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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组织SCP分析框架简介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一过程中,产业组织理论在不断的修正中逐步完善。[6]哈佛学派建立的SCP分析范式,为早期的产业组织理论研究提供了一套基本的分析框架,使该理论得以沿着一条大体规范的途径发展。不过在后来的发展中,SCP分析范式的内涵发生了很大变化。

产业组织SCP分析框架简介

产业组织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梅森(Edward S.Mason)和乔·贝恩(J.Bain)创立的。这一理论的创立在一定程度上源于马歇尔的经济理论,因为马歇尔的经济理论触及了产业组织的最基本问题,即规模经济与竞争之间的矛盾。西方的产业组织理论是产业经济学的精髓,研究的内容是不完全竞争环境下厂商之间的关系和组织形态,包括市场结构特征、企业行为特征和企业绩效特征,三者之间的相互影响以及相关的公共政策,因此被视为经济学的重要分支和微观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具有时间上的延续性,最初是哈佛学派(Harvard School)提出了一套分析框架,其后是对哈佛学派持有不同观点的芝加哥学派(Chicago School)的出现,再后来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到交易费用理论影响的新产业组织理论(New Industrial Organization)的兴起。在这一过程中,产业组织理论在不断的修正中逐步完善。

1.哈佛学派S-C-P研究框架的建立

哈佛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克拉克(J.M.Clark)、梅森(E.Mason)以及梅森的弟子贝恩(J.Bain)。克拉克提出了有效竞争理论(Workable Competition),虽然这种理论的实践性很难得到解决,但也体现了哈佛学派产业组织理论的思想原型。根据克拉克的观点,所谓有效竞争意指一种兼顾规模经济与竞争活力的理想状态,在这种理想的状态下能够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率。为了达此目的,政府应实施公共政策来协调二者的关系。[1]梅森联谊会是梅森教授发起的产业组织理论研究机构,他在产业组织问题研究上对学术界进行引导,从偏重于垄断和反垄断的研究,转移到对整个市场和厂商研究方面来。他在《大企业的生产价格政策》一文中将有效竞争的条件归为两类,一类是市场结构标准,另一类是市场绩效标准,并将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设计为产业组织理论的三个基本的研究范畴[2],从而为产业组织理论体系的最终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贝恩(J.Bain)一直是梅森(E.Mason)的忠实追随者,他对美国制造业进行了实证研究,提出了“集中度、进入壁垒和利润率假说”,认为在高集中度和高进入壁垒的产业中,利润率应该比较高。[3]贝恩还分析了市场进入条件的基本特征和影响市场进入壁垒的基本因素,实证检验了规模经济、产品差异、绝对成本等进入壁垒及其后果,提出了进入条件与保障可行性竞争的公共政策。[4]贝恩还出版了第一部系统阐述产业组织理论的教科书《产业组织》,在这本书中进一步明确了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的目的和方法,规范了产业组织理论的“市场结构”(Structure)→“企业行为”(Conduct)→“经济绩效”(Performance)这三个基本范畴(SCP),并与产业组织政策相连接。[5]在此基础上,谢勒(Frederic M.Scherer)等人对“市场结构→企业行为→经济绩效”的关系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使得SCP研究构架更加清晰。[6]

哈佛学派建立的SCP分析范式,为早期的产业组织理论研究提供了一套基本的分析框架,使该理论得以沿着一条大体规范的途径发展。不过在后来的发展中,SCP分析范式的内涵发生了很大变化。[7]谢勒把SCP范式研究扩展为一般化的理论框架,他不仅强调了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市场条件对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的影响,而且明确提出了市场行为对市场结构和产业基本条件及市场结构对产业基本条件的反作用。[8]1980年贝娅特·科勒·科赫(Beate Kohler Koch)把市场结构定义为“影响企业行为和绩效的持久战略因素,同时这些因素也受市场行为和绩效的影响”。科赫(Koch)第一次提出了市场结构和行为、绩效之间双向作用的关系,而不仅仅局限于市场结构对市场行为和绩效的影响。[9]

2.芝加哥学派的市场竞争效率学说

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期间,美国经济开始出现“滞胀”现象,失业率居高不下,在全球的竞争势力也有所减弱,这种状况引起了经济学界学者的反思,很多人认为哈佛学派所主张的强硬的反垄断政策是引起美国经济不景气的主要根源。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斯蒂格勒(J.Stigler)领导的芝加哥学派(Chicago School)迅速崛起。芝加哥学派并未否认哈佛学派建立起来的关于产业组织的理论框架,而是认为他们的理论观点存在缺陷,因为哈佛学派将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和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看成顺次影响的、单向作用的因果关系,而芝加哥学派则认为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双向的、相互影响的多重关系,产业组织问题不能单纯建立在垄断竞争理论的基础上,而应该依然在完全竞争理论的范畴内来加以讨论,而且研究的重点应该更加侧重于效率问题。这就是为什么芝加哥学派也被称为市场竞争“效率学派”的基本缘由。

在与哈佛学派理论的论战中,芝加哥学派提出了关于市场结构理论方面的基本思想和政策主张,认为产业组织及其反托拉斯问题应该通过价格理论的延伸来研究。芝加哥学派区别于哈佛学派的理论,核心在于以下几点:第一,在理论前提假设上,芝加哥学派摒弃了哈佛学派的利润最大化的前提,认为企业除了利润最大化外,还有其他目标选择,例如威廉姆森(O.Williamson)提出了企业的“相机抉择”前提,并指出,企业目标是管理者目标的派生物,而管理者的目标则是力求效用最大化;第二,在理论基础上,否定哈佛学派的垄断竞争的理论基础,强调以完全竞争理论为基础;第三,在研究内容上,芝加哥学派更注重对效率(绩效)因素的研究,更突出绩效对市场结构和行为的反作用,注重判断集中和定价是否能提高效率,而不是只看是否最终会损害竞争;第四,在研究方法上,芝加哥学派指出了哈佛学派所采用的实证或经验分析方法中存在的缺陷,在完善这一方法的基础上,更强调了理论研究和规范分析方法的作用。(www.xing528.com)

芝加哥学派在对SCP范式的理解上,更加重视厂商行为分析,他们从市场行为主体总是在既定的均衡市场价格和数量条件下使其行为最优化的视角出发,来解释市场结构等产业组织问题,从而提出了与哈佛学派相反的观点,即市场绩效或市场行为决定市场结构。关于市场行为的研究,芝加哥学派认为非标准商业合约不一定是反竞争的,相反,这些合约很可能带来交易费用的节约和效率的提高。在关于市场集中度和进入壁垒的理论中,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斯蒂格勒(G.J.Stigler)认为,判断集中和定价的利弊不能仅看是否有利于竞争,而要看是否有利于提高效率;高集中度和高利润不一定是反竞争的,而完全可能是高效率的结果。[10]关于进入壁垒的研究,斯蒂格勒认为“进入壁垒是新企业比老企业多承担的成本”,而不是贝恩所说的“和潜在进入者相比,在位企业所享有的有利条件”,像规模经济、最低资本需求、产品差异等,这些在斯蒂格勒看来都不是进入壁垒。[11]芝加哥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德姆塞茨(H.Demsets)提出了“所有权进入壁垒”的概念,即由于某些产权的存在对进入者造成的壁垒。[12]

3.新奥地利学派的主观价值论

此外,新奥地利学派是20世纪70年代继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之后的又一个颇具影响力的产业组织理论学派,其理论是建立在门格尔(Carl Menger)、庞巴维克(Eugen von Bohnbawark)开创的奥地利经济学派的传统思想和方法之上的。新奥地利学派注重个体行为的逻辑分析,从主观主义的立场出发,把经济学看作不同于自然科学的“人类行为科学”的一个领域,新奥地利学派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是奈特式的不确定性概念。新奥地利学派从不完全信息出发,把竞争性的市场过程理解为分散的知识、信息的发现和利用过程,企业家在不均衡市场动态调整中起着维护均衡的作用,良好的经济绩效只有通过企业家不断的试错过程,通过学习和发现知识来实现。政府的知识和信息是不完全的,新奥地利学派对传统的哈佛学派的反垄断政策基本持批判态度,反对政府干预,政府的干预反而会扭曲市场自然调整的过程,最终损害经济绩效。在政策上,他们主张政府应该在建立制度体系方面发挥作用,最优的制度体系就是最大的个人自由和最少的政府干预。[13]

4.交易费用理论影响下发展起来的新产业组织理论

制度学派的创始人凡勃伦(Thorstein B.Veblen)1899年指出,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或某一时期的各种通行制度的综合构成了社会生活方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应该是人类经济生活借以实现的各种制度。[14]阿道夫·A.伯利(Adolf A.Berle)和加纳德·C.米恩斯(Gardiner C.Means)继承并发展了凡勃伦的观点,他们发现新古典经济理论难以对由于股票市场兴起而造成的现代股份制大公司不受市场力量约束的现象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15]新制度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加尔布雷斯(John Kenneth,Galbraith)则继承了从厂商内部产权结构和组织结构的变迁来分析厂商行为变异的方法,首次提出了“抗衡力量”的概念。加尔布雷斯认为,以寡头市场为核心的抗衡力量是在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产生的取代竞争机制的另一种经济运行的调节机制,这种机制不仅使资本主义摆脱了垄断的统治,而且能够消除过度竞争带来的破坏性后果。新制度学派以科斯《企业的性质》中提出的纯粹市场和垄断企业两种极端的特例为基础,把二者之间的关系看成是由交易成本决定的、可以相互替代的社会资源配置的制度安排。[16]

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arry Coase)、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C.North)等人的交易费用理论为基础,从制度角度研究经济问题的“新制度产业经济学”,也被称为“后SCP流派”,在基本坚持SCP分析范式的前期下,对哈佛学派的市场结构理论进行了补充和修正,形成了以威廉·杰克·鲍莫尔(Willian Jack Baumol)、W.查尔斯·索耶(W.Charles Sawyer)、让马塞尔·泰勒尔(Jean Marcel Tirole)等人为代表的新产业组织学派的市场结构理论。该学派将交易费用引入市场结构理论,对交易费用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基本假说、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围做了系统的阐述,彻底改变了只从技术角度考察企业和只从垄断竞争角度考察市场的传统观念,为企业行为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理论视角,对市场结构的深化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如果说主流市场结构理论注重市场结构之间的关系的话,那么新制度经济学则将研究重点深入到企业内部,将SCP范式分析的中心从结构主义转向了行为主义和厂商主义,从企业(公司)内部产权结构和组织结构的变化来分析企业行为的变异及其对市场运作绩效的影响。新产业组织学派的市场结构理论研究对SCP范式的补充和完善主要体现在:突破了SCP范式原有的单向和静态的分析框架,构筑起双向和动态的分析框架;在注重市场结构及其因素的同时,强调对市场行为因素及其作用的系统研究;将20世纪70年代以来微观经济学领域中的最新研究成果,尤其是将博弈论引入SCP范式中,使SCP范式在其研究工具和研究内容上取得实质性突破。这一学派又被称为“后期结构主义”学派或“厂商主义”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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