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财政预算收入是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也是县域可用财力的基本来源。因此,一般财政预算收入水平和结构的变化,决定了县域财政收入水平和结构的基本面。14年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粮食大县的财政收入有所增加,但是总量上还是较小。从表4-1可以看出,2003年吉林省粮食大县财政收入为17.99亿元,仅占吉林省县域财政收入的44.60%,2004年国家取消农业税,而农业税是县级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国家的这一项惠民政策,虽然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却使县级财政陷入困境,特别是对粮食大县影响更为严重,2004年粮食大县财政收入降低到13.03亿元,仅占吉林省县域财政收入的35.93%,比上年减少4.96亿元。2005年6月4日,吉林省政府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通知》,该通知决定吉林省开始实行“省管市,同时省管县”的财政体制,这是吉林省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重大举措。因为“省管县”的财政体制不仅可以提高行政效率,而且有助于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这一改革的实施促进了县级财政的发展,从2005年开始粮食大县和吉林省县域的财政收入开始持续增加,2005-2006年粮食大县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略低于吉林省县域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而且与东北十强县之一的延吉市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从2007年开始,粮食大县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虽然有所波动,但都在20%以上(见图4-1),高于吉林省县域和延吉市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直至2012年粮食大县财政收入达到106.22亿元,占吉林省县域财政收入的24.92%。2013-2014年粮食大县财政收入增加速度急剧下降,2015年出现了负增长状态,2016增速有所回升,也只有0.72%。2016粮食大县的财政收入只有109.48亿元,只占粮食大县GDP的2.8%。吉林省县域的财政收入占GDP的4.53%,而延吉市财政收入占GDP的8.94%,粮食大县的财政收入总量小,而且增速缓慢,必然影响县域经济的发展。
表4-1 2003-2016年吉林省县域、粮食大县和延吉市财政收入状况 (亿元)(www.xing528.com)
资料来源:2004-2017年《吉林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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