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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后疫情时代:长三角全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数据驱动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数据驱动”“一体化”和“共同体”是数字时代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全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三个关键词。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加速推动长三角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型构数字化时代人际交往关系新模式的重要目标。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和后疫情时代,数据驱动的社会治理将成为长三角地区社会运行的新动能。

走向后疫情时代:长三角全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数据驱动

以数据驱动长三角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社会治理新格局、新体制和新目标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强调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微观层面,数据驱动的社会治理有助于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技术优势,更好拓宽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使得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和评判者。在宏观层面,以长三角三省一市为平台共同谋划数据驱动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助于超越物理空间的区域范围限制,在数字空间实现更具整体性、协调性的社会治理,健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更好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长三角地区社会治理质量的均衡提升。

“数据驱动”“一体化”和“共同体”是数字时代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全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三个关键词。其中,“数据驱动”是以数据范式替代传统的流程范式,旨在发挥数字技术优势,将人的社会属性变成一种可转换为价值的资源,以人或服务对象为中心来开展数字化应用,创造公共价值。“一体化”是指以长三角地区的三省一市为整体,充分运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开展全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系统设计,以互联互通为特征,构建以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为基石,以市域、省域和长三角全域的社会治理体系为依托,加速推动要素资源、公共服务等在城乡、区域间的充分流动和均衡配置,在互动中实现三省一市同步推进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体”是指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共同体,它以社区、村落、社会组织等为具体形态,以长三角一体化的社会治理体系为活动空间,以公共品的充分供给、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等为行动目标,致力于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数字化时代,数据驱动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营造提供了新的工具,也为市域、省域和长三角全域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新的载体。长三角一体化的社会治理体系是激发数据驱动应用潜力的重要平台,也为社会治理共同体参与实现更高质量的公共品供给和公共事务治理提供了全新场域。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加速推动长三角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型构数字化时代人际交往关系新模式的重要目标。数字长三角战略中的社会治理,将充分发挥数据驱动的技术优势、一体化治理体系的制度优势以及多样化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行动优势,表现为一个灵活、多样、分层、复杂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网络体系,为社区居民和社群成员就地开展具有适应性的高水平社会治理提供支撑。

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和后疫情时代,数据驱动的社会治理将成为长三角地区社会运行的新动能。当前,伴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国得到有效控制,我国进入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新阶段,大众消费需求逐步升温,人口流动速度和集聚程度再次提升,对社会治理形成了新的挑战。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先锋地区,人口在都市群、都市圈和大中型城市间的高速流动既带来了经济繁荣和社会活力,也加大了后疫情时代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的跨区域治理难题。目前,三省一市均通过创新数字化应用有效应对高速城市化进程中伴生治理难题的新做法,如上海市构建“一网统管”平台,杭州市运用“城市大脑”创新,江苏省打造“三级一体”指挥体系,安徽省提出以“数字江淮”支撑高水平社会治理的思路。在后疫情时期,长三角三省一市可充分发挥数字技术优势,联手打造“一块屏”,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础数据采集和汇集,实现集成共享的数据运用和数字治理,依托“一块屏”推动跨区域社会治理从各自为政向协调互助转变、从应急处置向风险管控转变。(www.xing528.com)

在推进长三角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中,数据驱动的社会治理要求开展多元共治,它包含了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数字平台建构、社会治理主体能力提升和社会治理数字化应用拓展等三个层面的主要内容。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党委政府积极发挥领导、推动和保障作用,通过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和数据驱动在解决信息不对称、扩展社会治理可用工具的基础上,不断形成更加广泛的政社共治,提升社会自主治理能力,拓展社会自主治理空间。当前,社会治理中的多元主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借助数字技术改善社会治理:一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数字平台建构。政府一方面需要以智能机器、数字技术等系统重构村、社区等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传统形态,推动物理空间虚拟化,另一方面需要革新传统社会组织治理方式,将虚拟空间纳入社会组织治理体系,推动虚拟空间社会化。二是社会治理主体的能力提升。各级政府应当积极培育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共同体事务治理的能力,夯实线上线下协同的网络化治理体系。三是社会治理数字化应用拓展。社会治理中的多元主体应充分借助技术力量,围绕公共品的共同生产、公共事务的协同共治和各类社会矛盾的快速化解,灵活构建数字化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具体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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