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分类的概念
为了适应生产、流通、消费和科研的需要,根据商品的特征,有目的地、科学地、系统地将商品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商品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大类、中类、小类、品种乃至规格、品级、花色等细目。
根据一定的目的,选择恰当的标志,将任何一个商品集合总体逐次进行划分的过程,即商品分类。分类具有普遍性,凡有物、有人、有一定管理职能的地方都存在分类。分类是认识事物、区分事物的重要方法。分类的结果给人们带来效率,使日常事务大大简化。
商品的大类一般根据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行业来划分,既要同生产行业对口,又要与流通组织相适应。商品品类或种类等是指若干具有共同性质和特征的商品的总称,它们各自包括若干商品品种。商品品种是按商品特性、成分等方面特征进一步划分得到的商品类组。品种的名称即具体商品名称。
商品、材料、物质、现象等概念都是概括一定范围的集合总体。任何集合总体都可以根据一定的标志逐次归纳为若干范围较小的单元(局部集合体),直至划分为最小的单元。上述商品的局部集合体,可以继续划分至最小的单元——商品细目。细目是对品种的详尽区分,包括商品的规格、花色、型号、质量等级等。细目能更具体地反映商品的特征。
2.商品分类的意义
(1)商品科学分类有助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各项管理的实施。
(3)商品分类有利于实现商品现代化管理。(www.xing528.com)
(4)商品分类有利于了解商品特性。
(5)商品分类有利于商品学的教学工作和开展商品研究工作。
3.商品分类的基本原则
(1)必须明确要分类的商品所包括的范围。
(2)商品分类要从有利于商品生产、销售、经营习惯出发,最大限度地方便消费者的需要,并保持商品在分类上的科学性。
(3)以商品的基本特征为基础,选择适当的分类依据,从本质上显示出各类商品之间的明显区别,保证分类清楚。
(4)商品分类后的每一种品种,只能出现在一个类别里,或每个下级单位只能出现在一个上级单位里。
(5)在某一商品类别中,不能同时采用两种或多种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商品分类要以系统工程的原理为根据,分类体现出目的性、层次性,使分类结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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