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损失审计的主要目标在于确定或有损失是否存在,确定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或有事项的列报是否恰当。
或有损失的审计程序如下:
(1)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询问其确认、评价与控制或有损失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程序。
(2)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索取下列资料:
1)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书面声明,保证其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会制度等的规定,对其全部或有损失作了适当反映。
2)被审计单位现存的有关或有损失的全部文件和凭证,判断是否确属或有损失,损失金额是否可以合理估计。
3)被审计单位与银行之间的往来函件,以查找有关应收账款抵借、通融票据背书和对其他债务的担保。
(3)向被审计单位的法律顾问或律师进行函证,以获取法律顾问或律师对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业已存在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至复函日期间存在的或有损失的确认证据,特别是未决诉讼、税务纠纷等问题。(www.xing528.com)
(4)复核上期和被审计期间税务机构的税收结算报告。从报告中或许能发现被审计期间有关纳税方面可能发生的争执之处。如果税款拖延时间较久,发生税务纠纷的可能性就较大。
(5)向与被审计单位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发函询证,要求银行提供被审计单位或有损失的情况。银行函证可以反映应收票据贴现情况和为其他单位的银行借款进行担保的情况(包括担保事项的性质、金额、担保期间等)。
(6)审阅截至审计外勤工作完成日被审计单位历次董事会会议纪要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确定是否存在未决诉讼、未决索赔、税务纠纷、债务担保等方面的记录。
(7)复核现存的审计工作底稿,寻找任何可以说明潜在或有损失的资料。
(8)寻查被审计单位对未来事项和协议的财务承诺,并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询问。
(9)确定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0)确定或有损失事项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