越南而来,承担采办任务最多的也是八家商人中的范家,到乾隆末年,范家一直担当采铜重任。
范氏及其他几家居张家口的大商人,是专门为皇帝和政府做事的,是官商中最具典型性、最具特权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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