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务院公布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中提出了推进国际交流合作等的改革任务,鼓励我国高校科研教师队伍走出国门、加强与国际一流大学的科研教学合作。2016年国务院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又提到“简化预算编制科目,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旨在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各高校科研人员在国家政策的激励下,近年来不断增强与国际一流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科研教学项目中的出国经费支出相应的有所提高。以N大学为例,2014至2016年,科研教学项目出国支出呈稳定增长的趋势,2016、2017年度相应国家“整体方案”和“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与国际研究机构的科研教学合作,相关经费支出从2016年的2684.97万元提高到了2017年的3547.67万元,增幅达32.13%。2018年更是达到4196.54万元,又比2017年增长18.29%,如图1所示。面对这样的增长趋势,如何从服务、监督和管理角度入手,完善高校因公出国经费的管理,成为了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图1 N大学2014至2018年因公出国支出对比图(www.xing528.com)
高校因公出国(境)除上述科研教学目的的经费支出外,行政管理部门也有相应必要的出国交流、访问的公务出境活动,笔者认为这一类出国支出属于国家严格监管的“三公经费”支出范围,受零增长限制。各高校近年来一直对这一类因公出国经费支出的严格管理,在规范相关管理工作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特别是针对中层干部的出国(境)管理更为严格,有效降低了行政管理部门的出国支出。以N大学为例,2014年至2018年五年间,这部分因公出国经费支出持续下降,深入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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