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的薪酬水平表面看,只是企业自家的事可以由自己来决定,但实际上企业并不能完全只考虑自身的条件和需要来做决定,还必须充分参考社会行业相应岗位的薪酬水平,才能正确判断自家薪酬标准的可行与否。因为,员工对于自己所拿薪酬水平的高低,一定会与社会行业相应岗位的薪酬进行比较,如果发现自己的薪酬标准明显低于行业相应岗位薪酬的时候,就一定会影响该员工的工作热情,甚至因此而辞工去自认为能得到满意薪酬的企业就业,这都是大概率的事。如果,企业不考虑自家的薪酬水平与相应行业岗位薪酬标准的可比性,就难免会埋下员工不满甚至流失的隐患。
企业加薪,这对于企业员工来说,是一件谁都十分期待的事。但具体该怎么加、加多少为好?这可不是一件能够完全由着企业自己想加多少,或者不想加就不加的事,而是一件必须充分参考社会环境及其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才有可能做出合适决策的工作。如果你愿意给员工多加当然是好事,但如果给员工加薪的幅度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时候,就意味着你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在行业当中失去了对优秀员工的吸引力,还会造成公司优秀员工流失的后果。那么给员工加薪到底以多长为周期,每个周期加多少为合适呢?这是一个任何企业都无法回避且必须面对的问题。
据我国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2002年,中国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为13 161亿元,到2006年达到23 439亿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年均递增13.5%,是1998—2002年全国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年均增长速度的1.9倍。(也就是说后5年的年均涨薪速度比前5年快了1.9倍)。
原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2007年中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 932元,是1978年的40.5倍,年均增长13.6%(即30年的年均增长比率)。
而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 229元,与2007年相比,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加了4297元,增长17.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还有11.0%(这还是在国际金融危机条件下的增幅)。
而到了2010、2011年这两年的物价水平上升得更快,员工对于工资收入的增长更是充满了期待,这又进一步迫使企业要为员工提高工资水平。据国家统计局公告显示: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 810元,是2005年的2.07倍,6年中翻了整整2倍。国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纲要中还明确提出,未来5年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在党的“十八大”会议上又明确提出,到2020年(也就是10年)实现人均收入再翻一番的目标。(www.xing528.com)
从以上这些统计数据与政府规划中,我们已经看到这样一个事实,从1997—2008年的12年中,社会总体的薪酬水平普遍增幅都在2倍以上,也就是6—7年就翻一番。
另有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 029元,与2014年的56 360元相比,增加了5669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 241元,同比名义增长10.3%。
又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2 461元,比上年增加8143元,名义增长11%。
综上所述,我国到2007年的前30年的年均职工薪酬增长平均为13.6%,到2015年同比还增长了10.3%。到2018年同比增长又达到11%。基于以上数据所反映的事实,我们认为企业以年为调整周期的员工薪酬增幅把握在10%,应该是个可以接受也应该考虑的幅度。如低于这个幅度,则会出现明显低于社会行业岗位薪酬调整的幅度,从而影响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导致优秀员工的流失,新员工增多,进而增加用人成本的后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