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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的关键问题:基本探讨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1-1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治理。具体而言,公司的内部治理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政府监管部门对公司的治理是指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对相关公司的治理。外部制度通过对违规行为施加限制,从而保证公司治理的高效率。关于公司治理的主体应该包含哪些参与者这一问题,学术界的意见并不一致。股东作为公司的剩余索取权人,承担了相对更大的风险,这也正是多数国家以法律形式赋予股东一定权利的基础所在。

公司治理的关键问题:基本探讨

1.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

依据治理手段的来源不同,公司治理结构分为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如果公司治理的手段来源于公司内部的“三会一层”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层),就称内部治理;如果公司治理的手段来源于外部制度、监管部门和外部市场,就称外部治理。

一般来说,公司治理体系是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的统合,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是相辅相成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内部治理是公司治理的主要体现,但在股权高度分散的情况下,外部各种市场机制的有效性会对内部治理作用的发挥产生重要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如图1-1所示。

图1-1 公司治理结构

(1)内部治理。内部治理通过公司内部的产权制度的安排来实现。公司的内部治理是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和产权理论对代理人实施激励,从而在公司的各个利益主体之间进行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有效配置的一套产权制度安排。

内部治理决定公司内部决策过程和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方法。内部治理的主要功能在于协调公司内部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矛盾,克服或减少代理成本。简单来说,内部治理是公司内部存在的一套体系,它能够使公司运营中的各个阶层和权益所有者,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层),以及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都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公司的目标,而最重要的目标就是为股东和其他主要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

内部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因为内部治理既是公司领导体制问题,又是企业产权关系和权利关系安排问题;既是保护所有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经营管理者积极性的激励问题,又是在信息不完全、非对称和契约不完备的情况下,防范经营管理者的腐败行为和道德风险的约束机制。现代企业制度并非必然产生高效率,而是必须依赖于合理的公司治理,尤其是依赖于有效的内部治理。

内部治理任务就是以恰当的结构与机制组织好董事会以及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的活动,争取股东对公司的积极关注,保证企业的财务报告和审计体系,向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外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监督并激励经营者尽职履行作为经营受托者的义务。具体而言,公司的内部治理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股东(大)会作用的发挥;

②董事会的形式、规模、结构及活动规则的安排;

③有关董事的资格、任免、独立性、战略参与及履职状况的规定;

④监事会的设立与运作规则;

⑤高级经理(层)薪酬制度、激励机制及考评;

⑥内部审计及信息披露制度等。

这些方面的制度安排是高度相关的,其核心是公司战略的审定和建立对高级经理(层)的监督与激励机制。

(2)外部治理。外部治理是公司行为的外部约束机制。

外部治理通过外部的市场竞争体系来实现,公司的外部治理主要基于市场竞争理论,通过公司外部市场体系提供充分的公司经营信息和对公司经营者行为进行客观的评价,从而形成一种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交易成本低廉的优胜劣汰机制,以达到对公司经营者进行有效激励和监督的目的。(www.xing528.com)

外部治理机制是指通过立法、司法及其调整建立起来的关于公司治理的一整套制度。政府监管部门对公司的治理是指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对相关公司的治理。这两方面的治理与自律机制是不同的,属于他律机制。外部制度通过对违规行为施加限制,从而保证公司治理的高效率。

外部治理是对内部治理的补充,其作用在于使企业经营活动接受外界评价的压力,促使经营者行为自律。外部治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特性使得股东在监督和遏制经营层机会主义行为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即股价的下落会对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发挥惩罚作用。有效的资本市场可以使经营层的不良行为传导到股票价格上,迅速给全体股东提供公司经营状况的信号。如果公司的股价低于竞争对手,经营层的无能或失职就会被反映出来。这样,股东就可以选择卖掉该公司的股票或在股东大会上提出质询。在这样的监控机制压力下,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只能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经营才能,以确保股东利益的实现。

②产品市场。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最终将受到消费者的裁决。在竞争激烈、顾客至上的产业环境下,如果某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深受顾客的欢迎,那么其市场占有率会上升。倘若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不能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股东们将会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虽然对高层经理人员的任免是由董事会决定的,但股东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影响董事会,促使董事会对无能的高级经理人员进行处罚。

③经理人市场。有效竞争的经理人市场能使代理人凸显出相应的层次性;经理人市场还能够按照企业绩效对经营者进行分类,并形成报酬的等级;充分竞争的经理人市场,还能够给经理人形成外在的竞争压力。这一切对公司治理都有可能产生重要的影响。

④其他约束。除了以上各种市场机制的作用外,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社会舆论、企业工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对公司的约束或评判也在不同层面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起着外部治理的作用。

从本质上讲,内部治理的基本特征是以产权为主线的内在制度安排,其治理载体就是公司本身。而外部治理则是以竞争为主线的外在制度安排,其治理载体是市场体系。虽然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但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而且是互动的。片面强调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实现有效的公司治理。

2.公司治理的主体与客体

(1)公司治理主体。关于公司治理的主体应该包含哪些参与者这一问题,学术界的意见并不一致。按照代理理论,股东是理所当然的主体。股东作为公司的剩余索取权人,承担了相对更大的风险,这也正是多数国家以法律形式赋予股东一定权利的基础所在。从这个意义说,公司存在的目的就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然而传统的《公司法》是建立在以下假定基础之上的:市场没有缺陷,具有完全竞争性,可以充分地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这样,公司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就会实现整个社会的帕累托最优效率。市场机制实际上是一只“看不见的手”,推动着人们从自利的动机出发,在各种买卖关系中、在各种竞争与合作关系中实现互利的经济效果。如果经济中一个企业或一个人可以在不使他人境况变坏的同时使自己的情况变得更好,那么这种状态就达到了资源配置的最优化。这就是帕累托最优效率。然而在现实中,市场机制并不是万能的,股东的利益作为一种个体利益在很多场合和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是不相容的。另外,支撑现代公司资产概念的不仅仅是货币资本,人力资本也成为不可忽视的因素,而且它同货币资本和实物资本在公司的运行中具有同样的重要性。公司就是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缔结而成的合约。利益相关者理论则倾向于把包括股东、债权人、员工、社区及政府、客户等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全部包含在公司治理主体之中。本书更加倾向于采用后一种理论,原因在于它完整地界定出了因公司行为受益或受害的群体。

第一是股东。在法律意义上,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对公司资产拥有支配权和处置权利。股东们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相应的风险,享有相关的收益。在普遍实行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公司中,多数股东并不直接介入公司的日常运营之中,股东面临的问题是企业的经营决策是否科学,所投入资产是否被恰当使用等代理问题。因此,股东具备最强烈的动机去监管、激励经理层努力工作,这也正是产权理论所强调的。遵循这一理论的法律规定,股东除了拥有剩余索取权之外,还被赋予参与企业重大决策、选举董事会等监督机构的权利。这样的制度安排,最终确立了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地位。

第二是债权人。债权人与企业之间属于契约关系,债权人通过出借资金,换取到期回收本金、依约取得利息的权利。按照传统的理解,债权人不应被纳入公司治理体系,因为它仅在借款协议存续期间取得固定收益,与企业经营状况并不直接相关。之所以将债权人看作公司治理的主体之一,是因为它与股东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这种冲突体现在:债权人总是希望所借出的资金得到尽量多的公司资产保障,而股东则希望用尽量少的资产博得最大的收益。例如,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低、利息保障倍数大小对于债权人、股东的意义是不同的。低资产负债率、高利息保障倍数意味着债权人的风险较低,但同时意味着股东不能有效利用财务杠杆,可能最终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东权益)收益率偏低。债权人与股东利益的不一致,与他们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是相符的。债权人作为委托人有必要通过监督减少代理成本,保护自身的收益权,因此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是合理的。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程度在各国存在较大的差异。在英国、美国,债权人的参与相对较少,参与方式为审计、参加破产清算组等;在德国日本,债权人通过派驻代表进入公司、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等方式参与公司治理,债权人介入公司经营的程度更高、范围更广。

第三是员工。一个公司拥有的资产既包括有形资产,又包括无形资产。其中,人力资源应被视作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尽管这种资源无法在会计报表中用货币形式进行量化,却对企业的效率、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在知识经济时代,员工的职业素养、创造力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息息相关。尽管现在劳动力流动速度相比过去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员工的流动性仍受到一定的软性限制。这是因为员工拥有的技能具有一定的专用性,使其在离开企业时具有退出障碍。这种障碍体现为沉没成本,沉没成本的存在使得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相关。员工参与公司治理能提高员工满意度、忠诚度,从而保证企业、员工的共同利益。一些国家为员工参加公司治理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典型的例证是工会可代表员工与资方就与员工利益相关的问题进行谈判,有的国家还允许员工代表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直接参与对经理层的监督,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四是社区及政府。企业的经营活动不仅影响到股东、债权人的利益,也影响到周边社区居民的利益。企业经营状况与其所在地的就业、居民收入水平是联系在一起的,大型企业对社区的影响更加显著。另外,有些企业的行为存在负外部性的特点,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为社会带来了危害。一个常见的现象是企业为了减少成本,将废水、废气等直接排出,对环境造成污染。按照经济学的原理,外部性的供给数量倾向于越来越多,通过企业的自觉行为是无法减少这种供给的。负外部性的矫正需要通过政府法规或者通过社区居民与企业的谈判来进行,政府可以对企业的污染行为处以罚款,社区居民则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社区及政府所施加的显性或潜在压力,对企业形成了一种约束,最终影响到企业的公司治理状况。

第五是客户。通常企业的客户并不与公司治理相关:一是因为企业客户通常数量较多,导致监督成本较高;二是因为客户可以“用脚投票”,即选择购买替代品来满足需求。不过,对一些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消费者的选择余地较小,企业具有较大的垄断空间。此时,客户通过结盟、推举代理人对企业进行监督,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便成为可能。近几年来,供水、电力出租车等行业的企业举行了众多的价格听证会,针对上调价格征询客户意见,即是客户参与公司治理的例子。

因此公司治理的主体不只局限于股东,还包括债权人、雇员、顾客、供应商、政府和社区等在内的广大利益相关者。作为所有者,股东处于公司治理主体的核心地位。债权人,如银行,虽然不一定是公司的资产所有者,但它向公司发放贷款后,出于防范自身风险的考虑,要求对债务人的资本经营进行监督或参与治理。公司雇员通过提供人力资本而参与公司治理。此外,由于消费者、供应商等其他利益相关者与公司之间存在程度不同的利益关系,这就为他们参与或影响公司治理提供了可能。

公司是社会的公司,社会中公司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生存与发展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与公司息息相关,公司必须体现他们的利益。当前很多公司把本应内化的成本予以外化,转嫁给社会,并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如污染环境、滥用经济优势垄断价格、排挤中小竞争者、欺诈消费者、寻租和法人犯罪等。从整个世界的发展趋势来看,公司的经济力量越来越强,社会财富越来越向公司集中,公司的经济力量对经济、政治、环境、科学、教育文艺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所以,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司不仅要追求股东的利益,而且要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同时,公司既是商事主体也是利益的聚焦点,除了股东利益之外,公司的设立与运营还会编制成一张非股东的利益关系网,这些股东之外的社会主体对于公司的存在具有利益关系。为确保公司的繁荣与发展,股东及其代理人必须与债权人、消费者、客户和社区密切合作。成功的公司既需要对外增强对用户和消费者的凝聚力,也需要对内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

(2)公司治理客体。公司治理客体就是指公司治理的对象及其范围。公司产生的主要根源在于因委托—代理而形成的一组契约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契约关系具有不完备性与不对称性,因而才产生了公司治理。所以公司治理实质在于股东等治理主体对公司经营者的监督与制衡,以解决因信息的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在现实中所要具体解决的问题就是判断公司是否进行了恰当的决策与经营管理。

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司治理的对象有两重含义:其一是经营者,对经营者的治理来自董事会,目标在于评估公司经营管理是否恰当,判断标准是公司的经营业绩;其二是董事会,对董事会的治理来自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目标在于判断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否恰当,判断标准是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投资回报率。公司治理对象的范围指的是公司治理的边界,即公司权力、责任以及治理活动的范围及程度。之所以提出公司治理的边界,是因为集团化是当今企业形态发展的一个典型特征,或者说,现代企业的发展已进入集团化时代。由于企业集团是一个或多个企业法人组成的非法人的经济联合体,因此,如何解决因企业集团的复杂性带来的企业集团的公司治理问题,已经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所面临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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