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中的大部分只限于官僚阶层正式的时间表,因为很显然,对于每一个官员而言,工作时间表并不一定都是相同的——他的职位可能是很忙碌的,也可能有些闲暇。进而言之,时间表也会根据国家是处于和平还是处于紧急状态而变化。[1]再者,即使是正式的时间表也不能一直保持同样的不可通融和切实遵守。一个懒惰的统治者或官员常常不能坚持按时上班或上朝,而一个尽职的皇帝或官员则会夜以继日地工作。心里对这些出入有了底以后,我们就可以对平常的实践进行描述和探讨了。
首先,我们会问:有一个可以被比做传统中国的星期天的常规性假日吗?答案是:有。在汉代,官员们被允许在每五天中休一天假。这个假日被称为“休沐”(即休息和洗头的日子)。[2]这一惯例晚至隋代还在奉行。在汉朝灭亡以后的分裂时期的某些时候,在中国南方发生了一个变化:我们知道,至少在南朝的梁代,每十天才有一次常规性的假日。[3]在从唐代直到元代的治下也是如此,而且这些被称为“旬假”或“旬休”的假日是在一个月的第十天、第二十天和最后一天(也即第二十九天或第三十天)。[4]更进一步的削减发生在明清时期,规定中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假日。(只是在民国时期,才把星期天定为官定的假日。)
如何解释中国历史上对常规性假日的这一种持续的削减呢?我们的心中很容易就有两个简单的答案。首先是,这些变化反映了需要官方处理的政府职责(或者兴许是官样文章)持久的增长。其次是,也许在中国历史上有一个趋势,使皇帝越来越成为他的官员们的监工。总之,这些解释似乎适用于统治权变得比此前的朝代更为集中的明清时期。唐代的情形则迥然不同,因为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唐代对节庆假日和其他假日放得很宽。
要理解从汉代每五天中有一天假期的制度到唐代只有它一半假期的变化,我们得考虑到另一个因素,即官员的居住地。就我们所能断定的而言,汉代官员循惯例住在官衙而不是住在家中。[5]因而,在理论上他白天或夜晚的任何时间都可以处理事务,虽然通常他只在一大清早和下午晚些时候才办公。[6]既然大多数官员都住在官衙,“休沐”的假日就要让那些家住得比较近的官员们能够在短期内往返一趟。
根据历史上记录的事例,在这样的一个假日,一个清正廉洁的官员会步行回家,因为他乘不起车或船。一个好交往的人在他回家的路上会先去拜望亲戚和朋友。[7]官员拒绝休假无疑是很少见的。下面这个故事作为一个例外,是很有趣而且富有启发性的。
在前汉时,薛宣做京城附近的一个郡冯翊的太守。在夏至或冬至的时候,所有的官员都休假了,但是贼曹掾张扶却不去休假,而是像平常一样坐在公事房中工作。因此太守薛宣给他下了一道指令说:“盖礼贵和,人道尚通。日至,吏以令休,所繇来久。曹虽有公职事,家亦望私恩意。掾易从众,归对妻子,设酒肴,清邻里,壹笑相乐,斯亦可矣。”这位贼曹掾大为羞愧,而其他的官员则对这道指令皆大欢喜。[8]
对官员住在他们的办公处所的要求在汉代以后也许还持续了一段时间。这可以用3世纪时魏代的一个例子[9]来说明。当时,一个严厉的官吏曾拒绝让一个下属请一天假去探望住得离办公处所很近的病重的父亲。大司农王思在年老时已经变得很多疑了。当这位下属因为父亲病重而要求请假时,这位大司农恼怒地说道:“世有思妇病母者,岂此谓乎!”第二天,这位下属的父亲去世了,但是大司农却丝毫也没有表露出歉疚来。
变化可能发生在南北朝时期,那时官员们在他们的官衙值夜成了一种制度——这一惯例在中华帝国的其余时期持续下来了。从唐代时起,官员们素常早上或者早上和下午在官衙,然后回家。当然,如果是在上朝的日子,京城的官员们在去他们的官衙之前,会一大早先在朝廷露面。由于多数官员和他们的家人生活在一起,每五天回去一次就没有什么必要了。而且正因为这个时候官员们呆在官衙的时候更少了,削减常规性的假日看来才是合理的。
除了这种常规性的像星期天一样的假期以外,政府规定中还有节庆的假日。在唐代和宋代,还有分别放假l天、3天、5天或7天的大小节庆。这个单子上列得最高的是春节和冬至日,每次都放7天假。在唐代,我统计出一年中共有53个节庆假日,包括皇帝诞辰的3天和释迦、老子诞辰各1天。[10]宋代有54个这样的假日,但只有18天被定为“休务”,其他天大概至少还要有部分时间要和平时一样办事。[11]宋代并不把释迦或老子的诞辰视为法定的假日,这或许反映了佛教和道教影响的式微。
元代认可16个节庆假日。[12]明清时期,节庆假日一开始甚至比元代还少。政府的规定上只列了三个主要的节庆:春节、冬至和皇帝诞辰。[13]实际上,端午和中秋也变得重要了。但是在明清时期,最主要的变化是有了长达大约一个月的春节或冬假。对于整个帝国的官吏而言,要由钦天监为他们选择十二月二十号前后的一天来“封印”。约一个月后,要宣布另外一天来“开印”。[14]在此期间,官吏们偶尔还会来到他们的官衙,但是司法案件的处理则完全搁置起来。冬假可以看做是对丧失常规性假日和节庆假日的一个补偿。
在政府的规定中,为了照顾到在比如一个近亲的结婚或去世之类的情形下,一个人对于家庭和家族的职责,准许有探家的和类似的假期。最为宽松的当推唐朝的规定[15],它包括:
a)父母在3000里以外者,每3年有30天(除旅程以外)探亲假;父母在500里以外者,每5年有15天假。
b)儿子的及冠礼有3天假;亲戚的有1天假。
c)子女婚事有9天假,旅途所需时日除去不算;其他近亲婚事有5天、3天或l天假。
d)父母丧事,强制性地退职3年;武官退职100天。
e)其他近亲的丧事,放假30天、20天、15天或7天;远亲的丧事放假5天、3天或1天。
f)一个人的师尊(确实教过他的教师)的丧事,放假3天。
g)私人的忌日(一个人父母或祖父母的生日或去世日)放假1天。(www.xing528.com)
h)在第5个月有15天的“田假”,第9个月有15天的“授衣假”。
除了最后一项以外,这些规定中的大部分看来在宋代还继续奉行着。在明清时期,许多这样的假期被完全免掉了,或者是作为特例而有待于皇帝的许可。[16]惟一得到严格遵守的就是父母死后的退职3年(实际上是27个月)。[17]这些变化似乎表明了对一个人、对于皇帝和他的父母的职责的日益增长的或者是持续不断的强调,相对而言则较少地顾及到其他社会关系,如对其他亲属和师尊的职责。这看来是明清时代之伦理的一个特征。
在每天的时间表中,注意到地方政府主要官员的地位在许多方面相似于皇帝,是很有趣的。在明清两代,这种相似甚至反映在他们的官衙的建设规划的雷同上(当然规模大为不同)。[18]在地方衙门中,正如在皇宫中一样,前面是大门和庭院,两侧是下属和警卫住的小屋。然后是与皇帝的“正殿”相应的“大堂”,主要用于举行仪式或其他正式场合。“二堂”相对应于皇帝的其他“后殿”,更经常地用于办理日常事务。在一个小衙门中,“二堂”或“二堂”的一部分常常被辟为“签押房”(签署公文的房间)。利用这一私人的办公房或书房,官员可以在常规性的上午办公时间,或者下午或晚上的任何随意性的工作时间,来翻阅公文或与他信任的幕僚进行协商。皇帝也为着同样的目的辟出一间内堂或书房,尽管不把它叫做“签押房”。衙门的后一部分是主要官员家人的住地,相对应于皇帝后妃们的后宫。
皇帝的时间表通常开始于一大清早的朝觐。仪式性的会议往往在节日或以三(三、六、九)或五(五、十)间隔的日子举行。不太正式的会议每隔一天或者甚至是每天举行。时间通常早得让人害怕,大概是早晨5点或6点。如果朝觐在7点或8点进行,会被认为是太晚了。满清一朝,皇帝偶尔会在北京城外著名的圆明园主持朝觐,城内的许多官员不得不午夜就起来以便及时到达那儿。[19]总的说来,满族的统治者们极为严格地遵守着这些很早的办公时间,这一事实无疑地有助于使清朝虽属异族入主,却成了一个稳定而持久的朝代。
然而,满族统治者的榜样并没有被地方政府的官员们循例仿效,虽然他们据认为在各自的官衙要遵循相同的时间表。甚至就在皇帝保持着对他的各省长官的严密监督的雍正一朝,就已经有了懒散怠惰的现象。据这一朝所颁布的一份地方政府的官员手册《州县事宜》所说[20],许多州县长官甚至不能在早上开庭。这本手册告诫他们要革故鼎新,但结果究竟如何则大可怀疑。
中央政府常常用鼓和钟来宣告办公时间的开始(有时还有结束)。地方政府,尤其是州县一级的政府一般是用声音不那么让人敬畏的传梆和打点。[21]因为害怕鞭笞的惩罚,文书和差役们不得不准时到庭。元朝时颇有权势的大臣桑哥甚至将这一规矩刻板地用于他的官衙中的下属官员。一次,著名的艺术家和学者赵孟就因为早钟之后才到而遭到鞭笞。只是在赵向更高的权威抱怨过后,桑哥才将这种惩罚局限于文书和低级差役。[22]
对于官吏的擢升,服务时间(叫做“劳”)和突出的劳绩(叫做“功”)要一并考虑在内。至少早在汉代便是这样的。[23]然而尚不清楚从哪个朝代开始,对官员和其他人使用签到簿。在元代有一个例证,政府金库的官员、文书和卫士们被要求在所谓的“卯酉文历”(即从上午6点到下午6点的登记册)上签到。[24]在明清时期,类似的签到记录似乎在许多官衙常常使用。唐代轮流值夜的官员有着或许在更早时候就已经存在了的“直簿”(值夜记录)。[25]有时候,值夜仅仅成为过场,北宋时四个皇家书库的官员就惯于虚报肚子疼而躲过他们的值夜。结果,皇家书库的值夜登记“宿历”得了个外号,叫“害肚历”。[26]
当然,一个真正尽职的官员不仅会坚持他的办公时间,而且还会加班加点。为了说明这点,我将引用曾国藩任两江总督、指挥对太平天国叛乱者们的战事时的工作时间表。正如他在同治元年(1862)8月19日所记的日记所表明的[27],曾国藩决定他每天的时间表要包括如下项目:
曾国藩还决定上午专注于军政要务,下午专注于财政事务,夜晚则专注于文学与学术。总的来看,他的日记表明这些是他每天都要从事的工作类别,尽管不断地会有所变动。我还要补充一项:为了调节他的工作,他每天要下一两局围棋。但由于他并不是个行家好手,很有可能他只是偶然才下下棋,而这一游戏也许就并没有耗费他很多时间。显然,他对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勤勉至极。他的范例影响了他同时代的许多人。
作为一个尽职尽责的一家之长,曾国藩不仅为他本人,还为他的家庭中别的成员制订了工作时间表。根据他最年幼的女儿的自传[28],曾国藩1868年在南京做总督时,为家庭中的年轻女性们订立了如下的时间表:
家中男孩的学习是做四件事情:看,即静默地阅读;读,即高声诵读;写,即练习书法;作,即作文。曾国藩本人进行督导:有的事项每天都要督导,别的事项每隔几天进行督导,还有的事项每个月进行督导。
这就将我们带到了中华帝国学生和小学生的时间表前面来了。在皇家学院(“太学”或“国子监”)就读的学生几乎是被当作官员看待的,并且也得到相当数量的假期。[29]这种学生的数目并不是很大,更多的时候是上百名而不是上千名。私塾中的大多数学生和小学生上午和下午都学习功课,只在主要的节日才放假。在明清时期,私塾也有大约一个月的春节假或冬假。
与学校的时间表相联系,我们要注意到被中国教育史所普遍忽视了的一点,那就是为农民的孩子所开办的学校往往只在农闲季节才开办。在汉代著作《四民月令》中[30],主要涉及到农业人口的时间表,据它所说,9至14岁的年轻人在一月、八月和十一月要上初级学校,而那些15到20岁的年轻人要在一月和十月进高级学校。唐代时,五月份中15天的“农假”和九月份中15天的“衣假”也适用于皇家学院的学生们,这显然是为了照顾到来自农村的学生。在宋代,专为农民的孩子办的农村学校被叫做“冬学”,因为他们只在冬季开学。[31]“冬学”一词甚至目前都还在实际使用。
佛教和道教僧侣们工作和休息的时间表,由于其群体性而极为刻板。佛教的和尚一年的时间表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从印度传来的“夏安居”的惯例。从四月的第十五天到七月的第十五天,佛教的和尚们被要求呆在他们各自的寺院里。对此的解释是,在夏季的几个月中,云游四方的和尚会遭到暴雨的袭击,或者他们会无意中犯下杀生之罪。[32]当然,前者或许后者在印度比在中国更有可能发生。不过,这个戒条在中国还是被遵守了许多个世纪,尤其是在唐宋时期,“夏安居”的开始和结束都以各个寺院中的盛大的素食宴席为标志。
钟和鼓被用来告知寺庙中每天时间表上的时刻,而且它们严守时刻的响声,对于邻近的俗人们也是有帮助的。一些佛教的和尚的确承担了在早上以敲打铁盘或木鱼来唤醒人们的职责。宋朝时,他们在京城最为活跃,不仅要敲响他们的家什来叫醒人们,而且还要高声通告天气是晴、阴还是下雨,以及在那一天要进行的是何种性质的朝觐。他们这样做时,不问天气,甘冒雨雪。这些报晓的和尚们每人都有他自己特定的行走环线,而且总是挨户从商店和人家取得施舍。[33]
寺院生活被设想为是安静的,但在节日或者像每个月的第一天和第十五天一类的日子却并非如此,寺庙会在此时对烧香的人们打开大门。在某些节日,这个地方会变成忙碌而嘈杂的市场或集市。僧侣们也有他们的通过带着象征性礼品去拜访其施主而化缘的时间表。这与报晓的和尚们作为收取服务报偿的化缘很不相同。而且,认为和尚们在其余方面就全然是寄生性的,也是不正确的。晚唐时期和宋代早期奉行“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原则的禅宗的和尚们当然不是这样的。[34]在中国历史上的很多时期,寺院非常富有,僧侣们从事相当规模的借贷和其他商业活动。中国有好几种募钱制度就产生于寺院。[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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