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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和填制要求详解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3-3-1 空白记账凭证1.凭证头填制要求凭证类别:输入设置时已定义的凭证类别编号或名称。系统自动取当前业务日期为记账凭证填制的日期,可以修改。即对本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的说明。

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和填制要求详解

在电算化总账系统,记账凭证上手工录入的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凭证头部分,包括凭证类别、凭证编号、凭证日期和附件张数等;二是凭证正文部分,主要包括摘要、会计科目和金额等,如果会计科目有辅助核算要求,辅助核算内容也在正文中录入。凭证正文下方的各类签字不需要手动录入,由系统自动生成。图3-3-1所示为总账系统中一张空白的记账凭证。

图3-3-1 空白记账凭证

1.凭证头填制要求

(1)凭证类别:输入设置时已定义的凭证类别编号或名称。

(2)凭证编号:如果在【总账】|【设置】|【选项】中选择【凭证编号方式】为“系统编号”,则凭证编号由系统按时间顺序自动编号。凭证编号由凭证类别编号和凭证顺序编号组成,如:收-0001、收-0002等。系统规定每页凭证可以有五笔分录,当某号凭证不只一页,系统自动将在凭证号后标上几分之一,如:收-0001号0002/0003表示为收款凭证第0001号凭证共有3页,当前光标所在分录在第2页上。如果希望手动输入凭证编号,则需在【总账】|【设置】|【选项】中将【凭证编号方式】选择为“手工编号”。(www.xing528.com)

(3)凭证日期:即凭证的填制日期,凭证日期包括年月日,一般凭证的填制年月称为凭证期间。系统自动取当前业务日期为记账凭证填制的日期,可以修改。由于凭证日期的顺序将影响经济业务在明细账和日记账中的顺序,所以日期应随凭证号递增而递增;凭证日期应在系统启用日期和电脑系统日期之间。

2.凭证正文填制要求

(1)摘要。即对本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的说明。凭证的每行必须有摘要内容,不同行的摘要内容可以不同,每行的摘要将随其内容在明细账、日记账中出现。

(2)科目。输入科目时,一般输入科目编码,计算机将根据科目编码自动切换为对应的会计科目名称。输入的科目编码必须在系统中已经定义,且必须是末级科目。

(3)金额。金额不能为“零”,红字以负数形式输入。

(4)辅助核算的内容。若科目为银行科目,且在结算方式设置中确定要进行票据管理,在【选项】中设置了“支票控制”,则要求要输入“结算方式”“票号”及“发生日期”。如果科目设置了辅助核算属性,则需要输入相关辅助信息,如部门、个人、项目、客户、供应商、数量等。录入的辅助信息将在凭证正文部分下方的备注中显示,如图3-3-1“辅助信息部分”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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