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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划分集装箱货物的保险责任?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案例中,虽然集装箱运至目的港后拆箱时出现了货损,但因为在运输途中无异常事故发生且交付时箱体与封志完好,所以保险公司对货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集装箱货物检验可分为装运前的检验以及货物交付时的检验。在发现货损货差后,货方应根据集装箱货物保险责任的划分及时、合理选择索赔对象展开索赔工作,以尽可能挽回损失。

如何划分集装箱货物的保险责任?

案情介绍:

知识点视频

江苏省F 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 公司) 将80 箱生丝交予上海Q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委托其进行运输。2017 年7 月,上海Q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为该批生丝签发了电放提单,提单记载:托运人为F 公司,收货人“凭指示”,运输方式为“堆场至堆场”。该批出口货物报关单记载:经营单位及发货单位均为F 公司,成交方式为CIF,结汇方式为电汇。提单签发当日,杭州人民保险公司为该批货物签发了保险单,保险单记载:被保险人为江苏F 公司,承保险别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一切险(2009 版),保险责任期间为卖方仓库至买方仓库。2017 年7 月涉案货物运抵日本大阪港。集装箱交付时箱体完好,封志完好。当地集装箱拆箱公司对集装箱拆箱并出具拆箱报告称有19 箱货物包装破损、13 箱货物被挤压。2017 年8 月,涉案货物被搬运至收货人公司仓库。

2017 年12 月,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日本有限公司赴收货人公司,对涉案货物受损情况进行了检验,并于2018 年6 月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称:经检验发现80 箱货物外包装上均有被打开过的痕迹,经电子秤测量发现有16 箱货物的质量短少,估计在装货和运输的过程中有人开箱而造成此次货差,收货人提出的索赔金额为15 521.48 美元。2018 年1 月,日本S 商事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F 公司代表其向相关方索赔、接受保险赔款和签订权益转让书。2018 年6 月,杭州人保向F 公司支付保险赔款14 110.40美元后取得代位求偿权,随后向上海Q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提出索赔。2018 年10 月,上海海事法院审理该案件后认为,无法证明涉案货物的短少是发生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故上海Q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不应对涉案货物短少承担赔偿责任(图5-1)。

问题引导:

1.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付?

2.货物检验及收货人对索赔对象的选择是否存在误区?

3.该案例有哪些启示?

案例解析视频

图5-1 CIF 下仓至仓条款示意图(www.xing528.com)

案例解析:

1.货物是由货方负责装箱且以整箱货状态运输的,此时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一切险”条款,在集装箱运输途中如果没有发生异常事故并且到达目的地后集装箱箱体与封志完好,则保险公司对箱内货物的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例中,虽然集装箱运至目的港后拆箱时出现了货损,但因为在运输途中无异常事故发生且交付时箱体与封志完好,所以保险公司对货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运至收货人仓库四个月后,检验机构对货物实施检验发现货物短少,此时因无法证明货物在何时发生了短少,保险公司更不应当进行赔付。

2.在案例中,收货人所委托的检验机构对货损的检验存在误区。在货物运抵目的港拆箱后,拆箱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货物仅发生了货损,但并未说明货物发生短少,但四个月后货物运至仓库放置,才进行检验发现货物存在短少,此时即便是货物短少确实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对此进行证明也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货物的短少是发生在货物运进仓后由收货人对货物进行保管期间,根据“仓至仓”保险条款,由于货物运至仓库时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已经终止,故此时保险公司也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该案例中收货人发现货物短少提出索赔时,索赔对象的选择显然也存在问题。在“一切险”条款下保险公司对由货方装箱的整箱货只在发生足以导致货损的异常事故的条件下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此案中如果收货人熟知“一切险”的保险责任划分,则不应当将保险权益转让给发货人F 公司,而是应直接向发货人F 公司或无船承运人Q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进行索赔。

3.几点启示:

(1) 保险当事人应明确集装箱货物保险责任的划分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当以整箱货形态运输货物时,只要承运人在接受和交付货物时集装箱箱体与封志完好无损,便可初步认定运输途中未发生使货物受损的责任风险。在以拼箱货形态运输货物时,交付货物时如果出现货损、货差,保险人通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保险人在取得代位求偿权后可向无船承运人进行追偿。

(2) 收、发货人与承运人应充分做好运输风险的防范。在整箱货运输形态下,货方应充分评估各种潜在的运输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包装与积载货物,以确保箱内货物能够抵御常见的运输风险而不致发生损坏。在拼箱货运输形态下,无船承运人应做好货物的交接与装、拆箱工作。

(3) 注重对货物的检验并留存证据,合理选择索赔对象。依据相关法规与标准,对货物及集装箱进行及时检验,并妥善建立与保留能够证明货物与箱体状况的证据,对于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以及发生货损货差后的索赔是至关重要的。集装箱货物检验可分为装运前的检验以及货物交付时的检验。在发现货损货差后,货方应根据集装箱货物保险责任的划分及时、合理选择索赔对象展开索赔工作,以尽可能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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