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中国青岛迪晟国际贸易公司向荷兰鹿特丹出口一批鱿鱼干,合同要求买方应不晚于2019 年10 月开来信用证,货物的最迟装运期为2019 年11 月底,信用证有效期至12 月15 日。9 月21 日,进口商通过荷兰银行开来信用证,信用证中要求卖方提供卫生证明,注明“货物无病毒,适于人类食用”。收到信用证后,迪晟公司组织货源安排订舱,11 月10 日完成装船并于次日备好各种单据向中国银行山东分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发现卖方提交的卫生证明中并没有“货物无病毒”字样,便认为是单证不符。中国银行两次联系开证行征求意见,但开证行始终不予答复。为了避免寄单后开证行拒付,11月28 日中国银行建议迪晟公司按信用证要求更换卫生证明。最终于11 月30 日完成议付,延迟收汇20 多天导致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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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引导:
1.什么情况下需要检验检疫证明?(www.xing528.com)
2.本案例有什么教训?
案例解析:
1.进出口需要检验检疫证明的情况主要包括法定检验检疫和约定检验检疫。法定检验是指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必须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需要依照规定的程序向海关检验检疫部分申请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没有通过检验检疫不允许进口或出口,对应海关监管证件代码为A 或者B,需要海关签发入境通关单或出境通关单。约定检验是指买卖双方约定的,特别是进口方要求出口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有些证明需要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有些证明由生产厂家出具(图3-5)。
图3-5 检验检疫证明示意图
2.本案例选择了信用证支付方式,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必须严格遵循“单证一致”的原则,如单证表面上出现一字之差或有些微差异,就可能遭到开证行的拒付。特别是在各国对卫生检疫商品要求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卖方提交的卫生检疫证明如果不符合来证要求和进口国家的有关规定,不但会遭到开证行拒付,还有可能不许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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