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审计证据进行鉴定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对已收集的所有审计证据进行综合、整理、分析、研究,使分散的个别证据条理化,形成具有充分证明力的证据,有效地评价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以便得出正确的审计意见和结论。
7.2.3.1 审计证据整理的方法
审计证据的整理、分析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审计目的不同,审计证据种类不同,其整理、分析方法也不相同。一般而言,审计证据整理、分析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分类
分类是指将各种审计证据按其证明力强弱,或按与审计目标的关系是否直接等,分门别类排列成序。
2.计算
计算是按照一定的方法对数据方面的审计证据进行计算,并从计算中得到所需的新的证据。
3.比较
比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要对各种审计证据进行反复比较,从中分析出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的变动趋势及其特征;另一方面还要与审计目标进行比较,判断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则需补充收集有关的审计证据)。
4.小结
小结是指在上述分类、计算和比较的基础上,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证据进行归纳、总结,得出具有说服力的局部的审计结论。
5.综合(www.xing528.com)
综合是指审计人员对各种审计证据及其所形成的局部的审计结论进行综合分析,最终形成整体的审计意见。
7.2.3.2 审计证据整理应注意的问题
注册会计师在对审计证据进行整理的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事项:
1.审计证据的取舍
注册会计师不必也不可能把审计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全部都包括到审计报告中。在编写审计报告之前,他必须对反映不同内容的审计证据做适当的取舍,舍弃那些无关紧要的、不必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次要证据,只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审计证据,在审计报告中加以反映。审计证据取舍的标准大体有以下两个:
(1)金额的大小。金额较大、足以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的反映产生重大影响的证据,应当作为重要的审计证据。
(2)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有的审计证据本身所揭露问题的金额也许不是很大,但这类问题的性质较为严重,它可能导致其他重要问题的产生或与其他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有关,则这类审计证据应作为重要的证据。
2.分清事实的现象与本质
某些审计证据所反映的可能只是一种假象,注册会计师必须对其加以认真地分析研究,透过现象找出它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而不能被表面的假象所迷惑。
3.排除伪证
所谓伪证,是被审计单位审计证据的提供者出于某种动机而伪造的证据,或是有关方面基于主观或客观原因而提供的假证。这些证据或因精心炮制而貌似真证据,或与被审计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巧合,如不认真排除,往往就会鱼目混珠,以假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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