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如何规范项目质量控制程序和方法?

如何规范项目质量控制程序和方法?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项目质量控制是针对具体项目的控制程序和方法进行的规范。③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根据审计项目的复杂性和时间限制,合理安排所需的审计资源,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供保障。根据审前调查情况作好调查记录,并由审计小组组长或授权主审制定项目审计计划。组织负责人应当对项目审计计划承担审批责任。

如何规范项目质量控制程序和方法?

项目质量控制是针对具体项目的控制程序和方法进行的规范。内部自我质量控制包含了机构质量控制和项目质量控制两个方面,项目质量控制是实现机构质量控制的基础和补充。项目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一是审计项目负责人指导审计人员执行审计计划;二是审计项目负责人现场监督审计过程;三是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分级复核制度。

项目质量控制贯穿了整个项目过程,包含了项目的所有内容,除了重点对上述三项主要内容质量控制外,还需对以下内容进行控制。

1.项目立项的质量控制

主要对立项依据、立项程序、立项内容等主要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项目立项的依据应当充分:

①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和时间安排,选派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内部审计人员完成审计项目。

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对审计对象库确定的审计项目,按照风险程度排出审计项目执行的先后顺序,并合理安排审计项目。

③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根据审计项目的复杂性和时间限制,合理安排所需的审计资源,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供保障。

④内部审计机构对组织负责人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审计事项,考虑组织风险、管理需要和审计资源适当调整审计计划,确定并安排审计项目。

项目立项的程序应当规范:

①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在审计项目进行审计前,应当办理立项手续。

②立项手续应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做到手续完备。

③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根据立项的审计项目,选派审计小组、指定审计小组组长,审计小组组长对完成审计项目工作负责,并对项目实施现场督导;审计小组组长也可以委托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审计人员担任主审,在审计小组组长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但审计小组组长应当对主审履行职责的结果承担责任。

④根据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授权,审计小组可以代办立项手续。项目立项的内容应当完整:

①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或审计小组代填“审计立项审批单”。

②应按照“审计立项审批单”规定的内容逐一准确填写。

③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组织负责人应分别在“审计立项审批单”相应栏内签署意见。

项目立项质量的责任追究:

①审计小组组长对项目实施现场督导,并对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的结果负责。

②内部审计负责人对项目建立分级复核制度和督导制度,并对审计立项的充分性、项目安排的合理性、立项手续的规范性和审计资源保障负责。

③组织负责人对“审计立项审批单”所确定的审计目的的恰当性负责。

2.项目计划的质量控制

主要对审前调查、项目审计计划的内容与要求、项目审计计划的复核与调整等主要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审前调查

在具体实施审计项目前,审计小组应当调查和了解被审计单位下列情况:

①经营活动概况;

②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情况;

③财务、会计资料;

④重要的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

⑤上次审计的结论、建议及后续审计的执行情况;

⑥上次外部审计的审计意见;其他与项目审计计划有关的重要情况。

一般由审计小组组长在送达审计通知书之前组织实施审前调查。

审前调查可以采取直接到被审计单位调查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走访相关部门等方式。

根据审前调查情况作好调查记录,并由审计小组组长或授权主审制定项目审计计划。

项目计划的内容与要求

审计目的。它是审计小组办理审计事项所要完成的任务。在确定审计目的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①法规及相关政策;

②内部审计机构及组织对审计项目的要求;

③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

④审计小组成员的业务能力和审计时间;

⑤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审计范围。它是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所属的会计期间和有关审计事项。审计小组应当围绕审计目的确定审计的范围。

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评估。审计小组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经营活动的类别、性质,运用职业判断和审计经验,确定其重要性水平,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初步评价,对审计风险做出评估,进而确定审计重点。

审计小组构成和审计时间的分配。在确定审计小组成员构成时,应当考虑其审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审计项目的复杂程度合理分配审计时间。

对专家和外部审计工作结果的利用。审计小组应当对审计项目的特殊性和所需审计人员情况进行分析,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也可利用外部审计工作结果。

项目计划的复核与调整

项目审计计划应当实行三级复核制度、督导制度。

审计小组组长或授权主审组织编制的项目审计计划,应当由审计小组组长进行重点复核;审计小组组长编制的项目审计计划,应当由具有丰富经验且中级以上专业职务的人员担任复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审计小组组长及相关人复核后的项目审计计划进行一般复核后批准;重要的项目审计计划应当经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业务会议审定;重大的项目审计计划须报组织负责人审批。

在项目审计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计划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分别报经内部审计机构和组织负责人批准。

项目计划质量的责任追究

审计小组成员应当对审前调查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审计小组组长负责编制项目审计计划或授权主审组织编制项目审计计划,对审计小组组长授权范围内的职责负相应责任,但审计小组组长应当对主审履行职责的结果承担责任。

审计小组组长应指导审计人员执行审计计划,对项目审计计划的可靠性和指导性负责。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对项目审计计划承担复核、批准责任。

组织负责人应当对项目审计计划承担审批责任。

因编制项目审计计划不当或调整不当,造成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查而未查的,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审计方案的质量控制

主要对审计方案的内容与要求、审计方案的复核与调整等主要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审计方案的内容与要求

根据项目审计计划编制审计方案。审计方案是对具体审计项目的审计程序及其时间等所做出的详细安排。可以根据审计事项的复杂程度确定审计方案内容的繁简程度。

审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具体审计目的。审计方案应当将项目审计计划的审计工作目的具体化。

②具体审计方法和程序。对实现具体审计目的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应当确定具体审计方法和程序。具体的审计方法和程序能够指导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实现具体审计目的。

③预定的执行人及执行日期。为实现具体审计目的,对项目审计的执行人的执行时间进行恰当分工和合理安排。

审计方案的复核与调整

审计小组组长应当对授权主审编制审计方案的具体审计目的的可行性;具体审计方法和程序的可操作性;审计小组成员分工的恰当性、时间安排的合理性等重要事项进行重点复核。

审计小组组长编制审计方案,应当由审计小组内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复核。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对审计小组组长及其他人员复核的审计方案内容进行审核后批准。

调整审计方案。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可以考虑调整审计方案:

①项目审计计划调整的;

②审计小组成员发生变化并影响审计方案执行的;

③审计中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需要更改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的;

④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正常履行审计职能的。

调整审计方案,应当按照审计方案的内容分层次审批。

对具体审计方法和程序等一般事项进行调整的,应当由审计小组组长批准。

对具体审计目的、审计预定执行人和审计工作执行时间等重要事项调整的,须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

审计方案质量的责任追究

审计小组组长对具体审计方法和程序的可操作性负责,并对审计方案的编制、复核、调整、报批、执行、现场督导等环节的履行结果承担责任。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具体审计目的的可行性、审计小组成员分工的恰当性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负责,并对审计方案编制不当、调整不当带来的审计风险承担审批责任。

4.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

主要对审计证据类型、获取审计证据方法、获取审计证据要求、获取审计证据应考虑因素、对审计证据整理等主要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审计证据的类型主要包括:书面证据;实物证据;视听电子证据;口头证据;环境证据以及其他证据。

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

①审核。通过审核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资料、经济业务文件、会议记录、审计承诺书等书面资料或电子数据资料获取审计证据。

②观察。通过观察被审计单位控制程序的执行并编制观察记录的方法获取审计证据。

③监盘。通过监盘编制实物资产盘点清单、现金和有价证券盘点表,也可以采用抽查方式进行盘点,盘点结果应由参加盘点的审计人员、被审计人员签字确认获取审计证据。

④询问。通过询问收集被询问的单位及个人的书面答复材料或口头答复记录,注明询问事项、内容、方式和询问结果等情况获取审计证据。

⑤函证。通过向有关单位及个人发函询证,并编制函证记录获取审计证据。

⑥计算。通过有关数据的计算,并记录计算依据、方法、结果等获取审计证据。

⑦分析性复核。通过编制对比分析表、比率分析表和趋势变动表,分析和注明异常变动项目、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情况获取审计证据。

获取审计证据应考虑的因素

适当的抽样方法;

合理的审计风险水平;

成本与效益的合理程度;

具体审计事项的重要程度。

获取审计证据要求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即证据数量足以证实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相关性,即证据和审计目的相关性,所反映的内容能够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可靠性,即证据能够反映审计事项的客观事实。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有针对性地搜集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审计证据。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应当在审计实施工作底稿后附有审计证据支持。

内部审计人员在搜集审计证据时,如果不能获取原始证据可以采取文字记录、复印、拍照、下载等方式搜集证据。

内部审计人员在搜集鉴定结论时,注明鉴定的事项、提交的材料、鉴定人资格等。

内部审计人员在搜集审计证据时,对实现审计目的有重要影响且又难以获取充分审计证据的,应当实施追加或替代的审计程序和方法,仍难以获取充分审计证据的,应由审计小组组长确认,在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中予以记载、记录或反映。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当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盖章,如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盖章的,应当注明原因,不影响事实存在,该证据仍然有效。

审计证据汇总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做好审计证据的分类、筛选和汇总工作。按照审计事项分类,按照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相关程度排序;对审计证据进行比较、筛选和判断,决定取舍;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和分析,确定审计事项的审计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和证据来源的可靠程度是否足以支持审计结论。

内部审计人员经过分类、筛选和汇总的审计证据,应当整理编制索引号排列,附在相应的审计实施工作底稿后面。

内部审计人员对于不能附在审计实施工作底稿后面的实物证据、视听电子证据等,应当在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予以注明存放地点等事宜。

审计证据质量的责任追究(www.xing528.com)

内部审计人员引用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的,应对其可靠性负责。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审计证据严重失实或隐匿、篡改、毁弃审计证据的行为承担责任。

审计小组组长应当对审计人员搜集审计证据工作进行监督,发现审计证据不符合要求的,责成内部审计人员进一步取证。审计小组组长对审计证据审核负责。

审计小组组长应当对重要审计事项未搜集审计证据或审计证据不足以支持审计结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承担责任。

审计项目主审、审计小组组长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予以复核和督导,并负相应责任。

5.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

主要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目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内容、审计工作底稿的形成、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等主要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目的

为出具审计报告提供依据;

为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依据;

为以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参考;

对实现审计目的程度的说明;

对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是否遵循内部审计工作准则的证明;

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

被审计单位名称;

审计事项;

会计期间或截止日期;

编制人员和编制日期;

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记录;

审计结论;

复核、督导人员、日期和复核和督导意见;

索引号及页次;

审计工作底稿所附的审计证据及相关资料。

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内容

审计程序执行过程和结果的记录;

获取各种审计证据的记录;

其他相关记录。

审计工作底稿的形式

纸质、磁带、磁盘、胶片或其他有效的信息载体。无纸化的工作底稿应制作备份。

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附有审计证据,其对应关系应当通过审计证据的索引号来体现。审计证据对应多个审计工作底稿时,应当将审计证据附在与其关系最为密切的审计工作底稿后面,并在其他审计工作底稿上予以说明。

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和督导制度,一般由主审、审计小组组长、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担任复核工作。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督导工作负主要责任,对重大或敏感问题进行直接督导,审计小组组长负责现场督导。审计底稿中要有审计复核和督导的书面记录。

实施项目的审计人员应将重要性标准的确定以及审计风险的评估过程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小组组长应加强对工作底稿的现场复核。发现审计工作底稿存在问题,复核人员应在复核意见中予以说明,并要求相关人员补充或重编工作底稿。

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按要求归档、管理和使用。

应建立审计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内部审计机构以外的组织或个人要求查阅审计工作底稿,必须由内部审计机构或其主管领导批准。

内部审计人员视情况可不分层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也可分层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即具体、分项、汇总审计实施工作底稿,形成详细的审计工作记录。

复核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下列事项进行复核

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实施审计;

具体审计目的是否实现;

审计程序和方法是否执行;

事实是否清楚;

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

引用的法规是否准确,审计结论是否恰当。

审计工作底稿质量的责任追究

审计人员应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审计小组组长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督导和检查,对未能发现审计工作底稿中严重失实的行为承担责任。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工作负完全责任。

6.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

主要对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审计报告的一般原则、审计报告的要求等主要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审计报告的要素

标题、主送单位、正文、签章、报告日期。

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

审计概况:包括审计立项依据、审计目的和范围、审计重点和审计标准等内容;

审计依据:应声明内部审计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

审计结论:根据查明的事实,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所做的评价;

审计决定: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

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改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审计报告的要求

审计小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向派出单位即内部审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报送内部审计机构前,经审计小组组长审核,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并在10日内将征求意见稿送还审计小组。

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有不同意见,审计小组应进行核实,认为意见合理,应予以采纳并修改审计报告。

修改审计报告后,填写“审计报告审定单”分别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组织负责人审定。

审计报告的复核

建立健全审计报告三级复核制度、督导制度和审计结果沟通制度,即主审、审计小组组长、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明确各级复核人要求和责任,并提出书面复核意见。各级督导人员同样提出书面督导意见。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之前,应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结果沟通。

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复核和督导并提出复核和督导意见:审计目的是否实现;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规章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

审计报告质量的责任追究

在审计小组组长授权范围内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报告的编制、复核、现场督导和分发等重要环节负相应责任;

审计小组组长对审计报告形成的审计结论与建议应充分考虑审计项目的重要性和风险水平。

审计小组组长对审计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审计报告的复核和督导意见,及依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审计结果报告的恰当性负责;

内部审计机构应充分考虑重要性和风险水平,对审计报告中记录的重大问题,在其复核修改的审计报告和出具的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审计结果报告中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造成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组织负责人对其审批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审计结果报告承担责任。

7.审计案卷的质量控制

主要对项目审计案卷的基本要素、归入项目审计案卷的主要文件材料、排列文件材料的规则、审计业务案卷的要求等主要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审计业务案卷的基本要素

档案盒或卷皮;

卷内文件目录;

卷内文件材料;

备考表。

归入项目案卷的主要文件材料

结论类文件材料: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结果”反馈、回访单、审计报告审定稿及审计报告审定单、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单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材料;审计结果报告等及相关文件材料;审计决定书及相关文件材料;审计移送处理书及相关文件材料。

证明类文件材料:包括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承诺书等。

立项类文件材料:包括上级部门的指令性文件、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举报材料及领导批示、委托审计报告、审计立项审批单、审前调查表、项目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以及审计文书送达回证。

排列文件材料的规则

项目审计案卷内的文件材料,按照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的顺序排列。

①结论类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②证明类文件材料,按照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审计证据的顺序排列,其中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审计证据按照与审计报告所列内容和审计评价意见相对应的顺序进行排列。

③立项类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每份或每组文件之间按照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批示在前、报告在后,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汇总性文件在前、基础性文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项目审计案卷的要求

审计小组应当按照审计档案管理要求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材料,建立审计档案。

项目审计案卷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责任制度。

审计人员在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审计结果报告后办理立卷工作。

按照审计项目立卷,一个项目可立一卷或多个卷。但不得将几个项目合并成为一卷。

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审计小组组长按照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以及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对文件材料进行复核和督导,对不符合规定的,应责成有关人员改正。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检查案卷质量的有关人员审查验收并签署意见。

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规定期限将检查合格的审计项目案卷移交内部档案管理机构保存。

项目审计案卷的质量责任追究

审计小组成员对文件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立卷人对卷内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归档的规范性负责。

审计小组组长对复核和督导意见负责。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项目案卷的复核和督导负主要责任,并对归档的及时性负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