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扬中市实践共同体建设 助推全面小康成就太平洲

扬中市实践共同体建设 助推全面小康成就太平洲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6年,扬中总体达到江苏省全面小康指标,是江苏省9个率先达到小康的县市之一。以过硬的作风、实干的精神投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中,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就能凝聚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截至目前,扬中未发生一起新冠肺炎疑似和确诊病例。

扬中市实践共同体建设 助推全面小康成就太平洲

镇江市委宣传部调研组

扬中,古称“太平洲”,地处长江中下游“黄金水道”,是万里长江上的第二大岛,拥有“鱼米之乡”“水上花园城市”、全国生态示范市、全国环保模范示范市等美誉和荣誉称号,经济发达、生态优美、民风淳朴。2006年,扬中总体达到江苏省全面小康指标,是江苏省9个率先达到小康的县市之一。“平安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自2003年跻身全省首批“社会治安安全县(市、区)”行列,扬中连续16年被命名为“平安县(市、区)”,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法治满意度连续多年达到98%以上,位居全省前列。党的十九大以来,扬中大胆探索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模式,走出了一条具有县域特色的社会治理“扬中路径”。

一、党建引领,点燃全面小康“红色引擎”

“头雁”领航,“群雁”齐飞。以过硬的作风、实干的精神投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中,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就能凝聚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村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把社会治理的重心落到村社区等基础单元,服务和管理能力越强,社会治理的基础越实。“办什么事、反映什么问题,现在打个电话或者找埭上的党小组就能解决。”提起身边的党小组,村民姚素珍连连称赞。扬中以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为依托,积极探索“党小组+”模式,在加强党小组政治功能的同时,不断拓展党小组的实体功能建设,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口,让基层“小堡垒”释放大能量,打通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最后一米”。

(一)“一竿子”到底,党小组建在村埭上

以百姓心为心,是党的初心,也是党的恒心。针对社会治理网络不密、“网眼”偏大等问题,扬中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建强农村党小组这个“前哨堡垒”,进一步织密党建网格,凝聚基层治理力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村社区作为联防联控的第一线,发挥了重要的阻击作用,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截至目前,扬中未发生一起新冠肺炎疑似和确诊病例。

扬中市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二)“实打实”激活,“急先锋”释放大能量

赋能定责是党小组发挥作用的关键,扬中专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细化党小组履责清单,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等方面具体职能,党员“细胞”被“实打实”激活,成为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一叫就到”成为党员为民服务的“标准姿态”。

(三)“全方位”提升,“小堡垒”彰显大民生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党小组把环境整治当作近期集中攻坚的重点内容,形成了党小组发动、党员带头、农户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在发动本组党员的同时,党小组积极整合村干部、企业党员、离退休党员、下沉机关干部以及村组在外党员力量,形成“1+1>2”的工作合力,全市539名镇(街、区)机关干部下沉党小组一线,帮助指导整治工作。大量实践证明,只有党建工作基础扎实、党组织高效发挥作用,群众立场才能坚持站稳,各项事业才能赢得最终胜利。

启示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基层,最重要、最基本的群众工作在基层,要把基层党建的组织优势、机制优势和服务优势切实融入社会治理之中,让基层党建和基层社会治理相互促进、相互赋能,为基层发展和服务民生添力助力,切实将社会治理效能转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动力源

二、聚焦改革创新,激活全面小康强劲动能

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社会治理目标,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党的十九大以来,扬中以新思想指导新实践、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注重运用创新思维和方法,持续激发创新动能,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推动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社会治理成效越发显著。

(一)推行协商民主,真正“问政于民”

将协商民主重心进一步下移,通过建立社区议事协商会,搭建社区议事平台,引导各类主体参与社区实事项目的提议、筛选、论证、决策、监督,既提高民主决策科学性民主监督的广泛性,也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基层群众普遍反映“每个人的意见都能够坐下来说说了”。

(二)实现治理网格化,打通“神经末梢”

坚持“管理+服务”的高标定位,创新“天上有云、中间有网、地下有格、格中有人、人尽其责”的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推广“全科+全能”社工管理方式,实现“全要素”入格。制定《“全要素网格”工作任务清单》,实现“网格”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通过网格化治理这根“绣花针”,“绣”出区域基层治理的新画卷。

扬中市深化网格化管理增强群众安全感

(三)构建法治社会体系,实现“精准滴灌

通过构建“一一五五”法治社会建设体系,打造“区域法治社会实践基地”平台,以社会组织为重要抓手,实施“五项措施”(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化解矛盾、修复失衡心理),实现“五大目标”(社会民众法治信仰树立、社会组织形成力量、社会共享法治成果、社会稳定安宁、社会心理健康),明确了区域法治社会实践模式和测评体系,确立了社会组织参与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地位。

启示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全面小康的认同度。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社会治理工作亟须通过改革创新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按照以人为本和建设现代化社会的理念和要求,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多种形式,引导、服务、组织、协调社会活动,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理念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方式创新和科技运用创新,促进社会治理在高效化、实效化中实现精细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三、完善多元共治,凝聚全面小康奋斗伟力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需要各种力量多个方面协同作战、耦合发力。以基于法治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为特征的社会共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非常重要的方面。扬中在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辐射作用,变“独角戏”为“大合唱”。

(一)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大幅提升社会治理效果(www.xing528.com)

“联勤就是联系群众,新坝治安更好了”,获评全国首批“枫桥公安派出所”的新坝派出所所长刘忠如是说。扬中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通过“红袖标工程”,开展邻里守望、自守其门、自保其安活动,呈现出“治安防范大家来,处处都有红袖标”的景象,涌现出“新坝红鹰”“蓝色守望”“平安八桥”等群防群治品牌,实现了警民良性互动,公众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是推动社会治理、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扬中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形式,推动以社区为基础、社会组织为依托、社工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建设,常设性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设有包括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物业纠纷、退役军人事务等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室、专门调委会和法律诊所。积极培塑社会组织品牌,成立镇江市首家平安志愿者协会。涌现出了“青春护航站”“知心姐姐法律服务社”等一批社会组织品牌,常态化管理和长效化运作成效在镇江位居首位。成立全省首家社区矫正协会,开创利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先河,借助“朱沪生调解工作室”“五老说和团”“康乃馨家庭工作室”等专业化社会组织力量,社会治理精细化程度越来越高。

启示三:全面小康是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康,要充分发挥各个社会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让政府成为社会治理的引导者和规范者,社会组织和公民成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和建设者。现代社会治理呈现出的问题复杂性、需求多样性、价值多维性和形式多态性等特征,客观上意味着无论是政府、社会还是市场都无法单方面地解决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必须培育多元合作的治理主体协同共治复杂的社会问题。因此,应着力激发包括政府在内的公共机构、企业、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基层组织、群众等多元主体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群众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切实构建联动、融合、嵌入的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模式。

四、培育法治文化,夯实全面小康法治之基

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需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法治“优化”环境,以“文化”涵养社会治理新风尚,为全面小康筑牢法治根基。当前,继续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需要注重培育法治的社会土壤,厚植思想根基,使法律为人民所崇尚、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努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扬中以法治文化融入社会治理,让城乡居民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

(一)立足于组织建设

为实现法治文化建设的常态化和长效性,扬中着力优化制度,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项目管理机制、基础保障机制和队伍培育机制,全力构建符合扬中市情的法治文化推进机制。

(二)着力于阵地建设

打造规模化阵地。共建成各类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场馆45个,建有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11家,位居全省第一。打造个性化阵地。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打造诸如静思园教育基地、法治税务文化馆、计生法治文化园等行业性法治宣传阵地,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地生根。打造微型阵地。在实现村(社区)法律图书角、法治学校、法律服务点、法治宣传栏“四个一”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打造法律服务指导区和法律读本漂流区,同时打造“微联盟”“微案例”“微服务”的“三个一”格局,实现微距离普法。

(三)致力于载体建设

通过大众文化引领法治活动,让扬中精神、新“四千四万”精神融入大众生活,坚持德法并育,实现社会和谐,坚持德法共治,实现人际和谐,坚持德法共融,实现家庭和谐,坚持乡贤文化,推动和谐共治,持续提升法治文化的持续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启示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法治支撑。基层治理“三治合一”,法治是保障,自治与德治都要在法治框架内进行。但是,群众法治意识、法治理念以及全社会法治文化、法治氛围的形成是长期培育的结果,需要以多种形式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向群众提供全面深入的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使得“信访不信法”“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越来越少,学法、懂法、用法的人越来越多,切实让群众养成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的习惯。全面小康社会必然是高度法治化的社会。

五、创新体制机制,厚植全面小康制度优势

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社会治理目标,必须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具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扬中将社会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一)建立社会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将平安扬中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和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标体系,按照《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要求,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为党委政府的“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各个镇(街、区)党委实行主管领导包案包干制,推行“首问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实施“星级管理”制度考核,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二)建立行政决策风险化解管控机制

全面加强源头管理,形成“凡是涉及市民利益的重大决策,全部依照议事决策程序进行;凡是重大行政行为的实施,全部征询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凡是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全部进行决策风险评估”的思想共识,让公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同时,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联合研判、综合评估和快速反应机制,常态化落实每日报告、月度研判、专题研判等制度,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村组,化解在首办环节,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社会治理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

扬中建立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健全完善综治联系点共建制度,在组织活动、资金扶持、亮点打造、助力发展等方面加强联合共建,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整体水平。

(四)着力创新领导全面接访制

领导接访是密切联系群众一项创新举措,是全国各地积极推广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近年来,扬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领导接访的相关规定,深度参与信访矛盾的排查和化解,构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领导接访工作制度,形成了独具扬中特色的“全面优化接访流程,全员参与信访接待,全程跟踪服务指导,全力压实信访责任”的“四全模式”,有效避免了矛盾积累和上行,扎牢了扬中社会治理的“篱笆”。

启示五: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社会,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建立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措施有效的制度,是社会治理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必然选择,是克服社会治理体制创新进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的重要保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需注重更高层面系统整合,着力构建分级分层分类科学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并不断审视社会治理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既注重体系性又注重时效性,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