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相匹配的市场监管与数字治理。长三角在产品质量一体化监管、金融“沙盒”监管、市场综合监管、生态联防联控等领域,成为全国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与能力的创新试验场、经验输出地(参见表3)。
数字治理链接线上线下资源,形成智能市场综合监管。数字治理以数据融通多个领域,具有跨界融合的属性,然而市场监管往往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监管机构之间的边界难以界定。在实际监管过程中,监管机构难以建立高效的协同机制,从而形成监管合力。建立高效稳健的市场综合数字监管体系,现阶段需要构建三大模块:进一步完善企业身份信息电子认证系统,实现企业信息动态互通;在技术上建立市场监管算法模型,基于区块链构建经济行为追溯系统;在机制上,构建区域一体化智能市场监管系统,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智慧市场监管。
数字监管是金融监管的不二选择,数字治理通过大数据追溯体系构建金融全过程监管。基于数字技术构建市场监管行为追溯系统,融合传统市场追溯行为与数字技术,实现对数字经济交易全过程的监管,确保可以追溯到经济行为源头、追踪经济行为流向、查询经济行为信息、追究经济行为责任,保障公众经济行为安全。现阶段长三角可推进金融监管“沙盒”,通过适当放松参与实验的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监管约束,激发金融创新活力,未来在金融智能监管系统的基础上,推动构建由事前准入及测试、事中实时动态监测、事后风险处置反馈系统组成的智能环路监管机制。(www.xing528.com)
表3 数字治理驱动长三角市场综合监管模式与效率升级
数字治理助推长三角生态环境智能联防联控。通过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应用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提升环境执法效能,建立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实现环境科学决策的智能化平台。现阶段可构建生态环境智能网络,完善检测技术,明确检测主体责任,“属地考核属地检测”,提高区域环境检测质量;促进环保与公检法数据互通互联,促进区域环境检测质量;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数据三个一,即“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检测自动化、标准化和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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