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大陆钢铁业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众多突出成绩,但目前仍存在一些制约钢铁业循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主要包括意识因素、技术因素和制度因素等。
(一)对循环经济的认识不够深入
目前大多数企业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浅显,有的企业简单地把“清洁生产+末端治理”等同为循环经济,循环经济的实施过程基本还处在企业内部的“小循环”,即完善节能、清洁生产的阶段,对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和利用能力还不强。同时,在环境治理上仍需必要的投入和优化;在进入“中循环”和与相关行业及社会的“大循环”上才刚刚起步,在消纳处理社会废弃物方面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来推动。[14]另外,企业对温室气体减排的认识不足,能源计量和检测还不完善,表现为大多数企业还没有CO2排放的数据,行业也没有相应的CO2排放的计算和统计方法。在能源节约方面,多数企业对节能潜力的分析过于乐观,表现为多数企业在对节能潜力进行分析时,充分考虑了实施节能技术后的正效果,却对产品深加工链延长和环保设施的完备需要增加的能耗考虑不足,使得设定的节能目标过于乐观。如济钢除尘用电量比以前增加较多,目前已占到总用电量的约25%。
(二)实施循环经济的技术和装备相对落后
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先进的科学技术,而钢铁行业物质能量消耗巨大,污染极为严重,更需要先进设备和技术来达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目的。
中国钢铁企业与世界发达国家的钢铁企业之间差距巨大。在发达国家,发展钢铁业循环经济主要通过不断的科技创新,研发更先进、节约、环保的新型设备和工艺。比如日本新日铁开发出一种应对焦煤资源有限的新技术,做到运用较劣质的煤来生产高强度高反应性焦炭,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高炉燃料的比率。而中国缺乏对循环经济系统、深入的研究,很多研究只注重单体技术的开发且落后于钢厂实践,缺乏对基于工艺优化的能源转换技术的集成和优化的应用基础研究,无法及时地指导企业开展循环经济。在企业实践中,往往由于缺乏全局性研究和规划,即使在实践中发现问题,也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
与此同时,只有将技术和装备两者充分结合,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减少在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浪费和资源能源的消耗,所以,先进的技术必须配备先进的技术装备。但目前在中国,只有少数企业如宝钢、鞍钢等大型钢铁企业具备国际先进技术装备水平,还有部分企业只有极少项目的相关设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而中国其他大多数钢铁企业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仍层次较低,与国际同行先进的生产技术不配套,直接导致生产的低效、低质和高耗。如在2013年中国国有钢铁企业的每吨钢综合能耗为600千克标煤/吨,比国外先进水平高出近10%,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中国钢铁企业的生产技术远远落后于先进国家,落后的生产技术和装备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阻碍了中国钢铁企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三)政府作用尚未充分显现
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予以强调,但其自发性、盲目性等缺陷需要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予以修正。目前,我国政府并未对钢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资金和技术提供足够的支持,相关奖惩手段本应有的调节作用未得到充分的发挥,相关扶持政策也经常不能落实到位。除此之外,政府对全国钢铁行业循环经济的发展缺少统一的规划,这导致部分地区产业结构严重趋同,进而致使专业化协作及合理的社会分工遭受破坏,严重影响了循环经济的良性发展和整体布局。政府作用发挥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循环经济有关政策缺乏可操作性(www.xing528.com)
中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实践经验不足,已制定的法规政策较多地属于引导、促进的规定,已有的一些规定存在着原则笼统、可操作性不够强、若干规定之间不够协调、对程序法重视不够等问题。现有的有些政策仍然没有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阴影,市场调节和配置资源的作用发挥得不充分。在现实经济中,环境资源的价格未能正确地反映其供求关系,低价甚至免费的资源使用使人们对资源过度使用,引发严重的环境污染。[15]
2.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贯彻落实不到位
中国相关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立法工作一直紧跟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发展,具体到循环经济相关立法,早在2002年和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但是由于各级政府和钢铁企业遵守法律和规范的意识差距很大,加之依法监督管理的力度普遍不足,很难做到严格执法。而社会循环经济的发展是需要社会各部门共同努力的,无论长期或短期的相关政策均涉及诸多利益主体及各个政府部门,这就致使实践中很难贯彻落实已经制定好的政策,这对循环经济主体企业的积极性有很大的影响。[16]此外,地方通过财税政策增加财政专项和减免税收等手段对企业实施货币补贴,但目前的管理制度下,大多是国有企业能获得这类补贴,民营企业很难享有。[17]同时,在施行分税制之后,各地在税收利益的驱动下,积极推动煤炭、钢铁、电力及铝等短期创收较高的资源性产业发展,这在带动地方经济增长的同时给地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3.循环经济指标体系仍未建立
虽然2007年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环保局、统计局等相关部委已经下发了《关于印发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等文件,但到目前为止,衡量钢铁业循环经济发展程度的指标体系仍未建立。现行的循环经济指标体系也因缺少强调生态效率的自然资源生产率、资源回收利用率等重要指标而难以有效衡量循环经济的发展绩效。
4.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投入不足
发展循环经济中无论资源的高效利用、产品的重复使用,还是废弃物的再生利用等都需要先进技术和创新体系的支撑。但当下我国大陆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关键技术的创新动力均显不足,循环经济的发展严重缺乏物质支撑。钢铁业在相关方面获得各级政府财政支持难度大、速度慢,加之某些企业自身资金链紧张,很难投入资金发展循环经济;部分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循环经济发展的后劲不足;同时,现有人才流失情况比较严重,这些都阻碍了钢铁企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四)钢铁业与其他行业及社会间的联系有待加强
经过近十来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钢铁业“小循化”已经取得很大进步。但循环经济并非单一行业可以完成,必须建立生态工业园,在产业园区内部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并在企业间进行废物交换,把某一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废物或副产品转运到需要其作为原材料或中间投入的企业,像自然生态系统食物链一样,形成工业生态系统,力求物质能量利用最大化和废物排放最小化,也就是构造钢铁业和其他产业的循环经济产业链。[18]然而,处于不同产业或行业的利益主体或企业因为意识、技术或制度等方面的原因或困难,钢铁业循环经济中的“中循环”和“大循环”系统发展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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