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卷的规格要求
①卷盒。外形尺寸为310mm×220mm,盒脊厚度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30mm、40mm、50mm。
②卷皮。规格为310mm×220mm,厚度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12mm、15mm、20mm。
③卷内文件目录。用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210mm。
④备考表。用纸幅面尺寸同“卷内文件目录”。
2.案卷的装订
①卷盒保存。归档文件按件装订,逐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处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文件首页无法加盖归档章的要另附空白纸,填写文件题名后加盖归档章,依次排列,装入卷盒。
②硬卷皮保存。将一个项目的审计文件材料按标准顺序排列后装订,每卷装订的文件材料不得超过卷皮厚度设置的20mm,如超出,应按文件材料的适当阶段或内容的相对完整性分成若干卷,每一案卷都有反映该卷内容的目录及备考表,且页码均从一号排起,独立成卷。
3.案卷装订要求
①永久和长期保管的文件要去掉金属物,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定使用的装订材料装订,不得压字。(www.xing528.com)
②已破损的文件要进行托裱、修复。
③应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用易于褪变材料书写的,要予以复制,复制件附于原件后一并归档。
④若用卷皮装订时,应在右边和下边取齐。
⑤整理归档文件材料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具、装订材料等要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4.非纸制材料的保存
与审计案卷相关的证物,凡能入卷保存的均应装入卷盒或卷皮所附的物品袋内。除在袋上注明证物名称、形状、数量、特征、来源外,并应列入卷内目录,以便查对和利用。
不能入卷保存的相关证物,应另行妥善包装,并在包装上注明相应的审计案卷题名、案卷号、证物收集日期、品名、数量、来源等。包装后的证物按照内部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存放。
不宜保存的证物,应及时拍成照片存入审计案卷内。
与审计案卷相关的声像磁带,应按件登记其内容、时间、作者及相应的审计案卷题名、案卷号,另行妥为存放。并应在相应审计案卷的“备考表”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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