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董卓之乱以后,百姓流离失所,成为流民。每斛谷子价钱超过50万钱,人吃人的现象已非常多见。征服黄巾军之后,曹操想使帝国恢复秩序,但受到士兵用粮不足的牵制,身为羽林卫队司令官即羽林监的颖川[228]人枣祗建议设置军事屯田。曹操因此发布了一个命令说:“平定国家的方针就是要有一支强壮的军队与足够的粮食。[6b]秦国由于致力于农业而统一了天下;(汉)武帝通过建立军事屯田而征服了西域。这些都是前代树立的好榜样。”因此任峻[229]被任命为典农中郎将(即负责农业的司令官)[230],百姓被号召去屯垦许[231]周围的田地。结果产量达到100万斛,并在郡国一级设置了农官。一两年内到处都有储粮,粮仓全都装满了。(枣)祗死后,曹操追念他的成就,授予他的儿子以贵族称号。
建安[196—200]初年,10万户以上的人家从关中迁往荆州[232]。后来,当听说他们的家乡又变得和平而安宁时,他们全都想回去,但已不能找到自己的工作。于是魏觊[233]提出他的意见[234],即盐是国家的一笔财富,但自混乱时期以来这笔财富已分散了,现在应该任命官员同以前一样去监督它的销售,(从专卖中)得到的利润应当被用来购买更多的犁与牲口以供回乡的百姓使用。他们能勤奋地耕作土地并积累谷子,从而使关中富裕起来。远方的百姓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肯定会大量地急忙回乡。于是曹操派谒者仆射(即帝国接待员的首领)去监督盐官。首都附近(七)个郡的监督官员司隶校尉把衙门迁往弘农[235]。游民如同预期的那样归来,于是关中又繁荣起来。
后来沛[236]人刘馥[237]被任命为扬州[238]的总督,衙门设在合肥[239]。(7a)他又拓广了军事农垦区,整个芍陂[240]、茹陂[241]、七门[242]和吴塘[243]的堤坝以浇灌稻田,政府和百姓于是都有了储粮,这给后几代人带来了好处。
贾逵[244]担任与吴国南面接壤的豫州[245]刺史,他修建了进攻和防御的军事工事。他在汝河上筑坝形成了新陂即新的水库,[246]还挖了超过300(或200)里[247]长的引水渠,它被人们称为贾侯渠即贾侯的渠道。[248]
在黄初(220—226)中期,郡守领导下的耕田继续增加,因而政府的财政收入是丰足的,那时颜斐[249](济北[250]人)是京兆[251]这个地方的太守。自从马超[252][221-214]造反以来,那里的百姓并没有用心于农业,他们既无车子也无牲口。颜斐分派[一些]百姓在农闲月份里找来材料制作车子,于是他们依次教其他人学习木匠手艺,那些没有牲口的百姓被指令去养猪[253],而当价格上涨时,再卖了猪去买牲口。起初他们全认为这一举措有点麻烦,但在三五年内,所有的人家都有了车子和牲口。耕作也不再那么艰苦,百姓也丰足了。靠这种办法,京兆也繁荣起来。
郑浑[254]为沛郡太守。该郡地势低湿,经常遭受涝灾,百姓既穷又饥。(郑)浑(计划)在萧[255]和相[256]两个地区建造堤坝与水库以开发稻田,该郡的人都以为不可能。由于[郑]浑坚信最终可以(7b)获利,他亲自带领百姓开始施工,一个冬天就全部建成。其后接年收获丰饶。于是耕田面积逐年增加,征收到的土地税因而是通常的双倍。该郡的老百姓也得到好处,他们树碑歌颂他,命名该水渠为郑渠。[257]
魏明帝(227—239)统治期间,徐邈[258]任凉州[259]刺史。该地区少雨,经常遭受旱灾。(徐)邈建议修整武威和酒泉[260]的盐池以便向蛮人购买谷子。他还大面积开放水田并征招贫民作为佃农来耕作,户户都收人丰足,粮仓里都满得往外溢。他还调拨使用郡中的军事费用的节余来购买金、缎子、狗、马,以供中国家庭消费之用。[译按,原文在“马”和句末分别附加了一个问号]西域的百姓前来进贡,钱币互有沟通,商人相互往来,这都应归功于(徐)邈。
以后皇甫隆[261]为敦煌太守。那里的百姓没有作耧犁[262]的习惯,也不懂得灌溉。因此尽管人力畜力增加了,谷子产量仍然很低。[皇甫]隆来到这里,教老百姓使用耧犁,学会了灌溉。到年底,粗略的估算表明,人力省下一半以上,而谷子产量却增加了50%。因此西域也繁荣了起来。
嘉平四年(252)[263]关中饥荒,(司马懿,死后追封的)晋宣帝,请求从冀州迁移5000名农民到上邽[264]耕作,并开发京兆、[8a]天水[265]和南安[266]的盐池以增加军用资源。青龙元年(233),成国[267]渠挖成,它从陈仓[268]通到槐里[269]。临晋水库[270]也建成了,水从汧[271]河和洛河引来以灌溉3000顷以上的碱地,国家财富得到充实。
正始四年[243],司马懿再次命令军队进攻吴国将军诸葛恪[272],并烧了他的仓库,(诸葛)恪弃城而逃。因而司马懿希望扩大耕田面积,好为征服性战争积累谷子。邓艾[273]被派去检查从陈[274]和项[275]东至寿春[276]的地区。[邓]艾的观点是,那里的田地极其肥沃,只是没有足够的水来充分利用它们,应当修建水渠从而大量积累谷子,而且还有水上运输的效益。于是他写了一篇叫作《济河论》的文章来解释他的想法。他也宣称:“以前,当黄巾军被击败之后,为了控制四方,允许在首都开辟军事屯田以积聚谷子。如今四方中有三方已经平定,(惟一的)问题在于淮河南方。一旦征招征伐大军,辎重队伍总是占1/2以上。其花费以亿计算[277],大家都以为它是沉重包袱。如今陈蔡[278]之间地势低而且田地优良,许昌周围的稻田应予废弃,那里的河流应引向东流。2万人(应驻扎)在淮河北部,3万人在淮河南部。兵士们相互轮休,(8b)但他们必须既耕田又保护(领土)。[279]当水丰足的时候,平均收成将是西方的三倍。扣去所有费用之后,每年还会剩500万斛供应军用。在六至七年之内,淮河流域会有3000万斛以上的储粮[280],足够养10万军队五年之用[281]。有这样的资源在手,一旦对敌取得优势,就必定战胜敌人。”
司马懿同意了这一计划并完全依照(邓)艾的方案实施。[282]因而在淮河南岸,从钟离[283]开始,沿(西)南向横石[284]西部的泚水[285]行进。每营60人,每隔5里一个,绵延达四百余里,他们既要耕地又要守卫(领土)。淮阳和百尺[286]两个水渠,也得到了修理和拓宽。水被从黄河向下引入淮河和颖河,在很大的范围内它通过众多水库[287]来调节。[288]它在颖水两岸挖了长度超过300里的一条渠道,浇灌了2万(或3万)顷土地[289],因而淮河南北的土地就连到了一起。自寿春到首都[290],在农官所管属下的军事屯田区内,田地成片相连,鸡犬之声相闻。在东南方军情紧急之时,一旦征伐大军开拔,他们乘船到达长江和淮河。粮食有储备,又避免了涝灾。这些都是邓艾的工程。[291]
当晋承受天命(即成为统治王朝)时,武帝希望平定并统一长江以南的领土。那时,谷子便宜而布和丝绸昂贵。[9a]皇帝想建立以布和丝绸买谷子,从而储备粮食的平籴方法。[292]谋士们说军事供应仍不充足,不应以昂贵的东西交换便宜的东西。泰始二年[266]下诏说,老百姓在收成好的年成花钱奢侈,在荒年变得贫困匮乏,这是正常的。由此古人估量政府开支,(在好年成)购买余粮而在[坏年成]则散发储粮,因而他们有轻重[293]和平籴之法。国家财政井井有条,救济得到公平发放。施行恩德又不花费太多钱,这是政府最好的姿态。然而很久以来这些方法就被弃置不用,已几乎无人熟悉它们的规矩了。此外,政府储粮也没有增多。谋士们对经济持有不同看法,但不能透彻理解这些制度。进而言之,在丰收年份,国民的财富任其散失而没有由政府来搜集,贫弱者在饥年受苦但政府并无准备,豪强与富商囤积可移动的资产和丰富多量的储藏以待机获利。因此,尽管农民苦于他们的职业,却无法对末业的从事者加以限制。现在为了强调本业(即农业),强迫性劳役应当减少,应集中精力于耕作。希望有更好的农业收成,农民得到更多鼓励。然而,有时(普遍的价格)涨得这么高,以至于农民全都受害。现在政府应该实施购买余粮的做法,以便为荒年做准备。负责官员应讨论并草拟规定。[9b]然而,这些措施根本就没有付诸实施。
那时长江以南的地区尚未平定。政府努力促进农业,四年(268)正月的丁亥日,皇帝亲自履行了耕种帝国田地的仪式,在庚寅日又下诏书说,如果帝国中的百姓丢弃末业而喜欢本业,积极苦干农活,那些能听从并颁布我的意愿,而使百姓的劳作愉快并喜欢其职业的人,可能只有州和郡的领导官员吧。[成功地]成为百姓的楷模并奖励百姓取决于不懈怠[294]。我总是注意到,他们的确很勤奋地从事自己的行政事务。现赐每位大县的和小县的县令、郡国的相,以及州郡的丞以中左典牧[295]的母马[296]一匹。在同一年(628)[297],“常平仓”被建起来。在丰年则收购粮食,在饥年则卖粮以使百姓得利。
五年(269)正月癸巳日,一道帝国政令提醒各州郡的报告传送官:郡守、郡国相、大小县令应充分利用土地,禁止百姓游荡,禁止商人四处做买卖。休假[或轮休军假][298]的百姓按命令应与他们的父亲和兄弟们共同苦干。有权势者不得购买并私下占有[土地]的名号[私相置名],不得剥削无权势的贫弱百姓。
十月,发布了一道涉及到王宏[299](汲郡[300]太守)的诏令,诏令中根据司隶校尉石鉴的报告云,王宏勤于抚恤百姓,能带领并影响他们[301]。他监督并鼓励开垦了500顷以上的荒地,[10a]当各处有饥荒之时,他的郡没有受匮乏之苦。他可以称得上让百姓尽其职守的能人,是尽管条件相同但却成绩突出的人。兹赐以1000斛谷子,并让这件事在帝国内公布。
八年[272],民事大臣即司徒石苞报告,在州郡一级,还没有评定在农业和养蚕业方面(成绩)的制度[302],应(在部里)增加附属官员和书记好让他们受派遣前往视察。皇帝同意了他的建议。全部故事可见石苞传记。[303]由于(石)苞精于(设计)促进百姓履行其职守的[方法],他们对他的建议很放心。
十年[274],身为光禄勋的夏侯和[304]请求修理能灌溉1500顷土地的三个水库:新渠、富寿、游陂[305]。
咸宁元年[275]十二月,诏书说,尽管自古以来老百姓一般是出则战斗归则耕稼,但直到战事结束为止,我们必须时刻记住(我们需要]勇士。现命令位于邺州奚官[306]的男奴和女奴驻扎于新城[307],替换那里种稻的屯田士兵。50名男奴或女奴应组成一个营,每个营有一名司马领导。每件事都必须遵守在军事屯区中执行的规章。
三年(277)[308]又有诏书说,今年雨水太多,此外还遭受了蝗灾。颍川和襄城[309]自春天以来实际上一颗种子也没有播下去,我们极度担忧。官员能为百姓做些什么呢?[10b]快快注意这件事。
杜预[310]上奏折说:为臣将特别注意[这个问题]。目前东南的涝灾极其严重,不仅仅是五谷无收,连房屋和百姓的其他财产也受到损害。地势低的田全都变成泥塘并被淹没,而大多数地势高的地则既贫又瘠,这意味着百姓来年立刻遭受贫困之苦。尽管诏令急切地警告县令和郡守们为他们作计划,但并没有决定应当采取何种适当办法的全面方案。我担心空话是难以奏效的。即使在今年夏天和秋天(这是吃蔬菜的季节),一部分百姓已不能获得充足的食品。当冬天、春天来临,田地里缺少绿草,因此百姓肯定会指望公家粮仓供给粮食。对一个地区来说这尤其是一个大问题,它必须在(危机降临)之前就加以考虑。
根据为臣的愚见,既然百姓正遭受涝灾之苦,他们就可以依赖鱼菜[311]、田螺和蚌蛤。可是,又由于洪水太大,对虚骑的人来说这些毕竟还不可得。位于兖州和豫州东交界处的诸水库应予大规模破坏,水将流入其自然河道。用这种方法,饥民将受益于丰富的水产品。百姓能够在早晨和晚上不用离家就能在门外捡到食品,这个方法对于在一段时间内提供充分的日常食品会有所裨益。[11a]
在水消退之后,淤积后的再耕之田,每亩能收获几钟[312]。当春天来临之际,可精心植种五谷,收成必定丰饶。这又会给明年带来好处。
为臣以前曾经请求,“既是负责草场的官员(即典牧)手下的种牛并不用于犁地或拉车,故那些衰老得连鼻子都不用穿的牛,便由于无用只能浪费官员、兵士、谷子和干草。近年来极少的几头能派来拉车,可是它们并不是训练有素,所以应大量卖掉以换取谷子及用来付工钱。”但由于陛下诏书中说“供喂养之用的东西不宜减少和分散”,因而问题遂搁置不议。据负责官员的报告说,目前所有由公园和池塘的看守官(典虞)和负责右牧场的官员(右典牧)[313]掌管下的大小种牛的总数超出4.5万头以上。除非它们得到充分利用,否则尽管其数量巨大,它们也只是一笔持续增长的花费。古时候,由一块土地上的百姓进贡的马和牛[314],在[国]内则用来农耕,在国外则用于作战。它们不同于猪和羊。由于现今无目的地喂养它们,这些有用的耕牛最终会变成无用的废物。这是一个大错误。
在东南方,百姓在水田里工作,既没有牛也没有牛犊。当水库摧毁之后,应为这两州中的官员、士兵和其他人分配3.5万头种牛以便让牛用于春天耕作。[11b]当谷子收获时,每头牛征收300[应为200][315]斛谷子,这意味着化无用的废物为有用。当这些谷子被运至黄河流域,就能征收到700万斛谷子。这会是一两年以后的另一项好处。
此外,一旦百姓从高地上下来,居住到平原上,政府和百姓未来的繁荣将不可限量。留下的1万头好牛可以由右牧场的头领(即右典牧都尉)手下的人看管。当百姓更多而牲口更少的时候,草地也可以用来耕作。其结果应有适当的监察,这(草地)在三魏地区[316]的帝国领土的近旁。此外还可获得几十万斛[317]谷子的年收益。还应妥善训练好牛以便它们能够用来驾车。
这些都是今日可以完成的事情。
[杜]预还说:
那些想耕作水田的人全都认为“用火耕地以及用水锄地”[火耕水耨[318]]是方便之举。这话并非不对,但这方法仅适用于远离百姓居住地点的新开发的土地。以往的时期里,东南领土开始得到利用,那里人口稀少,因而人民领受了火耕水耨耕作方法的好处。近来由于人口日益增多,水库和堤(坝)每年都被用干,因而良田正在生长莠草,百姓生活于沼泽地中。水和土地都被错用、畜牧业终绝、树木干枯[319],这些都是由于水库造成的祸害。(www.xing528.com)
[12a]当水库太多之时,土壤变坏,溪流变浅,雨水积成的水塘并不能起到润湿土壤[320]之利。因而,有雨的时候,水流泛滥而导致洪水,淹没了干的土地。不思考这些原因的谋士们随之评论道:“这块田地不能在干的时候耕种。”为臣已研究过汉代人口,通过实地验证发现,目前由水库占据的这块地区过去可以在干的时候耕作。为数甚少的旧水库和堤坝建造得很牢固,与那些今日被称作“对百姓有害之物”不同。
为臣以前读过由帝国秘书(尚书)胡威[321]请求摧毁堤坝的奏折,他的话既恳切又恰到点子。为臣近来也读了宋侯相应遵[322]关干摧毁泗水水库以及改变运输通道的要求。那时候都督(即总督——将军)[323]与度支( tu—chih)即负责帝国财政的秘书[324]受命联合讨论此事。
但双方各持己见,因此应遵的建议没有得到采纳。
为臣还要申说如下:就(应)遵的申请而论,的确有一条经由旧水渠东至寿春的运输路线,从而有可能不动泗水水库。泗水水库位于(应)遵的管区,占地1.3万顷,(因而)损害了耕地。在(应)遵所在的县,政府佃户[325]只有2600,可以说人数不多。由于缺乏土地,他们不能充分利用其人力。这种损害完全是由水造成的,他们应当得到所有人的同情。但是,都督和度支坚持自己的不同意见。这并不是说(个人的)意见[12b]错了[难直];(而是说)意见分歧阻碍了合理的[安置]。既然人们的个人意见不同,同一件事可能对某些人是利的,而对另外一些人则是有害的。军事屯区与郡县,上层阶级和普通百姓——他们之间没有一致的意见。他们全都只考虑自身一边的利益,但忘记了对(他人的)危害。这就是当合理的意见未占上风时事情总有许多麻烦的原因。
为臣还注意到在豫州边界以内,就两个度支[326]所领导的佃户而论,这些州郡的正规军及杂牌军,一共只利用了7500顷水田。三年的供水的储用地不过需要2万顷。依照常理,我们找不出积累很多无用之水的好处,尤其是所储的水正在泛滥并带来巨大麻烦时更是如此。据为臣看,让水流掉比不得法地储藏它要来得更好。应发布政令以便让总督和太守们明白,所有汉代修建的旧水库和堤坝,以及私人在山谷间修建的小池塘,均应予以修理维护以供储水;那些魏以来修建的水库以及像蒲苇和马肠陂[327]那样一下雨就泛滥的水库均应放空。郡守和县令们要来自监察耕作。(13a)劳动者的劳动应随时记载,以便使得当沼泽地变干时,把它分给那些对这项工作有功劳的劳动者。那些需要修理的水库和堤坝均应像汉代传统说法所要求的那样一点一点地检查,计划应分段实行并预先提出。当冬天来临、东南方的军队要替换的时候,让他们留下来帮助干一个月(工作)。
河和小溪有它们的正常河道,其地形轮廓是固定的。在汉代,尽管人口众多,百姓却没有受灾。如今,由于水库带来了麻烦,它们应当被放空。当追寻历史的旧迹以说明现代的形势的时候,由于普遍原则非常清楚,就可能成功地坐下来讨论[问题]。为臣禁不住产生这样的想法,即自己的这点愚见的确有益于今日。
政府采纳了该建议。
在吴国被平定之后(280)官员们再次呈上奏折而诏书[说][328],拥有他们的领地并以之为家的王公们不应当再在首都拥有其多余的房屋和土地[329],然而由于目前没有时间为他们建造官邸,因此他们应获准在城里有寓所并且在近郊拥有“供应干草的田地”[330]。但是要他们受如下限制:王、公或侯可以在首都中拥有一所房宅;在郊区有一座[13b]15顷的大庄园[331]、10顷的中等庄园和一所7顷的小庄园。那些城中没有住所但城外有一住所的仍可以保有这些特权。
户调制即“按户征收赋税”[332]也得以建立。以丁男[333]为家长的户每年交纳3匹丝绸和3斤绵。[334]以女子或次丁男为家长的户每年交纳上述数量的一半。边境上的郡,其赋税有时减为2/3,那些最偏远的郡可减至1/3。蛮人以布贡纳赋税者,其税率为每户1匹,那些最偏远的有时(每户)只需交1丈。
一位男性可以拥有[占田——译者]70亩土地,一位女性拥有30亩。除此以外,一位丁男(被期望)去耕作(译按课田)50亩,丁女耕作20亩,一位次丁男25亩;一位次丁女没有土地。16至60岁之间的男性与女性为正丁;13至15岁或61至65岁之间的为次丁。那些12岁以下或66岁以上的“小”和“老”[335](不被期望)去耕稼。[336]偏远地区[337]的不耕作土地的蛮人将按每户3斛的税率交纳义米即“自愿贡纳的脱壳谷子”,那些更偏远地区的交5斗(即半斛),那些最遥远地区的每人交28枚钱币。
一至九等的官员按官衔拥有土地(译按占田):第一品50顷;[14a]第二品45顷;第三品40顷;第四品35顷;第五品30顷;第六晶25顷;第七品20顷;第八品15顷;第九品10顷。他们还被允许依照其品级高低去“荫护”他们的亲戚[即为他们的亲戚获准免除赋税和劳役];最高品可多达九代(或家庭)[338],最低品也有三代。皇家男性家族即“国家宾客”[339]、早期圣贤的后裔,以及学者的儿子和孙子也享有[荫护其亲戚的]特权。
还有荫护“衣食客”和“佃客”的特权。前者字面意思是“衣服一食品一客人”,后者的字面意思是“佃户一客人”[340]。六品以上官员每人都允许有三位“衣食客”;七品和八品官,两位;九品官和下述各种人,一位。下述各种人包括:被称作“举辇”(字面意思是:“御座的搬运者”)和“迹禽”的帝国侍者,被称作“前驱”、“由基”[像公元前6世纪的养由基一样的射箭能手]以及“强弩”[强壮的弩手]的三个团队的卫兵[司马],羽林卫队中的绅士(羽林郎),宫殿中自由值勤的步行卫士(殿中冗从武贲)[341],宫殿中的步行卫士(殿中武贲),持有权杖和斧子的步行卫士与骑兵卫士(持椎斧武骑武贲),带有短矛的自由值勤的步行卫士(持钑冗从武贲),步行的或骑马的弓弩手[342][命中武骑武贲]。
那些被允许拥有“佃户一宾客”(译按佃客)的人,若其官品为第一品或第二品,不得拥有五十户以上;若为第三品,十户;若为第四品,七户;若为第五品,五户;若为第六品,三户;[14b]若为第七品,二户;若为第八品或第九品,一户。
那个时候天下太平,赋税征收公平,百姓由于生活安定,热爱他们的工作。惠帝之后,行政管理和文化都衰微了。到永嘉年间[307—312],扰乱不安已十分普遍。雍州[343]以东,许多百姓都处于饥饿和贫困之中。百姓被卖为(奴),流民多得不计其数。在幽、并、司、冀、秦和雍这六个州[344],还发生了严重的蝗灾。草、树以及牛马的毛全部(被蝗虫)吃掉了。紧接着,瘟疫伴随着饥馑而来。百姓还遭盗匪残杀,河里满是漂起的尸体,煞白的尸骨遮蔽了田野。刘曜入侵期间[311年],朝廷议论过要将首都迁往仓垣[345]的意向。人吃人现象多得不计其数,饥荒与瘟疫接连而至,80%~90%的官员都流亡了并沦为流民。
当元帝还是晋王的时候[317],他布置并监督农业劳作。他还下诏令说,太守和县令们将依照[其郡县内]生产谷子的数量多少而定其官品,除了那些执行守卫帝国宫殿之类重要职责的以外,士兵们应全都参加耕作。每支部队都应在田地上劳作,把收成作为储备。
太兴元年(318)有诏书说,徐和扬[346]两州,田地适宜于种植三种小麦和大麦[347],应命令百姓在秋天来临之际,在旱地上种植这些。夏熟的粮食可用来填充[15a]陈[谷子]与新(谷子)之间的缺口。[百姓]要靠它来接济,它所带来的利益巨大。以前,汉代曾派轻车使者(即驾驶轻便车子的信使)汜胜之[348]去监督首都附近的三郡的小麦与大麦种植,其结果是关中地区获得了丰收。[而今]可不要让百姓错过此机会。许多年以后,尽管小麦和大麦经常遭受涝灾和蝗灾,[该计划]的好处仍然很多。
二年[319],三吴地区遭受了严重的饥荒。百姓成百丧生[349],吴郡太守邓攸[350]打开他所管的粮仓去救济。武[应为元]帝[351]派两位身为帝国黄门内部的值日秘书[黄门侍郎]的虞和桓彝[352]去开粮仓赈灾。劳役应该减少,还要求官员们上奏。后军将军应詹[353]请求道:
当一人不能耕作的时候,在帝国内部必定随之在一些人受饥。[354]自从军情紧急以来,在征战、运输、宫廷、祖庙以及官员身上已花费了大笔钱财。在低层阶级当中,工匠、商贾、游民、仆人、奴,以及那些四处游荡只消费而又不事耕稼或制造丝绸的人,其数以十万计。心思不用于获取最正当的利益而又希望国家繁荣和人民衣食饱暖,这难道不困难吗?
古人说:“当饥寒来临时,(即使圣王如)尧舜也不能阻止国中盗匪的滋生。当贫困和富裕严重不均时,即便[睿智的法官如]皋陶[355]也不能制止豪强对弱者的侵凌。”[356][15b]因此,难道一个国家的统治者竟可以使自己不致力于农业和谷子的种植吗?近来魏武帝采纳了枣祗和韩浩[357]的建议,大规模地建立军事屯田,甚至在打仗期间,在适当的时机也要派武装士兵去耕作田地。因此,不需要过多劳累下层百姓,就取得了很大成就。
此时,游民向位于东部的吴前进。可是由于吴正处于饥馑之中,他们已经返回了。长江西部[江西][358]的肥沃土壤已荒废多年,比较容易运用“刀耕火耨”的办法,应从游民中挑选百姓[去耕作田地],而且农官也应予恢复[359]。根据魏朝的传统而对成绩予以如下奖赏:第一年的全部收入归百姓;第二年的收入政府与百姓对半分;从第三年起他们就要被征收赋税和服劳役[360],到了政府和百姓都获得好处的时候,粮食充满、储粮丰富的日子就指日可待了。
[应詹]还说:
从前(汉代的)高祖皇帝任命萧何[361]来管理关中;光武皇帝派寇恂[362]去管理河内;[363]魏武帝把西部[即陕西]的事务交给钟繇[364]。因而各方的叛乱都被征服而帝国得到和平。现在中心诸州(即河南)萧条,那里的土地还没有得到适当利用,因此百姓仍在渴望。寿春[今安徽寿县)是距河南不太远的地区的中心,应选择有民事和军事才能的总督[去驻扎在那里][16a],以便使远方的黄河、洛河流域的军情有所改善,也可以使近处的许州和豫州得到保护。总督应召集并安抚流民,给他们以保护,他应被授予农业劳作的全权以便使事情导向确定的目标。[以前]赵充国[365],藉助于金城[366]的军屯基地而征服了西零蛮人[367];诸葛亮[368]通过在渭河流域耕作田地[369]而设法与一更强的国家抗衡。如今,除去直接与敌作战的以外,全都应从事(农业)。
咸和五年[330],成帝[326~342]首次[370]丈量百姓的田地,其1/10(的产量)要作为赋税征收,每亩平均收3升脱壳谷子[371]。六年(331),由于盗匪滋扰,水路供应运输中断,从王公家庭以下召集了1000名以上[372]的成年人,每个人都要运输6斛脱壳的谷子。
以后,洪水、涝灾、蝗灾年复一年地到来,没有任何粮食交到(中央政府)。咸康元年(335),提交了根据亩数征收脱壳谷子赋税的账目[算度田税米]。[373]未征收上来的数量超过了50万斛,帝国秘书褚[应为谢]裒[374]和某些低级官员被解职。
在穆帝[345—361]统治期间如此频繁地征收大笔军事赋税,以至于谷子运输不堪重负,于是下诏,自王公以下每13户借一人前去帮助度支从事运输。
升平(357-361)元年,荀羡[375]任北部几个州的总督,并驻扎在下邳[376]。他把田设置于东阳的石鳖[377],政府和百姓都从中获得了益处。
哀帝(362—365)登位之际,土地税减至每亩2升(362)。(16b)孝武皇帝(373—396)太元二年(377),根据田亩征税的办法被废除了。[378]自王公以下每人都要交付3斛,惟有正在服役的人(在役之身)可以免除[379]。八年(383)以脱壳谷子交付的税上升为每人5石(或斛)。在统治的最后几年,帝国之内没有滋生混乱。那段时间安定而且收获颇丰,百姓喜欢他们的行业,谷子和丝绸也很丰足,几乎每一户和每一位都衣食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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