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在一段文案中需要多次出现数字的,那么除了专有名词及特殊情况外,我们只能选择一种数字形式来表达,要么都用中文数字,要么都用阿拉伯数字,确保统一。因为阿拉伯数字书写方便、表达清楚,特别在数学上运算方便,已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地区通用。在我国的出版物上,它也在逐渐取代中文数字的表达。《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中说:“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校对数字,首先应保证正确无误,其次,要注意数字的统一。广告中的数字,通常就两种:阿拉伯数字和中文数字。还有一种罗马数字,但只在极少数地方使用,如在出版物中作为页码等。
最常见的容易混用的数字就是年月日。在一篇文案中,前面写作“1993”,后面又写作“一九九三”;还有的是年份用了阿拉伯数字,而月日却用了中文数字,如“1993年一月二十五日”等,这种情况应该一律改成为阿拉伯数字,即“1993年1月25日”。
如果在一段文案中需要多次出现数字的,那么除了专有名词及特殊情况外,我们只能选择一种数字形式来表达,要么都用中文数字,要么都用阿拉伯数字,确保统一。中文数字的大写或小写,用法也要一致,不要一会儿写“一二三四”,一会儿写“壹贰叁肆”。(www.xing528.com)
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把阿拉伯数字作为优先选择。因为阿拉伯数字书写方便、表达清楚,特别在数学上运算方便,已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地区通用。在我国的出版物上,它也在逐渐取代中文数字的表达。《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中说:“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特殊情况,指的是“成语和已定型的词语中的中文数字”,这类词语就不得改用阿拉伯数字,如:四通八达、文房四宝、七大奇迹、五四运动、二万五千里长征、伊丽莎白二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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