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股东的定义及相关说明

股东的定义及相关说明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司法》同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应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向公司出资,并将其名字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或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义务,享有权利。在股东之间的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

股东的定义及相关说明

股东(Shareholder)是股份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份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此外,股东也可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公司法》同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应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据此,未依上述规定办理过户手续者,其转让对公司不产生法律效力。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向公司出资,并将其名字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既允许发行记名股票,也允许发行无记名股票。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录载于股东名册,据此应理解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即为公司股东,而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则须同时将其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方能成为公司股东。另外,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也具有其相应法律地位,主要表现如下。

(1)在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享有股东权,即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而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或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义务,享有权利。(www.xing528.com)

(2)在股东之间的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按所持股份的性质、数额享受平等待遇,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进行其他约定。

比较特殊的是,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可以视为“股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