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在纵向差异化的绿色市场中,双寡头企业通过以固定质量成本的研发投入进行产品创新,构建了两阶段动态博弈模型,考察政府消费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的各策略变量以及社会福利的影响。基于政府消费政策的不同表现形式(即对绿色产品消费者以奖赏形式给予补贴和对棕色产品的购买者征收消费税加以处罚),本书创新性地重构了消费者效用函数,融入了绿色产品消费补贴和棕色产品消费税,使得政府的消费政策能够直接作用市场和消费者需求,从消费终端控制棕色产品的需求,有效降低污染。结论显示,当三种不同形式的消费政策可供选择时,同时实施等比例的消费补贴和消费税能够更为有效地提升社会福利。当政府仅单独实施消费补贴或消费税政策时,需要依据污染的边际破坏程度而定。较低的边际破坏参数下,对绿色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以奖赏形式加以补贴是最优的环保政策。而边际破坏程度较高时,对棕色产品购买者征收消费税以进行惩罚,使其消费者剩余降低;同时为了弥补其消费者剩余的损失,棕色消费者必然降低棕色产品的需求量,转而积极寻求绿色产品;当污染产品需求量降低后,污染的负外部性将大幅降低,既提高了产品的平均环境质量,又有利于社会福利的提升。本书的理论成果丰富了政府的环境保护政策,同时为政府制定可能的消费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注释】
[1]Elhadj(2014、2015)为便于分析,假设不存在与产品质量相关的研发成本。显然与实际不相符,因为当企业进行产品创新时,更高水平的环境质量必然要求企业进行更多的研发投入。(www.xing528.com)
[2]Motta(1993)和Henriques(1990)关于博弈均衡时二阶条件和稳定性条件的说明,要求:
[3]由图6-5所示,在消费税率达到t = 0.030279时,企业l因利润逐渐降低且趋于零,可能考虑退出市场,企业h将处于垄断状态。由下节分析,虽然社会福利随补贴率(或等比例消费税率)增加,但考虑到棕色企业退出而绿色企业将完全垄断造成的市场低效率,政府制定消费政策时需酌情设定适宜的补贴率(或消费税率)。
[4]Bansal(2003)从价税或补贴模型中,对企业以惩罚形式实施的歧视性从价税可能降低社会福利。本章从消费者购买环节考虑的歧视性消费税显然具有优势,因为对社会福利起到正面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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