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长三角建设进程中,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社会协同共治是包容性治理的关键途径。传统公共行政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决策过程,但经济社会发展的复杂性程度加深要求实现包容性的公共治理,即在城市规划、公共设施建设等重大决策中尽可能充分地考虑不同社会成员的多样化、差异化利益诉求,确保公共治理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长三角三省一市有着开展参与式治理的良好基础,如上海市在《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制定过程中充分借助“互联网+”广泛征集了居民意见,浙江省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依托政务服务网广泛开展民意征集和意见反馈,江苏省南京市长期坚持“万人评议”政府工作的参与模式,安徽省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的公民参与程序规定。长三角三省一市唇齿相依,诸多公共事务已经超出了传统行政边界的范畴,亟须针对公共事务的特征构筑更加广泛的公民参与平台,进一步提升各地重大政策的合法性基础。在数字时代,互联网扁平化、交互式和快捷性等优势为各级政府构建超越行政边界的包容性公共决策机制提供了新的渠道。三省一市可充分依托社交媒体、政务服务平台和大数据舆情分析等技术,不断拓宽公众、社会组织及市场主体参与社会协同治理的渠道,加强政府引导、社会组织或市场主体与公众参与社会协同治理,实现社会治理的效益最大化。
在数字长三角建设进程中,打造一体化事务“一块屏”是三省一市应对后疫情时代治理风险、加快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新冠肺炎疫情凸显了跨层级、跨地区公共部门联防联控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3月,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长三角“健康码”互认通用机制落实工作的通知》,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推动三省一市的数据交换与数据共享,最大限度降低了区域范围内人员流动的障碍,较好推动了复工复产和跨地区的合作交流。在后疫情时代,三省一市可针对跨地区协同治理的一些重要事务,以可流动的人口、属地化的基础设施等为基础单元,进一步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建立跨区域社会治理事务的预警系统、风险研判机制和联合应急处置机制,统筹调配三省一市的公共资源及时应对社会治理中的各类突发事件。
在数字长三角建设进程中,数字化云调解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多元协商机制的新兴载体。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拓宽了社会治理的主体范畴,加大了社会事务的复杂性程度。在数字化时代,各级政府可以综合运用发挥“互联网+”技术和社会治理共同体等作用,建立多元协商机制,开展分阶段、多渠道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路径,依托互联网建立形成“矛盾纠纷调处全生命周期治理平台”。“矛盾纠纷调处全生命周期治理平台”应建立包含社区(村)等基层组织、政府职能部门、法院、信访机构等相关部门在内的多部门联办机制,针对纠纷事项建立事件档案和调处记录,为分阶段处理矛盾纠纷事件提供扎实的前期资料支撑。针对矛盾纠纷调处的不同类型,平台应分阶段建立多元协商和治理路径,引导社会和公众协同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在矛盾纠纷的产生阶段,充分发挥社会治理共同体自治、德治等的补充作用。二是在诉前调处阶段,引导矛盾纠纷向诉外分流。三是在诉讼解纷阶段,运用“互联网+法院”等机构高效优质地化解诉讼案件。四是在矛盾纠纷的信访阶段引导信访疑难案件通过司法渠道解决。(www.xing528.com)
在数字长三角建设进程中,以开放数据为依托的共同生产是实现高水平社会治理的必要补充。开放数据是指由各级政府以公共数据平台为载体,开放可机读、可分析的底层数据。在全球范围内,各级政府的开放数据为社会成员提供了信息整合和公共价值再创造的重要基石。在数字化时代,三省一市可基于开放的数据平台,构建产学研平台,安排专项资金,启动“开放数据、创造价值”的专项竞赛活动,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等围绕公共治理的实际需求,充分运用开放数据提供各类型的公共产品。对于赢得竞赛的个人或组织给予现金奖励,及时促进产品的价值转化。社会主体自发开展或在政府支持下开展的共同生产将实现两个重要目标。一是它能够以公共数据为要素资源投入,为社区等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之外的非规模化、个性化公共服务。二是它能够以共同生产为契机,进一步促进社会成员在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中的交往互动,提升社会成员组织开展集体行动的能力,增加社会资本,夯实高水平社会治理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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