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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分析与解读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技术标准与技术法规技术标准,指经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二)合格评定程序合格评定程序一般由认证、认可和相互承认组成,影响较大的是第三方认证。认证是指由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由第三方对某一事物、行为或活动的本质或特征,经当事人提出的文件或实物审核后给予的证明,通常被称为“第三方认证”。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分析与解读

(一)技术标准与技术法规

技术标准,指经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有关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也是标准的组成部分。

技术法规,指必须强制执行的有关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法律和法规同,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决定、条例,技术规范、指南、准则、指示,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二)合格评定程序

合格评定程序一般由认证、认可和相互承认组成,影响较大的是第三方认证。认证是指由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由第三方对某一事物、行为或活动的本质或特征,经当事人提出的文件或实物审核后给予的证明,通常被称为“第三方认证”。认证可以分为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

1.产品认证

产品认证主要指产品符合技术规定或标准的规定。其中因产品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所以产品的安全认证为强制认证。欧盟对欧洲以外的国家的产品进入欧洲市场要求符合欧盟指令和标准(CE);北美主要有美国的UL认证和加拿大的CSA认证;日本有JIS认证。

2.体系认证

体系认证是指确认生产或管理体系符合相应规定。目前最为流行的国际体系认证有IS0 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0 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纺织品国际标志认证检验

(1)验针标志认证检验:由于生产过程中管理不善,服装等缝制品中往往会有残断针(包括缝针、大头针等)存在。20世纪80年代,因服装中残断针所造成的消费者伤害事件频频发生,这促使日本政府以立法形式颁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以加强对残断针的控制。根据日本法规,生产、经销的产品如有残断针存在,其生产者、销售者都将受到重罚,如给消费者造成伤害还要进行赔偿。日本服装进口商为避免因残断针造成经济损失,不仅要求生产商在产品出厂前进行检针,还专门设立检品工厂从事检针工作。对经检针合格的产品,悬挂或加贴检针标志。

(2)“Q”标记认证检验:“Q”(Quality)标记是日本的优质产品标志。由对纤维制品检查具有丰富经验的、公正的第三者代替消费者对制品进行综合检查,对品质达到一定标准以上的产品加施“Q”标记。该标记的管理按“Q”标记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则进行,对产品的检查由有关纤维制品的检验机构进行。其检查内容主要有:①布料有无疵点、裁剪、缝制、辅料及整理是否良好;②尺寸检查,按JIS规格检查,JIS规格没有的产品按标记检查;③性能检查,检查布料的色牢度和水洗尺寸变化;④加工处理剂检查,检查有无有害化学物质;⑤标记检查,根据家庭用品品质标记法检查有无标记及其内容是否合适。

(3)“麻标记”认证检验:“麻标记”是按日本麻纺织协会规定的协会标准,其目的是为推荐使消费者放心的麻制品而施加的品质保证标记,用“麻100%”或“麻混纺”等字样标记。麻的品种很多,目前在服装上施加标记的仅有“苎麻”和“亚麻”两种,该标记的认证检验也规定混用比例的标准。

(4)羊毛标记认证检验:纯羊毛标记的拥有者——国际羊毛局,成立于1937年,目前已发展成为一个国际性组织。国际羊毛局目前拥有的羊毛产品标记有“纯羊毛标记”“高比例混纺标记”“羊毛混纺标记”三种。上述三种标志的产品除了羊毛含量,其产品的标准是一样的,只有质量完全达到国际羊毛局品质要求的产品才能使用国际羊毛局羊毛产品标记。各种羊毛标记的毛纤维含量是:使用纯羊毛标记要求纯羊毛不少于93%;使用高比例混纺标记,羊毛含量不得少于50%;使用羊毛混纺标记要求羊毛含量介于30%~50%。

(5)SIF标记认证检验:SIF标记是由经日本通商产业省认可的负责服装测试和检查的综合性检查机构——缝制品检查协会对符合协会标准的产品予以认可的标记。SIF标记是取自“财团法人缝制品检查协会”的英文名称Japan Sewing Goods Inspection Foundation的首字母。SIF派遣拥有专业知识的检验人员定期赴工厂综合检查成品的裁剪、缝制、整理、质量及按家庭用品品质标记法检查标记,并根据检查结果对缝制各工序等有关品质管理的各项进行各种巡回指导后,仅对优秀制品予以认可和推荐的标记。SIF有自己的品质标准和检验标准,认证检验的主要内容有:外观检验,包括标记、外观;耐洗涤性,包括实用洗涤性能、洗涤后的外观、起皱、洗涤缩水率;耐干洗性;染色牢度试验;物理性能试验,包括断裂强力、撕裂强度、涨破强度、缩水率、起球性、脱绒;甲醛残留量、缝纫强力、缝纫抗滑脱试验等;附属品的性能。

(三)包装和标签要求

1.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禁止使用某些包装材料

如含有铅、汞和镉等成分的包装材料,没有达到特定的再循环比例的包装材料,不能再利用的容器等。

2.建立存储返还制度

许多国家规定,啤酒、软性饮料和矿泉水一律使用可循环使用的容器,消费者在购买这些物品时,向商店缴存一定的保证金,以后退还容器时由商店退还保证金。日本分别于1991年和1992年发布并强制推行《回收条例》和《废弃物清除条例修正案》。

3.税收优惠或处罚

即对生产和使用包装材料的厂家,根据其生产包装的原材料或使用的包装中是否全部或部分使用可以再循环的包装材料而给予免税、低税优惠或征收较高的税赋,以鼓励使用可再生的资源。欧盟对纺织品等进口产品还要求加贴生态标签,目前最为流行的生态标签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标准100),是纺织品进入欧洲市场的通行证。

背景知识

输美纺织品服装标签须用英文标识

(2011年1月21日)

根据美国《纺织纤维产品识别法》及《羊毛产品标签法》的规定,美国对进口纺织品及服装要求必须加施标志或标签,标签必须采用英文标识,且必须符合以下规则:

对纤维成分的标注必须采用非商标纤维名称,且应按重量的百分比由大至小顺序排列;纤维名称可使用联邦贸易委员会或国际标准化组织批准的纤维名称;商标名称可与非商标纤维名称一并使用;纤维成分可于标签背面标明,但有关资料必须容易找到;占纤维总重量不足5%的纤维不应以名称识别,而应列为其他纤维,但具特定功能的纤维除外。

关于产品的原产地标签,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规定,除非有先例允许其他标记方式,否则所有服装必须以布标签标示原产地。如果是男装T恤、女装松身衬衫、外衣、毛衫、连身裙和类似服装,原产地标签必须置于服装内面领口中央位置。至于长裤、松身长裤、短裤和半身裙等服装,原产地标签则须置于显眼位置,如腰头内面。男装及女装两件或三件套装,如属成套买卖,而各件衣服均于同一国家缝制,则原产地标签可缝于外套上;以透明聚乙烯袋包装的男装礼服衬衫,原产地标签须缝于领口,让最终购买者不拆开包装都能清楚看到;如果服装和腰带均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并作为成套服装一并进口及销售,只有服装才须附有原产地标签,但须合理标明腰带的原产地;属于饰物的领带围巾必须以水洗标签标示原产地,如果领带或围巾当作配饰与女装松身衬衫一并进口及销售,而两者均采用相同布料和设计,只有松身衬衫才须加上标志。此外,原产地名称前面必须加上Made in或Product of等类似字眼,让最终购买者清楚看到,以免被误导。

当然,海关边境保护局也同意,在若干情况下接受在服装内面领口位置的布料上直接丝网印刷的原产地标志。此外,双面服装也豁免领口标签规定。例如,一件可双面穿着的女装短背心,可于背心内面下侧缝处贴上永久水洗标签,以及采用紧系于领口的飘带式标签。(www.xing528.com)

除了纤维成分和原产地,服装必须附有提供护理指示的永久标签以及进口商、分销商、零售商或外国生产商的名称。根据规定,进口商、分销商及零售商可采用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出的RN或WPL号码,但只有设于美国的企业才可取得及使用RN号码,外国生产商可采用其名称或美国进口商、分销商或直接参与产品分销的零售商的RN或WPL号码。企业可以其商标名称识别,但商标名称须已在美国专利局注册,企业亦须于使用商标前向联邦贸易委员会提供商标注册证副本。

资料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http://www.cqn.com.cn/

(四)产品安全

欧美国家十分重视产品的消费安全问题,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为例,为了使美国消费者免受使用不安全的消费品而受到伤害,它的主要任务是协调美国各州、各地区关于消费品安全的法律规定,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和规定,负责对不安全消费品的调查和检验工作,找出其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如经该委员会调查某种商品对人体不安全,它有权要求本国生产商停止生产,销售商停止销售,进口商停止进口。属于该标准范围内的商品,如不通过美国有关的标准,就根本无法进入美国市场。

美国对进口消费品法案有易燃纺织品法案,纺织品的易燃程度规定以保证家庭、住户人身生命安全为目的。如床单易燃程度不能超过1/10秒,对地毯的易燃度也有规定。美国对进口服装的阻燃测试,动植物纤维服装必须进行测试,如为不安全产品,做退货处理。

我国目前主要纺织品出口遇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皮革的PCP残留量——五氯苯酚和纺织品染料指标外,美国联邦委员会(FTC)规定,纺织品服装标签必须提供纤维成分、原产地国、经销商等内容;布匹标签必须提供产品日常护理说明;成衣护理标签必须提供其洗涤、烘干、熨烫、漂白过程所适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明确要求该标签不能单独使用符号,要运用清楚明了的语言来警示和说明等。实际上,繁杂严格的标签标准提高了产品进入的门槛,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成本。

“延迟燃烧”是欧盟国家对睡衣提出的新要求,产品出口时必须贴有“延迟燃烧”或“远离火源”字样的标签。对纽扣、拉链、装饰等服饰辅料,欧盟规定每平方厘米含镍达0.5毫克以上的纺织品禁止进口。日、美和欧盟还对进口羽绒制品提出了高于国际标准的严格要求,检验残脂率限定在0.3%和0.5%,且不得含沙门氏菌

背景知识

美国又出悬挂式婴儿背带新标准

(2017年5月4日)

悬挂式婴儿背带新标准将于2018年1月30日生效。该标准生效后对在美国市场销售的所有悬挂式婴儿背带产品具有强制性,小企业也无豁免。

2017年1月13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一项最新的联邦强制性安全标准,即悬挂式婴儿背带安全标准(Safety Standard for Sling Carriers 16 CFR Parts 1112 and 1228),旨在提高悬挂式婴儿背带的安全性,防止由此造成的婴幼儿伤亡。该标准最终规则已于2017年1月30日通过联邦纪事公布,将于2018年1月30日生效。

新标准修改仅涉标签

此前,美国对悬挂式婴儿背带类产品无强制性安全标准,仅有由美国材料和试验协会(ASTM)制定的自愿性标准,即吊带式婴幼儿背带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ASTM F2907)。美国材料和试验协会自2012年2月22日首次公布ASTM F2907—12版本后,几经修订和完善,目前最新的标准版本是ASTM F2907—15。

此次制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基本上完整吸收了ASTM F2907—15的要求,仅对悬挂式婴儿背带的附属标签的方式作了修改,即禁止仅用标签的一边和产品附着的方式固定警示标签,以解决产品警示标签稳固性不足的问题。

标准要求细致具体

ASTM F2907—15 对产品细节、使用性能、标签和说明等方面均提出具体要求,重点如下:对产品细节的要求包括:耐洗涤;无危险的尖锐点或边缘;无易散落小部件;油漆中铅符合限量;木部件光滑紧固;锁定和锁定机构稳定结实;警告标签符合规定;开口方式符合安全;构件之间不应有显著的剪切和挤压作用导致产品受损;禁用单丝线和易燃材料11个方面。

对产品使用性能的要求主要包括:结构完整;对婴幼儿的固定位点及稳定包裹作用;穿戴在成人身上的稳定性和防滑落性能三个方面。

标签和说明方面要求产品警示标签和安全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必须包括:婴幼儿适当的体位图示、窒息危险警示及其防范措施、滑落危险警示和使用前对背带的关键扣件安全性检查的提示四类信息。

企业生产成本上升

该标准生效后对在美国市场销售的所有悬挂式婴儿背带产品具有强制性,小企业也无豁免。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应按照标准规定的频率和方法经受型式试验,测试的费用估计在每批次210~650美元。

我国生产对美出口悬挂式婴儿背带产品的企业多为中小企业。尽管我国对美出口该产品的货值每年在400万美元左右,但由于生产企业一般不单单仅生产该种背带,还生产同类甚至其他种类婴幼儿产品,该强制性标准的出台将显著增加企业成本,降低企业产品价格竞争力,同时加剧产品通报、召回和企业、国内行业被纳入黑名单乃至禁止对美出口的风险。

企业应大力提升产品质量

对新标准的出台,我国婴儿背带产品生产企业应该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避免因为对新标准的不了解而导致产品被通报或召回。

——要对照标准要求,优化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保障质量稳定性,提高产品质量安全。

——要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建立企业或行业产品性能自检实验室,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要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降低标准规定的型式试验频率,增强出口产品竞争力。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别贸易投资环境信息(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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