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上述指标体系与测度方法,计算出中国各省份2011—2016年各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表3):
表3 中国生态环境质量指数
从总体来看,中国生态环境质量是逐渐变好的,由2011年的2.5929上升为2016年的3.3098,涨幅为27.65%,说明我国在“十二五”期间所作出的保护环境、污染治理、低碳发展、绿色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于新时代所提出的“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目标仍有所差距,并且政策的侧重点也应与“十二五”期间有所不同,高质量的生态环境状况更加注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总体的提高。(www.xing528.com)
从省际层面来看,2016年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最高的是浙江,为4.1592,接下来依次是江苏、广东,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均高于4;而内蒙古、云南、青海、山西、贵州、新疆、宁夏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均低于3,生态环境相对较差,宁夏最低为1.8734。中国各个省份的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虽然都是上升,但并不是直线上升,北京市、天津市、黑龙江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山西省的波动态势更为明显,2012、2014、2015年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这说明山西省的生态环境是极其不稳定的,当地环保局应该注重环保措施的连续性,以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平稳上升。2011年至2016年上升幅度较大的省份有河南、陕西、甘肃,上升幅度均超过50%;而上升幅度较小的省份有北京、山西、上海、广东、海南、宁夏,涨幅小于15%,但是它们涨幅较小的缘由却不尽相同,北京、上海、广东、海南是由于其基数较大,涨幅相对较小,但其质量指数仍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山西、宁夏上升幅度较小,说明当地生态环境压力较大,而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政策执行力度不强。
生态环境质量等级具有明显的空间分布,东部沿海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河北、山西、内蒙古、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北京、天津由于地处政治中心,其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也较高,主要归功于首都的重点治理。各省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呈现空间集聚特征,生态环境质量指数高的地区主要分布在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东部沿海地区、京津冀地区和生态资源禀赋较好的西南地区,低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地区主要分布在经济发展落后、生态资源禀赋缺乏的西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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