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纠正对“唯生产力论”的错误批判,强调生产力发展在社会主义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事实上提出了体制评价的生产力标准。中共八大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确定为全党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的主要任务。然而,八大以后不久,这个决策在认识上发生动摇,并逐渐被否定,在实践上受到干扰,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批判为“唯生产力论”。对“唯生产力论”的批判,归纳起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否定经济建设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以政治冲击经济;其二,否认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一对矛盾中生产力是主要方面,把生产关系的变动作为决定性因素。
经济理论界通过开始于1977年2月的经济理论大讨论为“唯生产力论”正了名,恢复了马克思主义的本来面目。其中,于光远的这种认识最具代表性:“承认在社会发展中,生产力的发展起决定作用,是第一性的,理所当然地可以称之为‘唯生产力论’。‘唯生产力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中的一个重要观点,这本来就不错。”[1]8月23日,中共十一大报告中专门论述发展生产力的重大意义,提出了生产力是最革命的因素的认识。同时,在以邓小平为代表的领导人的支持下,进一步推进了对这一问题的认识。1977年7月,邓小平对国务院政治研究室几位负责人说,林子力、有林所写的《批判“四人帮”对“唯生产力论” 的“批判”》自己已经看过一遍,稿子是写得好的,是很重要的经济理论,可以出版。[2]邓小平不赞成十一大报告草稿中的批判“唯生产力论”,指出“应该倒过来说”,应该发展生产力。1977年7月27日,邓小平同中国科学院负责人谈话时指出:说“唯生产力论”是修正主义的谬论,并以此作为前提,这不行。他还系统地阐发了发展生产力的重大意义,并就对内如何改革、对外如何开放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论述。(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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