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2.1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实施适当的控制程序,以满足下列要求:
(1)安全保管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审计工作底稿保密。
(2)保证审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
(3)便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使用和检索。
(4)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审计工作底稿。
为了保证审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注册会计师不得对其进行不当删除、废弃和改动。
7.4.2.2 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结构
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目的是揭示有关审计事项的未审情况、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过程和经过审计后有关审计事项的审定情况。为实现上述目的,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时,应把握以下基本结构:
(1)被审计单位的未审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情况、有关会计账项的未审计发生额及期末余额。
(2)审计过程的记录,包括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审计测试性质、审计测试项目、抽取的样本及检查的重要凭证、审计标识及其说明、审计调整及重分类事项等。(www.xing528.com)
(3)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论,包括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情况的研究与评价结果、有关会计账项的审定发生额及审定期末余额。
7.4.2.3 形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的形成方式有编写与获取两种,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求亦从这两方面来认识。
1.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求
注册会计师在编写审计工作底稿时,应当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以便其他注册会计师或有关人员在复核、检查或使用审计工作底稿时能够理解和接受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
2.获取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求
注册会计师可直接从被审计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取得审计工作底稿,也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代为编制有关会计账项的明细分类或汇总底稿,甚至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就有关事项提供声明,诸如从被审计单位取得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合同与章程,从与被审计单位有往来关系的对方单位获取的往来款项询证函,要求被审计单位编制的存货盘点清单等。
对于上述审计资料,注册会计师必须做到:注明资料来源;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如对有关法律性文件的复印件进行审阅并同原件核对一致,形成相应的审计记录,注册会计师在审阅或核对后,应形成相应的文字记录并签名,方能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7.4.2.4 常用的审计工作底稿类型
审计业务类型不同,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性质不同,就会出现不同类型的工作底稿。就一般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而言,常用的审计工作底稿类型主要包括:与被审计单位设立有关的法律性资料,如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协议与章程等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复印件;与被审计单位组织机构及管理层人员结构有关的资料;重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和会议记录的摘要或副本;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的研究与评价记录;审计业务约定书;被审计单位的未审计会计报表及审计差异调整表;审计计划;实施具体审计程序的记录和资料;与被审计单位、其他注册会计师、专家和其他有关人员的会谈记录、往来函件;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底稿及副本;审计约定事项完成后的工作总结;其他与完成审计约定事项有关的资料,包括有关报刊对被审计单位的宣传介绍、被审计单位所编制的企业简介或企业形象设计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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