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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优化方法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复核人级、复核程序与要点、复核人职责等做出的明文规定。图7-3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扫一扫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报告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年。

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优化方法

7.4.3.1 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与复核的作用

一张审计工作底稿往往由一名专业人员独立完成,编制者对有关资料的引用、对有关事项的判断、对会计数据的加计复算等都有可能出现误差,因此,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完成后,通过一定的程序,经过多层次的复核显得十分必要。会计师事务所应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出实用有效的复核制度。所谓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复核人级、复核程序与要点、复核人职责等做出的明文规定。

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减少或消除人为的审计误差,以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2)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审计计划顺利执行,并能够不断地协调审计进度,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

(3)便于上级管理人员对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质量监控和工作业绩考评。

7.4.3.2 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要点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多层次的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而不同层次的复核人可能有不同的复核重点,但就复核工作的基本要点来看,不外乎以下几点:

(1)所引用的有关资料是否翔实、可靠。

(2)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3)审计判断是否有理有据。

(4)审计结论是否适当。

7.4.3.3 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基本要求

复核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程序,必须有严格和明确的规则。一般来说,复核时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复核记录,对审计工作底稿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要明确指出,并以文字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

(2)复核人签名和签署日期。这样有利于划清审计责任,也有利于上级复核人对下级复核人的监督。(www.xing528.com)

(3)书面表示复核意见。

(4)督促编制人及时修改、完善审计工作底稿。

7.4.3.4 审计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

由于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者对有关资料的引用、对有关事项的判断、对会计数据的加计复算等都有可能出现误差,因此,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完成后,必须通过一定程序,进行多层次的复核。

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可以分为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和项目经理三层次的复核(三级复核制度)。这一复核制度目前已在我国众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对提高审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复核是三级复核中的第一级复核,称为详细复核。它要求项目经理对下属审计人员形成的工作底稿逐张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改进。部门经理(或签字注册会计师)复核是三级复核中的第二级复核,称为一般复核。它是项目经理完成详细复核之后,部门经理再对审计工作底稿中重要会计账项的审计、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及审计调整事项等进行复核。部门经理复核既是对项目经理复核的一种再监督,也是对重要审计事项的重点把关。主任会计师复核是三级复核中的最后一级复核,又称重点复核,它是对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会计审计问题、重大调整事项及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所进行的复核。主任会计师复核既是对前面两级复核的再监督,也是对整个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度和质量的重点把握。

尚需指出,若部门经理作为某一审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又没有项目经理参加,则该部门经理的复核应视为项目经理复核,主任会计师应另行指定人员代为执行部门经理复核工作,以保证三级复核的彻底执行。

7.4.3.5 审计工作底稿的保管

审计工作底稿涉及企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的大量经济资料,审计人员应严守机密,不得随意向被审计单位以外泄露。这就要求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妥善保管。审计工作底稿的保管分为一般档案保管和长期档案保管两种。一般档案是指与本年度审计有关的文件;长期档案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会计核算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的资料,这些资料对以后的审计工作具有参考价值。

图7-3 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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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报告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年。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业务中止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十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连续审计的情况,当期归整的永久性档案虽然包括以前年度获取的资料(有可能是十年以前),但由于其作为本期档案的一部分,并作为支持审计结论的基础,注册会计师对于这些对当期有效的档案,应视为当期取得并保存十年。如果这些资料在某个审计期间被替换,被替换资料可以从被替换的年度起至少保存十年。

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保管、归档工作,注册会计师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的规定实施适当的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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