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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纠正错译:同治应为和平安定的意思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见注解5,胡塞《可敬的祖宗,慈禧的生活与时代,1835—1908年,中国的女皇帝》,1949,“同治”被译为“普遍的宁静”。当然,这两个字在古代文本中可以和“Leave”与“holiday”交换地使用。这两个汉字当中,后者被认为是此类意义中的原初含义。本页的翻译可能应作相应更正。参见《中国历代土地制度问题讨论集》1957年。——参见谢和耐《五至十世纪中国社会中的佛教经济状况》,1956年。

如何纠正错译:同治应为和平安定的意思

在以下注释中,括弧中的数字表示所发文章在《哈佛亚洲研究杂志》上的卷次和页码。

(17.331)——关于同治年号的意思,参见芮玛丽(Mary C.Wright)《王朝名称的内容:历史学与文献学的用处》,《亚洲研究杂志》18.1(1958年),103~106页。根据文祥对威玛妥(Thomas Wade)询问的答复,同治这个名称表达了“同归于治”即一同回归到(或恢复到)一种有序状态。芮玛丽博士的断言即“私人日记,包括李慈铭那很有名而又是漫谈式的日记,什么也没有说中”(104页),却是不对的。见注解5,胡塞(Harry Hussery)《可敬的祖宗慈禧生活与时代,1835—1908年,中国的女皇帝》,1949,“同治”被译为“普遍的宁静”(117页)。

(17.341)——关于王朝的“自然生命”,注意到一种传统说法为那些统治了整个中国但持续时间少于一个世纪的王朝(秦、隋、元)赋予闰位(最初用于《汉书》99c.30a,指王莽的新朝)这一名称,这也是有趣的。参见,何栋如,《皇祖四大法》,6,17a。

(18.302)——根据被收入类书《居家必用事类全集》辛集15.11b的一本供政府吏员使用的手册《吏学指南》,在元代,人们在“假”即“假期(借用的时间)”和“暇(闲暇时间)”之间作了区分。这一区分似乎是相当武断而且也可能并没有严格地遵守。当然,这两个字在古代文本中可以和“Leave”与“holiday”交换地使用。这两个汉字当中,后者被认为是此类意义中的原初含义。

(15.315)——关于在高丽史书上被称做“其人”的人质。参见李光麟在《学林》(Hak Lim)3(1954)1~25页上所写的文章。

(15.516)——关于魏晋时代的人质。参见佐久间吉也(Sakuma kichiya)在《福岛大学学艺学部论集》8.1(1957)1~16页上所写的文章。

(15.518)——据李惟中《泾渠图说》(序言1342年,收入于《长安图志》1784年刊本之中)下.18b,在元代的军事屯区中,两头牛组成一“具”。本页的翻译可能应作相应更正。

(15.520)——郗超的论文《奉法要》可见于徐理和(K.Zürcher),《佛教对中国的征服》,1959,164~176页。

(20.50)——宫崎道三郎论《羡不足》的文章已被收入《亚洲史研究》(ァジァ史研究),1957,1~26页中。

(12.218)参见周法高《古代的称数》,见《中央研究院院刊》(1954)129~212页。

(12.219)——参见布目潮沨(Nonume Chōfū)在《立命馆文学》148(1957)633~543页(原文如此——译者)上的文章。

(12,222)——韦利(《真正的三藏》(The Real Tripitaka),1952,278页)对包括术语“二分半”和“大二分半”在内的这一段的理解有所不同。见赖肖尔(E.O.Reischauer)(《园仁日记》,1955年,34,44页)采用了本文给出的解释。

(13.531)——这部李剑农所著的中国古代经济史曾以《先秦两汉经济史稿》为名在1957年刊印过。参见,尤其是其中的127~140页。

(13.540)——关于“开阡陌”的意义,参见,守屋美都雄(Moriya Mitsuo)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与文化》(1957年)中的文章211~238页。(www.xing528.com)

(13.541)——有人主张不应是“芦菔”或“萝卜”,芦可能指“瓠卢”或“葫芦”。

(13.547)——论汉代的军役和劳役。参见西田太一郎(Nishida Taichirō)在《东方学》10(1955)37~47页上的文章,以及米田贤次郎(Yoneda Kenjirō)在《东方学》(Tohō gakūhō)京都,27(1957),189~212页。

(9.123)——论魏晋时期的土地制度和税制问题。参见《中国历代土地制度问题讨论集》1957年。关于术语“占田”和“课田”的解释,参见天野元之助(A mano Motonosuke)在《人文研究》8.9(1957)963~980页上的文章。

(9.130)——参见白乐日《论苏州经济》(Le traitééconomique“soueééchou”)《通报》42.(1953)。

(9.133)——有人主张,不是“旧的(既有的)3匹丝绸和3斤绵的赋税”,该文应译为“旧的(既有的)2匹丝绸和2(或3)斤绵的赋税。”然而,我对作这一校勘没有把握。

(9.151)——论魏晋朝的军事农屯,参见西岛定生(Wishijima Sadao)在《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10(1956)1~84页上的文章。

(13.174)——参见谢和耐《五至十世纪中国社会中的佛教经济状况》,1956年。

(13.186)——1952年,我查检了(法国)国家图书馆(Biblio the que Nationale)中的伯希和手稿“伯希和中国2638”,并证实了唱的用法是拍卖性销售

(13.190)——论扑买,参见慕阿德(A.C.Moule)《行在所(Ouin sai,译按指杭州)考,附马可波罗游记校注补》,1957年,39页,以及人矢义高(Iriya Yoshitaka)在《东洋史研究》11.4(1951)54~76页中的文章。文章非常具有学术性,但人矢义高对引自《西湖老人繁胜录》(涵芬楼秘笈刊本)19a中描写扑买的不易解读之段落的理解却是不当的,他对文本中的断句有错误。我将这段尝试性地翻译如下:“当冬至日临近的时候,在首都中(由商贩们)设奖供人们通过抛钱来赌博,这是一个习俗。(奖品则包括)大虾栗子、扬王粪(Young Lord’s dried salt fish)等等(“粪”应作“煮”)。在大多数情况下,百姓进行“十不杂”(即十枚钱币同一面落地,十个(面或十个反面)的赌博。(人们付)三枚钱币即可抛一次,赌注是一只斗鸡外加2,000钱的纸币会子或1,500枚足贯的现钱。假如所有钱币中除一枚以外都同一面落地,就允许免费抛三次,这样的赌博在街上随处可见。”

(16.365)——彭信威《中国货币史》,1954,第二卷,图板43,绘制了一幅可能是南宋时期在杭州用来印制过会子的青铜板。另参见他在266~269页的讨论。

(16.365)——还要指出,“千斯仓”和“万斯仓”也是元朝政府粮仓的名称,这也是有趣的。参见《元史》85.14a。

【注释】

[1] 译者对该部分进行了技术处理。原文中所指出的印刷错误已在译文中改正,对正文的补充也改用了中文译本的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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