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的土地利用政策。具体讲,一是为促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对于直接用于、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农业用地可按照农用地管理,直接办理用地备案手续。二是针对工业项目中,对于明确标明产品初加工以农、林、牧、渔业为主的,土地出让底价时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三是针对农村新业态项目,应积极支持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可平等受让,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采取租赁、入股等方式使用建设用地举办农村新产业。四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的使用权,县级政府可以通过村庄土地利用规划,优化调整村庄用地布局。加大力度贯彻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通过发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这一系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有效解决农村三次产业融合中面临的耕地分散、建设用地稀缺等难题。
各级政府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支持为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奠定了基础。吉林省自2005年以来,累计安排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专项资金15亿元,撬动金融部门贷款近300亿元,拉动企业自筹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入520多亿元,专项资金的引领和拉动效应十分显著,为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尤其是吉林省自2007年以来,年均启动投资30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130多个,累计完成投资近800亿元,有近80%的项目已陆续建成投产。截至2017年底,全省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7户,省级龙头企业521户,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龙头企业290户。重点项目的建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扩张,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