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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的定义及职责说明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2名监事。《公司法》对监事的卸任与免职的规定为: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图5-1监事会与监事会的关系

监事的定义及职责说明

一般来说,由于公司的股东相对分散,股东的专业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有差异,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机会和渠道有限。为了防止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必要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安排专人代表股东履行监督职能。这里的专人称为监事,又称监察人,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构成员,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宜。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2名监事。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2018年重新修订的《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成员人数有了具体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会议每6个月召开1次;公司中监事的产生是不同监事身份根据通过不同方式产生;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公司法》对监事的卸任与免职的规定为: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与董事会的关系如图5-1所示。(www.xing528.com)

图5-1 监事会与监事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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