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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政策解析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并在黑龙江、吉林、上海、内蒙古、新疆、湖南、安徽、四川、浙江等9省区市启动农业保险试点,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在内蒙古、吉林、江苏、湖南、四川和新疆6个省区开展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各级财政投入29.94亿元保费补贴。通过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政府间接实施了对当地农业与农户的政策扶持和利益保护。

农业保险政策解析

我国的农业保险至今已有70多年的历史。历经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小范围试办,50年代的兴起和停办,1982—1992年的恢复试办,1993—2003年的持续萎缩和2004年开始的新一轮试点等阶段。自2004年到2009年连续六年的中央1号文件持续关注“三农”问题,重点提出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多种农业保险经营模式。2004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批准成立了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吉林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并在黑龙江、吉林、上海、内蒙古、新疆、湖南、安徽、四川、浙江等9省区市启动农业保险试点,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2005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7.3亿元,是2003年的近3倍。2006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2006年6月底,我国提出了补贴农户、补贴保险公司和补贴农业再保险政策,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具体做法是中央和地方财政按品种、按比例对农户投保给予补贴;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在内蒙古、吉林、江苏、湖南、四川和新疆6个省区开展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各级财政投入29.94亿元保费补贴。2008年中央财政大幅度增加了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支持力度,保费补贴预算由2007年的21.5亿元增加到60.5亿元。通过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政府间接实施了对当地农业与农户的政策扶持和利益保护。2007年中央财政首次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在全国6省区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在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农业保险的投入不断加大、品种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为有效化解农业灾害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到2011年,实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省份已达24个,补贴品种包括玉米水稻小麦棉花等大宗农作物,大豆、花生、油菜等油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等重要畜产品;以及马铃薯青稞藏羚羊牦牛天然橡胶、森林等。保险补贴金额达到94.06亿元。2012年补贴范围扩大到全国,而且增加了补贴品种糖料。2013年,国家开展农作物制种、渔业农机、农房保险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提高部分险种的保费补贴比例,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2014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粮食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不断提高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保费补贴,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农业保险补贴属于WTO规则允许的“绿箱”政策,也是发达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2016年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3大类,共15个品种,覆盖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以及棉花、糖料作物、畜产品等。(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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